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协助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以及地质灾害点存在隐患的报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目录一览:
- 1、地质灾害防治
- 2、贠小苏副部长在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 3、地质灾害有哪些有效防治措施又有哪些
- 4、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关于加强公路和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 5、工程建设与运营中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 6、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的实施原则与主要任务
地质灾害防治
由于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常常涉及矿区群众的移民搬迁等,与矿区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这里介绍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内容,以便进一步与和谐矿区建设相关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一)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内涵
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政策
当前,我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法律文件依据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2003年国务院出台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是我国之一部专门针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性法规。该条例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原则、主要法律制度,提出了防灾措施,确立了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该条例主要确立了如下三项原则:一是"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人民 *** 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三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了以下五项主要的法律制度:一是地质灾害调查制度。确立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二是地质灾害预报制度。确立了发布机构和预报内容。三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四是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五是与建设工程配套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时"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还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定了各级人民 *** 必须采取的五项防灾措施:一是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 *** 和预警信息系统;二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要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公布实施;三是县级以上人民 *** 要制定和公布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四是县级以上人民 *** 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本级人民 *** 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五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
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全面系统地指导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对于构建地质灾害新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决定》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属地管理的原则; *** 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综合防治地质灾害的原则;专群结合、群测群防的原则。拓展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原则,丰富了地质灾害防治的思路。
《决定》还提出了“各地区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事业。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 *** 要给予表扬奖励。”《决定》最后一节的内容,实际上指明了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努力的方向。
国务院办公厅随后又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地方人民 *** 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2012年,国务院同意印发实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并在第二十六条中第三节专门论述“加强山洪地质气象地震灾害防治”,并要求:“提高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快建立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对滑坡、泥石流等重点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示范,开展重要城市和地区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缓变性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成效和相关措施
我国地质灾害形势虽然严峻,但已经开展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斐然。2006年以来,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3200多起,临灾转移受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员20多万,防灾减灾效果明显。首先,我国地灾防治工作在制度建设、体系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进展。法规规章体系初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陆续颁布和出台,各省(区、市)和大部分易发区的市、县均发布实施了应急预案和防治规划,资质管理、信息报送和应急响应等均有章可循。其次,完成了2020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三峡移民工程、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以及青藏铁路、西气东输等国家重点工程的地灾评估取得实效;建起1个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院、32个省级监测总站、233个市级监测分站和166个县级监测站,建起了一只10多万人的群测群防监测员队伍;已建成866个“十有县”,“万村培训行动”和“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了300多万人,基层“五到位”宣传活动培训了10万人;完成汶川、玉树地震次生灾害排查等多次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工作;中央和地方财政都大幅增加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这些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各地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的探索,出台一系列文件,尝试运用新思路、新 *** 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涌现出许多地质灾害防治典型经验。比如针对普遍存在的治理资金不足问题,各省探索使用不同 *** ,通过从财政、土地、余留矿产资源、金融、景观收益等方面给予优惠的政策,以吸引社会资金开展地质灾害治理。探索过程中,还形成了许多良好的治理模式,例如广西的“梧州模式”、安徽的“后湖模式”等治理模式都获得了显著成效。不仅如此,形成了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五条线建设”和“十有县建设”以及乡镇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工作”等良好的思路和经验。通过探索治理,各省区获得了丰富的治理经验,并对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支撑。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建议
