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1、首先在网上预约。注:经办人自办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操作。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用户,需先进行用户信息注册,请根据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认真阅读服务条款,点击同意以上服务条款,提交信;
2、用户注册成功后,选择进入网上注册系统,进行相关业务办理;
3、进入网上注册后,请点击“注销登记”记得不要选择全流程;
4、填写注册号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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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5、注销原因:投资人决定解散。确定无误后选择“暂存”再点“提交申请”;
6、提交成功后再点“返回我的控制台”在“您的所有申请记录”查询;
7、选择“预约”, “办事大厅”。再选择去办理的时间“预约日期”及“预约时间段”,输入“验证码”再点击:提交。会有一个提示:是否确定保存预约。点确定。再有一个提示是,预约成功,您的预约号为xxxxx,再点确定;
8、出现:是否确定打印预约通知书?,再点确定。最后打印出来,在预约时间段去办理;
9、去办理时,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如何申请注销
若要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需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具体流程建议咨询原资质审批部门。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7-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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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申请和变更,需要些什么资料和流程?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5、企业章程修正案;
6、验资报告
(三) 住所变更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5、企业章程修正案;
(四) 法定代表人变更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5、企业章程修正案;
6、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或股东会决议、个人简历(法定代表人变更)
(五)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公司类型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4、 4、公司改制报告和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同意改制批复及其他相关改制材料
一、受理
1、责任人:厅政务办理中心受理人员 。
电话:0731-4455861
2、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7)对变更内容及时更改数据库。(属建设部审批的名称变更及时报部审批)
3、时限:即办
二、审定
1、责任人: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主任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涉及资质标准的或企业解体整体 *** 的,由房产处进行审定。
(2)按变更条件及标准,依据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进行审定;
(3)对符合变更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变更意见。对不符合变更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不同意变更意见
3、时限:即办
三、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1、责任人:厅政务办理中心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同意变更的,工作人员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2、)、对不予申报的,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
3、时限:即办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手续和过程吗?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手续和过程吗?
办理项目: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的决定。
申办手续: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IC卡。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准予注销
有限责任公司 *** 需要什么手续?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 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实收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住所变更: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 *** 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6)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7)公司类型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8)营业期限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9)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 *** 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 登记机关所发的 *** 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如果有律师陪同 *** 办理程序是较为方便的。
我想注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注册公司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1.公司名称
2.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3.公司注册地址
4.公司注册资金
5.公司经营范围
6.股权分配明细
从2014年3月1日起o注册资金就可以注册公司了。
1、首先需要核公司名称,需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2、以前办理需要到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3、提供办公地点的租房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
4、工商办理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希望可以帮到您!觉得好就请点采纳答案吧,你的采纳是我的动力,谢谢!————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都需要什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一百八十二条规定:“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之一百八十三条规定:“ 公司因本法之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之一百八十七条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注: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赵婧推荐)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具体程序
理论上查询公司法,实务上也差不多:成立清算组,十天内公告和通知,公告满45天,出具税务清算报告和清算审计报告。分配净资产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
注册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注册公司流程
之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第七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八步: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你总公司的工商证件资料,以及分公司的地址合同和负责人的证件,去分公司所在工商局办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同时设立分公司。
有些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主要经营场所之外的其他地方,设立其他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机构,这就可以在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资产属于总公司,管理人员都由总公司聘任,不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应当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但是,分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一个重要经营机构,为了便于对分公司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作为一个重要事项,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应当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有两种:
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 *** 人,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设立分公司涉及到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过批准的事项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需要什么手续
先会计事务所验资,后工商局变更!
刚拿完名称并入了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想注销,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申办手续: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IC卡。
广州市房地产开发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地产开发的行政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计划、国土房管、规划、环境保护、市政园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在本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分级评定。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备案的房地产业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第六条 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当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第七条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市或者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暂定资质证书:
(一)申请报告及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验资报告;
(六)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件。
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按照不低于三级资质的注册资本和人员条件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或者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毕变更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第十条 禁止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或者涂改、出租、出借、买卖资质证书。第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对本部门核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绩,包括年度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开工面积、施工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的情况;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到位、使用和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三)遵守房地产资质证书管理、开发建设项目验收规定的情况;
(四)土地闲置和工程停缓建情况;
(五)对群众投诉的处理情况;
(六)遵守规划、土地、统计、城市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第十二条 经检查,符合原资质条件,没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不良开发行为和情形的,维持原资质。
经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资审批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标的,维持原资质;整改未达标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一)不符合原资质条件的;
(二)不按时、不如实报送统计报表的;
(三)开发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四)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不出示综合验收合格证、不按照规定发放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的;
(五)对群众投诉的经查明有过错的行为不依法及时纠正的;
(六)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七)因违反规划、土地、城市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理的。
经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一)连续两年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绩的;
(二)不申报资质年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资质检查,应当将处理的结果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