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注销中机国能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测绘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融和路681号行政审批局2楼
邮编:300450
电话:(022)66897384
附件:注销测绘资质公示意见表
2020年3月25日
附件:注销测绘资质公示意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证书编号 | 注销依据 |
1 | 中机国能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 丙测资字1220411 |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六)“测绘资质单证申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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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关于注销中机国能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测绘资质的公示
来源:https://ghhzrzy.tj.gov.cn/ywpd/cxgh_43015/zzgs/202012/t20201206_4512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