1.构建“治建统筹、项目拼接、灾利捆绑、公商并举、顺势而为、造福多方”的综合治理新机制,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进度
地质灾害隐患点往往聚集了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旅游资源、基础设施、市镇民宅等多种资源、多方面的保护需求和多向度的建设目标,各地应该根据本地实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利用各种激励引导政策规定,挖掘各种资源的资本价值,整合各方面的需求,统筹各个部门的建设规划和经费,与其他建设开发项目结合起来,既可以让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为其他事业提供地质环境安全的发展空间,也可以在进行建设开发过程中,顺势而为,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各地都应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本地特色、治建统筹、项目拼接、灾利捆绑、公商并举、治灾兴利、多方共赢、多目标统筹规划的地质灾害工程综合治理的新机制。
“治建统筹”,就是要将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与经济社会建设活动,如扶贫开发、下山脱贫、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文化旅游、市政工程建设、城市景观美化等予以统筹,以“建设式治灾模式”治理地质灾害。
“项目拼接”,就是要将地质灾害治理专项项目与其他部门的项目,如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项目、小流域治理项目、山洪治理项目、公路铁路机场建设项目、环保工程项目、生态建设项目、保障安居工程项目、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农村水改项目等,进行拼接,以“部门项目拼接模式”一并实施,既治理地质灾害,又可以在地质灾害区发展其他部门事业。
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影响范围内,存在可以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或者游览休闲景观资源的,可以将地质灾害隐患治理要求与资源开发权益捆绑——即“灾利捆绑”,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附带地质灾害隐患治理要求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景观资源经营利用权,或者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余留矿产资源开发、游览休闲景观开发等其他项目进行捆绑,以“土地建造治灾模式”、“土地复垦整理治灾模式”、“房地产开发治灾模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治灾模式”、“采矿治灾模式”、“旅游开发治灾模式”等方式进行运作,吸引社会资金,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
“公商并举”就是发挥公共公益工程与商业治理模式各自的功能和优势,能够利用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治理的尽量以商业模式运作,否则以公共投入、公共工程、公益事业的方式进行。
2.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纳入 *** 规划,作为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建立“财政支持、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应搬尽搬、群众获益、择地发展”的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机制
避让搬迁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途径,各地应加倍重视,积极实施。凡经过调查评价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在技术上不可行、经济上不合理的,应制定方案,对隐患区及其影响范围的居民,尽快做到合理避让,应搬尽搬。各地应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作为重大公共工程、公益工程、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做好做实。各地要出台相关政策,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与各级 *** 推动的区域发展、新农村建设、产业培育、生态移民、下山脱贫等社会经济重大举措结合起来,统筹解决。各地要积极建立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公益基金和社会捐助机制,并积极争取各种公益慈善机构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的资金支持。各地还可以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与宅基地复垦、土地整理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将部分收益反哺老百姓,真正使其搬得出、稳得住。
各地要制定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管理办法规范避让搬迁行动。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申报、审查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经费的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在进行生态移民、下山脱贫、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负责好避让搬迁项目的组织管理。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房用地,各地可以从建设用地指标中切块,增列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建设用地专门计划指标,并简化用地项目审批程序,安排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建设用地,切实解决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落地难的问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选择要向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多的地区倾斜。在避让搬迁和补偿安置上,必须以 *** 为拆迁主体,做好民意征求工作,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实施的社会风险、资金风险和社会经济效益进行充分的论证。坚决防范查处假借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实施强拆强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结合土地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试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项目,要确保项目操作符合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城乡增减挂钩制度的相关规定。
3.建立“府地联建、各方动员”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乡、村、组及其学校、医院和小、微企业。由于人才、技术、队伍建设、资金和设备物资不足,我国各地的市、县、乡、村、组及其学校、医院和小、微企业往往是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 *** 应尽快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府地联建”的方式建立应急中心——市、县 *** 与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的地勘单位、地矿工程勘察设计院等联系联合建立市、县级应急中心,市、县级 *** 提供工作场地、必要的设备和工作补助经费,联建的地勘单位应向市、县应急中心派驻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长期或者汛期驻市、驻县,负责应急中心的技术工作和培训。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村、组及其学校、医院和企业都应该积极动员起来,成立各自的应急队伍,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储备应急物资,建好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在县级应急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应急演练。市、县 *** 应急指挥机构及编制的应急预案要主动将当地驻军、武警、消防支队、民兵等纳入应急救援体系,明确当地驻军、武警、消防支队、民兵的应急救援任务、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标准和应急演练要求,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府地联建、各方动员”的方式建立应急指挥有力、应急技术支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强、应急物质设备充足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能力。
