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地质灾害防治资质丙级升乙级需要申报的资料
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新设(含升级)需要申报的材料
⒈资质申请表(新设或升级)。
2.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统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人员统计表、职称证书上要加盖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公章,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须提供聘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主要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评估报告责任页,专家验收意见或者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相关业务手册以及往来资金发票);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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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说明及其证明文件。
5.本单位自有(包括野外调查、测量定位、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设备清单和发票。
6.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上述纸质材料应当一式一份,并提供符合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档一份(含资质申请报盘系统生成的数据库文档)。
㈡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乙级资质新设(含升级)需要申报的材料
⑴资质申请表(新设或升级)。
⑵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
⑶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⑷单位主要(包括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机械设备清单。
⑸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监理资质免提交)的有关材料。
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上述纸质材料应当一式一份,并提供符合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档一份(含资质申请报盘系统生成的数据库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