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员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4-04-26 地质灾害资质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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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览:

附录二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防灾减灾工作 *** ,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和“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部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以县(区、市)为对象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等的“十有县”建设,计划利用5年时间,将全国绝大多数重点山地丘陵县(区、市)建设成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员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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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十有县”建设,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深化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提高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更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内容要求

(一)有组织:成立了以分管县(区、市)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县、乡两级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二)有经费:每年都有稳定的经费投入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隐患点的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搬迁避让。

(三)有规划: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经县(区、市) *** 批准实施。每年都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县(区、市) *** 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有预案:对本县(区、市)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了应急预案,包括险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

(五)有制度:有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六)有宣传: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有针对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七)有预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当地电视台中播出,或通过其他媒体、通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有监测: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已有落实到人的监测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已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乡镇国土所中有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监测人员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发生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警示信息。

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建设内容要求,组织县(区、市)开展建设活动。每年10月20日前,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完成“十有县”建设的县(区、市)开展验收,并将通过验收的县(区、市)名单报部。部以通报形式公布“十有县”名单。

三、政策措施

(一)为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部将在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及经费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县(区、市)被通报命名为“十有县”之后,部将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以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促使各地提高建设质量,加快建设步伐。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3〕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防总关于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旱检查工作的通知和部重点工作安排,部决定开展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情况。

(二)今年以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重要隐患点、重要区域、特别是在建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三)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情况,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的打算。

二、组织实施

(一)各地自查。各地全面组织开展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自查。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工矿企业、交通干线、中小学校、人员居住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的检查指导,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贯彻落实《决定》及今年以来防治工作情况于9月30日前报部环境司。

(二)部抽查。5-7月,由部领导、环境司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将结合工作安排赴三峡库区、地震灾区、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地区和东南季风影响区等进行抽查调研。具体安排将由环境司灾害防治处提前与相关省厅联系。

三、其他事项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与本地区片专家的协调联络,积极支持开展专家驻守和巡查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

联系方式:010-66558322 66558316(传真)

国土资源部

2013年5月3日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更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更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 *** 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 *** 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 *** 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省级人民 *** 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 *** 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 *** 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 和专业监测 *** ,形成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监测 *** 。国务院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国防汛监测 *** 、气象监测 *** 、地震监测 *** 互联,连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区)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二)预防预警行动

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地方各级人民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 *** 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 *** 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人民 *** 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 *** 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 *** ,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 *** 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 *** 和市级人民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 *** 和市级人民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 *** 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的领导下,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定应急防治措施。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 *** 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的领导下,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 *** 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人民 *** 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 *** 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 *** 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 *** 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人民 *** 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区)人民 *** 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 *** 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区)人民 *** 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五)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 *** 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 *** 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

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 *** 、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各级 *** 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四)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六)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 *** 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七、预案管理与更新

(一)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 *** 批准后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二)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国务院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八、责任与奖惩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

(一)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注:本预案引发日期为2006年1月13日

潞城市地质灾害(滑坡)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长治市国土资源局、潞城市人民 ***

(2011年8月)

本次演练由长治市国土资源局和潞城市人民 *** 主办,潞城市国土资源局和黄牛蹄乡人民 *** 承办。

一、应急预案演练的目的、任务与原则

1.目的

通过应急预案的演练,检验各部门职责的分工落实、应急队伍的协调能力、技术装备的合理配置、受灾群众的防灾自救意识,进一步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从而能迅速、高效、有序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更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平安潞城、和谐潞城的建设。

2.任务

地质灾害点动态监测中发现情况十分紧急。按《潞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用最短的时间安全地撤离危险区的住户,尽快采取防灾减灾避让的有效措施。

3.原则

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部门配合、密切协作的原则。

二、应急演练的科目、时间与地点

1.演练科目

为切实搞好这次演练,通过与多部门积极沟通,向上级部门请示,本次演练设置的演练科目有报警与接警、预警与调度、应急响应、现场处置、解除与评估等5个科目。

2.演练时间

2011年8月3日。

3.演练地点

黄牛蹄乡青口村(图1)。

三、应急救援演练的参演单位与人员、组织机构与职责

1.参演单位与人员

本次演练在潞城市委市 *** 的高度重视下,市国土资源局精心的严密组织下,参演单位有地质灾害各成员单位,黄牛蹄乡、青口村及部分群众,共涉及17家部门和单位160余人。