4.建立“技术援助、服务外包、 *** 监测、补助奖励”的农村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农村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能力
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的关键是解决好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费短缺的问题。各级 *** 应该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援助制度、地质灾害防治服务外包制度,积极建立财政支持的农村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援助补助专项基金,鼓励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技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建房、修路、工程建设等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监理等开展技术援助。各省都要制定措施,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技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援助社会责任及其责任地域、工作任务等。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技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应该完成一定量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没有完成技术援助任务的专业技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承担各级财政投入的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任务。各级 *** 也可以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工作外包给相关专业技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手段。各地要积极建立农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汛期 *** 监测员队伍,出台农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经费补助和奖励办法,对群测群防员每年给予一千元以上的补贴、通讯费,免费配备手机、监测设备、保障器材等,提高汛期地质灾害监测实效。各地还应该在汛期结束后,对监测员的监测情况进行评优,设立奖项,对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
5.构建“财政投入引领,经济政策激励,商业融资支持”的地质灾害防治投入机制,增强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保障
地方 *** 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协调,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各地可以从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和可持续发展费等财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财政专项。利用废弃矿山余量资源吸引企业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要免除资源税。各地还应积极争取国际和国内商业贷款,探索通过 *** ,BOT等商业融资模式解决资金问题。
6.尽快建立“地质灾害保险制度和地质灾害救助公益基金制度”为核心的社会补偿救助机制,完善地质灾害灾后社会救助体系
各地应尽快研究建立以地质灾害保险制度和地质灾害救助公益基金制度为核心的地质灾害社会救助机制。地质灾害保险具有分担地质灾害风险、进行经济补偿、实施社会救助、科学评估损失的作用。各地要出台地质灾害保险机制建设鼓励政策,建立财政支持的地质灾害保险基金,鼓励引导保险机构设立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险种,增强全社会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意识、能力和地质灾害救助能力。地质灾害保险既可以设计为独立险种,也可以将地质灾害保险与农房保险、农业保险、自然灾害保险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险种开发。地质灾害保险制度建设的核心是要建立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强制责任保险和以房屋、耕地、园地、人身为保险标的的地质灾害伤害损害保险。各地要积极研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公益基金,为社会各界的地质灾害防治公益慈善捐助提供平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社会捐助救助服务能力。
7.建立“ *** 领导负责、部门共同负责、分工分片包干”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体系,明确相关机构人员的防治领导责任
各地要出台 *** 文件,明确 *** 及其各个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机制的构建。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制度、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和年度责任考核制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认定办法,建立地质灾害专家论证制度。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点挂牌督办制度。
贠小苏副部长在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8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下午部决定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主要目的是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近期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批示精神,落实绍史同志关于三峡库区、地震灾区及其他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对当前降雨重点流域防灾工作再部署再强调,组织大家一起,振奋精神,提升信心,再鼓士气,全力做好近期强降雨期间及汛期后半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今年入汛以来,我国雨情、水情异常复杂,地质灾害多发频发,防范形势异常严峻。8月8日,甘肃舟曲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造成1337人遇难、407人失踪。8月12日,四川汶川、绵竹、都江堰遭遇特大山洪泥石流,造成7人死亡、37人失踪。8月18日,云南贡山又发生泥石流灾害,造成4人死亡、87人失踪。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单位、各部门紧密配合,全国上下全力支援,抢险救灾工作有序有力。部和各级国土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迅速组织当地国土系统干部职工就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部及时派出专家和技术队伍协助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目前,甘肃舟曲、四川绵竹、汶川和云南贡山等灾区,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
