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16家单位地质灾害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经人员查重和专家审查,现将16家单位地质灾害资质申请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0号地质勘查管理处
邮政编码:050051
电子邮箱:hbdkcdz@163.com
公示表.xls 2023年3月8日
原标题: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16家单位地质灾害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http://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gggs/zzgg/108307710166156083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