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之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我厅对贵州金杉土地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延续申请进行审查,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851-86839987。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 贵州金杉土地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危险性评估-延续资质申报信息一览表.pdf
原标题: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贵州金杉土地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资质延续申请事项的公示
来源: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xwzx/tzgg/202210/t20221013_76720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