8月11日,部召开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各地都做了很好的贯彻落实。刚才,中国气象局郑江平司长已经详细分析了近期全国的气象状况,我国又将迎来新一轮大范围降雨过程,范围涉及20多个省区市,局部地区更大降雨量可能超过200毫米,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再一次面临巨大考验。针对本次强降雨,国务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未来十天极易出现强降雨,要加强洪水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特别要重视汶川等地震灾区的危险区,及时转移群众避险。昨天下午,在赶赴云南贡山途中的 *** 部长又专门安排部署防范近期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 *** 批示精神和绍史部长的部署安排,切实做好强降雨引发地灾的防范,下面我简单谈三点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对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抢险救灾作出了部署,近10天以来,国务院领导又先后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多次重要批示,要求加强防范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做好各项抢险救援工作,防范次生地质灾害。我部8月11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上, *** 部长对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重点作了传达,对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突出强调了做好舟曲抢险救灾的各项任务。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抢险救灾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性
我部多次强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性。8至9月我们依然处于主汛期,还可能经历多轮强降雨过程,汛期还可能延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远不能有丝毫松懈。从今年情况看,老点、新点同时引发,既有已经排查出来的隐患点,也有不在防范范围内的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有些地方由于遭受多轮强降雨侵袭,岩石松动、土体饱和,地灾常常是突如其来,猝不及防,形势非常严峻。尽管形势严峻,我们还是要坚信,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与不抓大不一样,查与不查大不一样,防与不防大不一样,治与不治大不一样。要针对性设防,防而又防,防上加防,特别是防范一些大规模、高速度、远距离的泥石流、崩塌叠加并发的重大地质灾害。
(二)清醒认识地质灾害的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
由于我国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性,我国地质灾害本身就十分发育,在广大山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随处可见,加之对引发地质灾害的降雨、地震等外动力作用的预测预报还远远不能达到及时准确的程度,导致地质灾害具有十分复杂的形成机理和成灾过程,表现出很强的隐蔽性和突发性,一旦成灾,又具有很强的破坏性。对地质灾害本身的这些特点,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把地质灾害的这三性告诉我们的干部,告诉我们的群众,让大家头脑中都绷紧防范地灾这根弦,使大家都做到主动防灾。这次四川绵竹、汶川暴发大规模山洪泥石流灾害,却没有造成大量人员损失,与当地干部群众自身具备的面对地灾的警惕性和防灾自觉性是紧密相关的。
(三)全面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局限性
当前,我们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基础情况调查掌握、行政管理与技术支撑队伍建设、监测预警与临灾预报、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临灾避险组织与执行、防治经费投入与安排使用、灾后应急处置与灾后恢复重建等诸多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地对这些问题,要有全面认识,心中有数,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尽快弥补和解决,从主观上逐步筑牢地质灾害防线。
二、要立足防大灾、抗大灾,全力以赴做好下阶段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
各地要全面落实责任体系,纵向是省、市、县、乡、村五级,横向是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是关键。要建立完善的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抓,人人肩上有担子,项项工作有着落。要协助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市) *** 、乡镇(街道) *** 把辖区内隐患点的防灾工作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细化到人,确保每个环节上、每个岗位上都有人抓有人管。要利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在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
(二)要密切配合,形成防灾的合力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场持久战,也是各级 *** 、多部门参与共同作战的规模战争,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与配合。一是要与气象、水利部门配合,关注雨情、水情,做好监测舆情。各地要进一步推进气象预警,按照我部和中国气象局的要求,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推向县一级,提高预报的精细化和准确度,同时要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作为提醒民众和宣传工作很好的一个窗口。二是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的配合,争取在地灾防治工程和经费上予以支持,优先、重点消除威胁人群大、威胁财产多的重特大隐患点。三是要在当地 *** 支持下,指导和监督交通、铁路、水利、建设、教育等部门,各负其责,做好相应领域内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四是与民政、安监部门配合,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五是进一步依靠乡镇村社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充分发挥他们在地灾防范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三)要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这是在现有的情况下最有效的手段,需要持续不断地改善和完善。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一是加强防灾知识和责任心。要加强对群众监测员的培训,让他们掌握识灾、报灾、防灾的基本知识,要增强他们的责任心,还要解决他们的具体困难。四川可能有些地方条件好一些,监测员有手摇对讲机、也有敲锣、吹哨,要尽可能给一些补贴。二是要实现做好、做通受威胁群众的思想工作,给他们讲清“防灾多受累,受灾少流血”的道理,争取他们的主动配合。在发放“明白卡”的同时,就要把防灾的知识告诉群众,把撤离的路线告诉群众,特别是到晚上,一旦有了险情怎么撤,往那里跑,都要告诉群众,要不然人心惶惶,撤离过程本身就会造成很大的麻烦,甚至是伤亡。我们有很多工作只做到了基层干部,只做到了国土系统,但没有落实到普通群众,没落实到受威胁的人员。四川省的副省长讲了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对于治理酒后驾车,我们搞过很多整治,效果都不尽如人意,这次治理酒后驾车,直接将违规后果告知每一个开车的人,效果就好得多。群测群防要把地灾的知识和撤离的路线告诉群众,而且撤离之后不要再擅自返回危险区。群测群防体系要作为一个最关键的环节切实抓好。
(四)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是否全面和到位,是能否避免重大损失的关键。一是再排查、勤巡查、常检查,重点检查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和山地斜坡地带、沟口处、交通干线两侧、库岸、矿山采空区以及已查明的隐患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二是根据天气情况开展动态巡查;三是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纳入监测体系,有针对性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有经验的专家开展咨询会商、多方论证,必要时采取勘查等工程措施,搞准成因和成灾模式。
(五)要特别强调临灾避险
