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天津海滨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申报测绘资质升级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www.bhghgt.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7年1月2日至2017年1月8日。
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反映材料寄(送)到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行政审批处。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单位)或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融和路681号行政审批局3楼
邮编:300450
电话:(022)66897906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2017年1月2日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序号 | 单位 | 审核意见 | 专业范围 |
1 | 天津海滨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乙级:工程测量:控制测量(三等以下。)、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30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50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80平方公里以下;1:5000比例尺,100平方公里以下;1:1万比例尺,200平方公里以下。)、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建筑工程测量(建筑范围1平方公里以下,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以下。)、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一般精密设备安装。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且高度在100m以下的建筑。)、市政工程测量(特大城市一般道路、大中等城市主干道路、一般立交桥。)、水利工程测量(不得承担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线路与桥隧测量(300km以下的线路,多孔跨径总长在100m以下的桥梁,4km以下的隧道。)、地下管线测量(管线长度300km以下。)、矿山测量(矿区控制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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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天津海滨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申请测绘资质升级审核意见的公示
来源:https://ghhzrzy.tj.gov.cn/ywpd/cxgh_43015/zzgs/202012/t20201206_4512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