2.组织机构

为确保应急预案演练的成功,切实体现统一指挥、迅速、高效和部门协调的一致性,成立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李晓峰(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总指挥:原恒伟(市 *** 办副主任)

申爱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黄牛蹄乡相关人员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演练现场总调度、紧急抢险组、调查监测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疏导组、消防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1个现场抢险总调度和7个工作组。

3.各组组长及职责

紧急抢险组:组长李敏,成员由黄牛蹄乡武装部抽调基层民兵组成应急小分队。其任务是及时掌握和报告现场处置和险情处理情况,尽快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抢救受灾群众、帮助群众尽快进行避让。

调查监测组:组长王海亮,成员由市国土局牵头,国土、气象、水利和辛安村监测员组成。其任务是调查、核实灾情,组织监测、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并及时准确掌握灾害区的气象及降水量等情况,保证指挥部拟订应急对策和措施。

图1 演练现场路线路

后勤保障组:组长韩前,成员由民政局牵头,民政、财政、安监、住建组成。其任务是安置撤离群众,解决撤离群众急需物资供应等有关事项。

医疗救护组:组长申爱国,成员由卫生局牵头,卫生、医院、乡卫生所组成。其任务为:组织医疗队进行抢救伤员,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采取防疫措施,防止疾病暴发。

治安疏导组:组长苏建斌,成员由公安和交通组成。其任务是负责封闭公路,维护车辆秩序、灾区社会治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负责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及时畅通快捷到达灾害区域。

宣传报道组:组长成志勤,由新闻中心、电视台组成。其任务是及时发布有关抢险信息。

消防抢险组:组长刘建鹏,由市消防队组成。其任务是担任现场特殊险情的抢险工作。

黄牛蹄乡积极做好紧急避让撤离群众的思想安抚工作。

四、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准备

1.筹划与部署

接到长治市国土资源局举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要求后,潞城市国土资源局积极与市 *** 沟通,严密组织,精心准备,于7月上旬在市 *** 的安排下,召开了由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动员会。

2.桌面演练

演练方案拟订后,7月下旬,在市 *** 的统一安排、市国土资源局的严密组织、市电视台工作人员的精心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参演工作人员对照演练方案设定的科目、假设的场景及现场抢险细节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桌面推演。

3.模拟演练

通过桌面演练后,对演练方案的各项演练科目与部分情节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善,于7月底,按照 *** 的安排,对照预案要求的程序和演练方案设置的具体科目,组织机构全体参演单位与人员全副武装,严肃、紧张、有序地展开了一次实地模拟排练,进一步完善了演练方案,检验和提高了各部门职责的分工落实、应急队伍的协调能力、技术装备的合理配置、受灾群众的防灾自救意识、应急处置程序的设置等方面的科学性、合理性、逻辑性。

五、应急救援演练的实施

1.报警与接警

灾情出现后,村级监测员按预案要求逐级上报村→乡→国土所,乡→市国土资源局→市应急指挥部,市国土资源局→市应急指挥部,市国土资源局→长治市应急办。

2.预警与调度

市国土资源局→市应急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各抢险小组,统一服从调度。

3.应急响应

市 *** 启动预案后,市国土资源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4.现场处置

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7个抢险小组在指挥部的总调度下快速有序完成演练设置的各个演练科目。

5.解除与评估

险情解除后,结合演练的工作情况及险情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完善,最终对本次演练的成果作出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估。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杨义军处长,长治市 *** 应急办秦玉琪副主任,长治市国土资源局杨云光局长、张维华总工,潞城市委唐立浩书记、李晓峰副市长现场观摩点评

潞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组长李晓峰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命令

待命出击

紧急撤离

医疗救助

抢险救援

妥善安置

地质灾害属于什么单位管辖呢

属于防汛抗旱指挥部管辖。

如果是特大灾害,会有省里甚至中央特设机构。

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员单位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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