一旦有极端气候,有成灾的迹象,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要向当地 *** 提出坚决避险的建议。要坚决撤离人员,宁可听骂声,不可听哭声。要做到及时避险很不容易,许多成功避险的事例表明,要做到临灾避险及时、有序,必须抓好以下环节,一是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完善和细化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工作方案。二是要加强宣传和防灾知识普及,让危险区内的所有群众都对临灾避险行动心中有数。三是要加强监测和巡查,不放过出现的任何前兆现象。要鼓励群众监测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重庆黔江的一位群众监测员,对滑坡隐患长期监测达6年之久,今年6月的一天,滑坡出现险情,他及时报警,果断配合村干部组织险区群众撤离,1小时候滑坡发生,掩埋滑坡体下几乎所有房屋,48人成功脱险。一旦发生地灾险情,要及时有力地加以处置。四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反应,之一时间接报灾情险情信息,之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7月28日四川汉源万工乡集镇发生滑坡,如果不是乡镇干部和国土所干部之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将会出现更大的人员伤亡。
(六)加强重点地区防范
要高度重视三峡库区、地震灾区、西南山区和东南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特别关注铁路公路沿线、大江大河沿岸、人口稠密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峡库区涉及的湖北省、重庆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三峡库区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抢险等工作,抓紧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认真做好项目验收、科研、宣传和总结工作。汶川、玉树地震涉及的四川、陕西、甘肃、青海省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克服不利条件,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更大限度地保护灾区人民不再受到二次伤害。其他地区,也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加强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地灾防治
有三个方面请大家关注。一是要宣传地质灾害的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以及基本的防灾知识,来提高公众防灾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要分析宣传地灾突发频发的原因和地灾的特殊性。三是要宣传成功避险、宣传群测群防监测员的辛勤工作,来提升社会对地灾防治工作的正面认识。
(八)进一步提高防灾科技水平
从根本上说,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要依靠科技进步。各国土资源厅、有关地勘单位,要加强对地灾的分析、研究、总结、规范,与时俱进的改进和创新地灾防治工作。要在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科技的作用的基础上,更加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重大作用。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组织科技攻关,要组织专家调查总结地质灾害防御规律,为以后的防范提供可借鉴经验。
三、持续做好甘肃舟曲、四川汶川、绵竹和云南贡山等地的抢险救灾工作
目前,距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已十多天,但各项工作仍不能松懈。部系统各方面要密切配合,眼下舟曲抢险救灾工作重点要围绕这4个方面展开。一是在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的基础上开展再排查、再巡查、再核查,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监测,明确责任人。要圈定地质灾害危害区域,提出转移避险的具体建议。加强雨情和水情监测预警,把问题想得严重些、考虑得更加周全些,及时、坚决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切实避免再次发生群死群伤。二是部机关、测绘局、航遥中心和环境监测院等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完善应急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做好各项支撑工作。三是为灾后重建做好基础性工作,通过地灾排查,对地灾防范和治理、灾毁耕地复垦、灾害重建选址等提出建设性意见。部有关司局要指导做好灾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按期提交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原址重建地质环境论证方案、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方案和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文本等成果。
18日晚至19日凌晨,四川多个地区普降大雨,局部暴雨,引发大量滑坡泥石流灾害,绵竹、映秀、汶川等地灾情还在扩大,抢险救灾进入最艰苦时期,转移出来的大量受灾群众需要安全的临时安置点。四川省厅全力以赴,集中了大量专家和技术队伍正在各灾区进行艰苦工作。部已通知周边省份做好准备,随时调集力量支援灾区。18日凌晨发生的云南怒江州贡山县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正处于紧张的抢险救灾过程中,徐部长带领部专家组经长途跋涉,已在现场开展调查评估、二次灾害防范、周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群众安置点选址等多项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目前还有大量中小型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正在处置,这次大范围强降雨天气的来临,使我们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两线作战的巨大压力,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面对严峻的形势、社会的需求以及工作上的困难,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研究安排,严阵以待、严加防范,切实做好今年的地灾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务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好,更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有哪些有效防治措施又有哪些
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我们应该做好地质灾害防范 措施 。下面是我整理的地质灾害及防治措施,欢迎阅读。
地质灾害及防治措施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滑坡的诱因:(1)地震;(2)降雨和融雪;(3)地表水的冲刷、浸泡;(4)河流等地表水体对斜坡坡脚的不断冲刷;(5)开挖坡脚;(6)蓄水排水;(7)堆填加载;(8)劈山放炮,乱砍、乱伐。
滑坡发生的规律:下列地带是滑坡的易发和多发地区
(1)江、河、湖(水库)、沟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差大的峡谷地区、山区铁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边坡等。
(2)地质构造带之中,如断裂带、地震带等。
(3)易滑(坡)岩、土分布区。
(4)暴雨多发区及异常的强降雨区。
滑坡防治措施:滑坡的防治要贯彻“及早发现,预防为主;查明情况,综合治理;力求根治,不留后患”的原则结合边坡失稳的因素和滑坡形成的内外部条件,治理滑坡可以从以下两个大的方面着手:
1、消除和减轻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危害滑坡的发生常和水的作用有密切的关系,水的作用,往往是引起滑坡的主要因素,因此,消除和减轻水对边坡的危害尤其重要,其目的是:降低孔隙水压力和动水压力,防止岩土体的软化及溶蚀分解,消除或减小水的冲刷和浪击作用。具体做法有:防止外围地表水进入滑坡区,可在滑坡边界修截水沟;在滑坡区内,可在坡面修筑排水沟。在覆盖层上可用浆砌片石或人造植被铺盖,防止地表水下渗。对于岩质边坡还可用喷混凝土护面或挂钢筋网喷混凝土。排除地下水的措施很多,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结构特征和水文地质条件加以选择。常用的 *** 有:(1)、水平钻孔疏干;(2)、垂直孔排水;(3)、竖井抽水;(4)、隧洞疏干;(5)、支撑盲沟。
2、改善边坡岩土体的力学强度通过一定的工程技术措施,改善边坡岩土体的力学强度,提高其抗滑力,减小滑动力。
常用的措施有:
(1)、削坡减载;用降低坡高或放缓坡角来改善边坡的稳定性。削坡设计应尽量削减不稳定岩土体的高度,而阻滑部分岩土体不应削减。此法并不总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要在施工前作经济技术比较。
