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重复交两份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参保人出现了重复缴纳社保的情况,可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费用退款手续。
1、所需材料
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重复缴纳社保费用的凭证、劳动合同、《补缴/冲销保险费申报表》、单位书面申请书等。
2、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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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办理社保退费。或在社保官网上申请办理“社保重复缴费处理”,填写并打印申请表;
(2)由社保经办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
(3)如果资料齐全并通过审核,工作人员将当场办理退费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重复怎么办
同一个人不能同时办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保,如果办理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只能按缴费时间最长的社保计算缴费时间,其余的只计计缴费金额,不累计缴费时间。
当你离开参保工作城市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回原籍或到其他城市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扩展资料: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4、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6、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7、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保查询显示你属于重复参保人员是什么意思
重复参保是指城乡居民在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一,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的前提下,由于城乡流动和职业、身份变动等原因,采取一定手段再次参加另外一种或两种基本医疗保险的现象。
成因
1、制度设计缺陷导致重复参保。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中城乡居民因身份不同而拥有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有职业的城镇职工参加“职工医保”、无业的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不同人群筹资标准、医疗保障待遇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
2、身份改变引起重复参保。主要表现在:一是按目前的政策规定,有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应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有的又在户籍所在地以家庭为单位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是农村户籍的学生在城区学校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在家又以户为单位参加了新农合。三是有部分在城镇定居的农村人口,既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可参加户籍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就导致城乡居民存在重复参保现象。
3、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复参保。一方面,医保体系存在多头管理的状况——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由于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不统一,部门之间信息不能共享,监管也就无法到位,造成居民可以同时在卫生部门信息系统和人社部门信息系统拥有参保和缴费信息。
4、医保制度条块分割、统筹层次过低。目前,我国已基本实现全民医保,但还处于地域分割、不能互认、统筹层次都很低的现状。目前,大部分地方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还没有实现市级统筹,异地转移接续和跨区域即时结算还难以在全国有效推开。
扩展资料
对策
一、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一体化”。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探索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的明确要求,对加快城乡居民医疗实行“一体化”具有促进作用。实行一个部门经办,一套信息系统管理,一套制度规范,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重复参保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节约人财物和提高办事效率。
二、提高统筹层次。目前医疗保险主要是以市县为主.导致缴费比例和享受比例在县与县之间的不平衡。为此,要: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统一制度设计,统一缴费比例,统一保障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的基本医疗;
保险服务,从根本上解决在同一地区内因保障水平不一致、信息资源不共享而;造成的重复参保问题,并逐步推进省级统筹的大格局。
三、完善信息数据管理。实行参保信息和缴费信息全国联网,实行统一的信息平台,统一操作流程,编制参保人员统一数据格式,各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使用统一开发软件、标准的数据名称、定义和格式,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信息软件的标准化管理和无障碍对接,确保信息共享。
四、改进考核办法。各级 *** 及上;级主管部门在考核评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T作中,不能把参保率作为主要指标,而应更多地考核其管理水平、待遇保障水平、慢性病纳入门诊范同和群众满意度等.让经办机构更多的研究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
五、强化审计监管。财政部门应加强职T、城乡居民医保金参保人员的审查.对发现有重复参保的要及时核减财政补助资金,核减重复参保人员重复享受的医疗待遇。
审计部门应实行医疗保险的定期审计,把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基金管理等环节纳入全程监管范同,实行与医保部门的信息联网,确保及时监控.从源头上制约重复参保行为,促进惠民富民政策的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复参保
福州社保查询
你不用担心,除登陆当地社保网查询(有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外,你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当地社保局
(二)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
切记:查询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建议你到当地社保局申请查询,可以得到满意的结果.
怎么查询社保重复缴费记录
1.线上查询:可以直接登录社保官网,进入页面之后选择“应缴实缴和参保缴费凭证打印”就可以查看个人的社保流水明细了;打印社保流水的时候显示重复缴费,按打印的凭证来看记录即可。
2.线下查询:携带个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前往社保局或社保办理机构进行查询即可
社保重复申报怎么办
这个一般没什么影响,只要社保费不重复就好。可以点击微信进去支付界面,点击城市服务,点击五险一金的社保,进去社保之后点击电子社保卡,然后点击卡面服务,点击社保转移网上申请,可以将重复申报的医保转移合并在一起。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 *** 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 *** 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更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 *** 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