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经审核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的规划编制单位名单(第十四批)在部门户网站(http://www.mnr.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9日。
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和邮政编码。对公示意见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部国土空间规划局电话咨询。
本批审查未通过的单位,如收到补正通知,请通过“自然资源部政务服务门户”登录“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具体原因,并在公示期内通过系统一次性提交补正材料;如收到不予许可通知,可在完善条件后重新申报;其他申报单位,我部正在分批组织审核,有关情况请关注我部门户网站公示。已经取得甲级规划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涉及资质证书信息变更的,可按程序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资质证书信息变更”模块申请变更。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数据已联网,近期将集成纳入资质申报系统实现自动核验。
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规划编制单位,将按程序由我部正式印发公告。
联系电话:部国土空间规划局 010-66557903;
电子邮箱:ghzz@mail.mnr.gov.cn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
2022年9月21日
附件 :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的规划编制单位名单 (第十四批)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类型 | 所属省份 |
1 | 北京北工大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升级 | 北京市 |
2 | 上海林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升级 | 上海市 |
3 | 上海闵行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升级 | 上海市 |
4 |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升级 | 江苏省 |
5 | 山东省城镇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升级 | 山东省 |
6 | 烟台市建筑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升级 | 山东省 |
7 | 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 升级 | 安徽省 |
8 | 鹤壁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升级 | 河南省 |
9 | 醴陵市规划设计院 | 升级 | 湖南省 |
10 | 广东中达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升级 | 广东省 |
原标题:关于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的规划编制单位名单(第十四批)的公示
来源:http://gi.mnr.gov.cn/202209/t20220921_2759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