(2)、边坡人工加固;常用的 *** 有:修筑挡土墙、护墙等支挡不稳定岩体;钢筋混凝土抗滑桩或钢筋桩作为阻滑支撑工程;预应力锚杆或锚索,适用于加固有裂隙或软弱结构面的岩质边坡;固结灌浆或电化学加固法加强边坡岩体或土体的强度;SNS边坡柔性防护技术等。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
泥石流的诱因:
(1)不合理开挖; (2)不合理的弃土、弃渣、弃石;(3)滥伐乱垦。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泥石流防治措施:根据滑坡泥石流发生的规律和活动强度,全面规划,采取远近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综合防治。近期目标是:严禁乱砍滥伐、乱采乱挖、乱堆乱倒等不良行为;远期目标是:对从事地面和地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减少人为水土流失。
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矿地质灾害表现形式主要是雨季型,主要发生在主汛期5月至9月,以突发性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地裂缝为主,集中强降雨是主要诱发因素。为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并充分考虑地质灾害发生的滞后性,全矿地质灾害防治以汛期5月至9月作为重点防范期。要求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早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更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目标
(一)防治原则
1.坚持 *** 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原则。
2.坚持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3.坚持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原则。
(二)防治目标
认真贯彻 *** “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
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基础性调查,以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群众居住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20xx年全矿地质灾害普查情况和2011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分析,地质灾害活动区域主要在山区以及近期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较大的区域。
我矿防治重点:由于受地质环境的影响,在单点暴雨条件下的雨季常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二)主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我矿乡村交通公路的地质灾害主要是道路两侧的边坡,由于切坡过陡导致稳定性差,汛期明显加剧边坡的失稳,导致崩塌、滑坡。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重点矿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矿区、工业区均受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威胁,主要表现为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矿区地质灾害的防治显得十分重要。镇安监办和县煤管站要切实加强对各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矿山企业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不合理工程行为,及时组织各矿点及有关人员对矿区周围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要督促企业特别重视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的监测,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滑坡或泥石流灾害。
(四)河流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对库区范围要加强防范因强降雨影响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各村、各单位要加强预测防范,落实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进行合理避让,更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碾焉煤矿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矿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电话:8011),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发生地质灾害后的指挥机构为碾焉煤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碾焉煤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好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成立或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拟订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电话。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日常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建全、人员落实;二是要组织编制和及时发布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是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四是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五是制定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六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条件的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应急演练;七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的检查,督促责任部门采取措施,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单位、项目业主编制隐患点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检查;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和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各有关部门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建筑物、设施、场地等落实防灾措施,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三)落实预防措施。一是建立群测群防 *** 。建立群测群防 *** 体系,落实点上防灾预案,每处灾害点必须逐级落实具体责任人及监测人,按规定要求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发放防灾避险牌,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演练,提高对地质灾害的实战、协调、配合应急反应能力。二是加强监测预报。要密切关注气象台发布的强降水天气过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认真分析本矿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预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三是落实防灾措施。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检查,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危险区,相关村组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工程建设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并采取工程应急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开展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从源头上遏制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举措。