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欺骗取得地质灾害资质证书撤销后,资质自始无效。期间承接的项目如何定性、处理?
回复:您好!欺骗取得地质灾害资质证书撤销后,资质自始无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被许可人基于欺骗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利益不受保护”,即违法行为人基于该行政许可获得的相关利益没有法律依据,故不受法律保护。违法行为人在此期间承接的项目,从民事角度看,属于缔约过错或违约,如造成相关方利益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地质勘查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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