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对我矿矿山开采等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规定实行备案登记。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计划,充分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的性质、危害以及防御的基本措施向公众宣传到位,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突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汛期是我矿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防范期。各有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认真做到“三落实”,即落实灾害监测点,落实防灾责任人,落实防灾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六项制度”,即层层负责制度、汛期值班制度、“两卡”发放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应急调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抓实“三项措施”,即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紧急避让措施。
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关于加强公路和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中铁工程公司、中铁建筑公司:
近年来,交通运输和铁路部门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始终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更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受特大地震、极端天气事件等因素影响,我国部分地区的在建或已建公路、铁路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仍呈多发频发趋势,严重影响公路和铁路的运营、建设和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加强对雨季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保障运输通道和群众生命安全,各级国土资源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各铁路单位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隐患排查,采取防范措施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铁路单位,要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公路和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和复查。对于尚未直接影响公路和铁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纳入监测体系,落实监测预警等各项措施。对于已直接影响公路和铁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迅速采取应急排危除险措施。
对于在建公路和铁路工程,各建设及施工单位,要在临时办公场所、工棚选址及设备安置场地选择时,避让地质灾害危险区,对于确实难以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落实严格的监测预警措施。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岩、不稳定斜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责成建设和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治理措施消除隐患。
二、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启动预案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铁路单位要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做好应急抢险物资、装备、人员、资金等各类应急准备,对特别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编制专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使相关干部工人了解抢险任务、程序 *** 等,掌握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反应、正确处置。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积极协助,共同做好工作。
三、主动防范,防治人为灾害
对地灾易发区内各类公路、铁路和在建项目,以及公路、铁路周边建设项目,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地灾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地质灾害的发生。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评估报告提出的防范建议,做到地灾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工作同步进行。地灾治理配套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评估报告中明确的防灾措施建议,会同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铁路单位,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问题突出的要责令其停止整顿。
四、加强会商沟通,实现部门联动
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监测系统、预警手段、避险措施等方面,主动指导和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铁路单位,落实好公路、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级国土资源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各铁路单位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会商沟通,保证防灾信息共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铁路单位要将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时通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涉及公路、铁路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监测预警信息及时通告有关公路、铁路单位,一旦接到灾情险情报告,之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铁路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加强工程治理,彻底消除隐患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铁路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公路和铁路沿线地灾隐患的治理。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铁路单位,加强对公路和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各级国土资源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各铁路单位要尽快部署和开展以上各项工作。国土资源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和铁道部,对各地公路、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
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工程建设与运营中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铁路、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实施的各项建设工程,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的“三同时”制度,结合“十一五”各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对已建和在建的铁路、公路、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工程和输油(气)管道工程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专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确保建设工程区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治理。
9.8.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运营中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水利水电建设多位于山区,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结合大江大河干(支)流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开展地质灾害治理,使威胁水利水电建设和运营的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治理。
(1)近期(至2010年)
1)三峡库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与搬迁避让减灾示范工程。
2)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对全国143座大型病险水库和543座重点中型病险水库的地质灾害进行有效治理。
(2)远期(2011~2020年)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
9.8.2 交通道路工程建设与运营中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由交通、铁路主管部门组织对已建和在建的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专项治理,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结合本行业特点,编制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逐步开展工程治理。
1)青藏铁路(格尔木— *** )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地质灾害治理。
2)国道219线改扩建工程(拉孜县查务乡—新藏区界)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治理。
3)国道108线成都—西安段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
4)川藏公路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
9.8.3 矿山工程建设与运营中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建立国家级矿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实现矿山开发、土地复垦、综合整治、环境恢复相统一的矿产资源开发模式。
1)黑龙江省七台河煤矿,以采空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2)辽宁抚顺煤矿,以露天采矿为主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3)山西大同煤矿,以采空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4)贵州开阳磷矿,以崩滑流为主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9.8.4 油气能源工程建设与运营中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1)西气东输管道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宝成输油管道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的实施原则与主要任务
9.6.1 实施原则
搬迁避让是传统而有效地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在广大农村地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而且突发性地质灾害分布较多的地区是老、少、边、穷地区,以及工程治理投入大于搬迁避让投资的灾害点,结合小城镇建设和山区脱贫致富,实施搬迁避让工程。
实施搬迁避让工程的原则如下:
1)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工程治理投入大于搬迁避让投资,而且具备搬迁避让条件的灾害点,实行搬迁。
2)经济不发达、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的地区,实行搬迁避让。对受到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居民点要及时安排村民避灾、搬迁;有条件的地方应推行“移民建镇”,使受到地质灾害危害与威胁的居民点永久性地迁离危险区。在安置群众搬迁的工作中,必须重视居民地选址中的地质环境评价工作,科学地进行场地规划,落实地质环境保护措施。
3)对有明显变形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处的居民点,优先安排搬迁避让。对那些灾害征兆已较明显、面临灾难威胁的村庄,尽早选择搬迁地点,组织群众主动撤出危险区,以免临灾条件下陷于被动局面。
4)搬迁避让与国家扶贫开发相结合。结合国家易地扶贫(生态移民)计划,将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需要搬迁避让的居民搬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5)搬迁避让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根据全国小城镇建设规划,对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分散居民实行移民搬迁,将城镇建设与地质灾害减灾结合起来。
9.6.2 主要任务
根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对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大区,统计、类推各大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口数,确定需要搬迁避让的人口数和经费数,中央财政对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境内的搬迁避让工程按搬迁费用的1/3给予财政补贴。
(1)近期(2006~2010年)
结合国家扶贫开发和全国小城镇建设,对有明显迹象直接威胁分散居民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有计划的搬迁避让工程。优先安排威胁人员较多,且工程治理投资大于搬迁避让投入、治理综合效益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工程。原则上应完成急需的搬迁避让工程。
根据全国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对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大区,统计、类推各大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口数,确定需要搬迁避让的人口数。2006~2010年,因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全国实施搬迁避让人口约160万人,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境内的搬迁避让人口约70万。
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经费主要由地方 *** 投入,中央财政对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境内的搬迁避让工程按搬迁费用的1/3给予财政补贴。2006年至2010年,全国地质灾害搬迁工程费用约29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境内的搬迁避让工程费用35.2亿元。各省(区、市)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规划搬迁避让人数和投资额见表9.2。
表9.2 2006~2010年搬迁避让工程规划表
续表
1)突发性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①对边远贫困山区受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居民点的搬迁避让。②在经济发达区,工程治理投资远大于搬迁避让投入、治理综合效益差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点的搬迁避让。
2)缓变性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①汾渭盆地地裂缝区分散居民点的搬迁避让;②环渤海地区地面沉降灾害严重地区的分散居民点的搬迁避让;③山西煤矿矿区采空塌陷灾害严重的分散居民点的搬迁避让;④淮北矿区采空塌陷灾害严重的分散居民点的搬迁避让。
(2)远期(2011~2020年)
对遭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居民点全部实施搬迁避让,搬迁人口约226.1万人,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境内的搬迁避让人口96.5万人(表9.3)。
表9.3 2011~2020年搬迁避让工程规划表
关于协助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和地质灾害点存在隐患的报告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