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以及省级地质灾害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目录一览:
- 1、我国应急管理部挂牌的时间是
- 2、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
- 3、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的通知
- 4、年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
- 5、地质灾害资质是怎么分类的?有几个等级?
我国应急管理部挂牌的时间是
我国应急管理部挂牌的时间是2018年4月16日。
我国应急管理部于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9:30挂牌,挂牌地点是应急管理部办公楼前广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早在半个月前,消防局就在配合应急管理部逐步完成搬迁的工作。 生态环境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等国务院新组建部门作为第二批挂牌单位分别举行挂牌仪式,正式对外履行职责。
应急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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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
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
一、废止以下规章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50号)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6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的解释》(国土资源部令第67号)二、修改《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一)将第三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三条中的“基本农田”修改为“永久基本农田”;
(二)将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为“国土空间规划”;
(三)将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中“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 修改为“区片综合地价”;
(四)将《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的“国土资源”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分”统一修改为“处分”。三、修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一)在第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是指:
“(一)国务院要求自然资源部管辖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二)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三)自然资源部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其他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二)将第四十五条第(五)项修改为“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移送有关机关追究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移送有关机关的”;
(三)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中的“国土资源”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部”。四、修改《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定所称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是指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制止和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强化遥感监测、视频监控等科技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明确执法工作技术支撑机构。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三)在第五条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处理”;
(四)将第六条第(五)(六)项修改为:“(五)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国家工作人员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处理;
“(六)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
(五)将第九条第(三)项修改为:“(三)取得执法证件”;
(六)删除第十条至第十五条;
(七)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巡查、抽查制度,组织开展巡查、抽查活动,发现、报告和依法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八)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自然资源部在全国部署开展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组织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并向自然资源部报告结果”;
(九)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制度”;
(十)将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后增加两项作为第(四)(五)项:“(四)对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音像记录;
“(五)其他对当事人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进行音像记录”;
(十一)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包括没收违法采出的矿产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建筑物,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测绘资质等”;
(十二)将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修改为:“(一)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情况说明”;
(十三)将第二十八条第(六)项后增加三项作为第(七)(八)(九)项:“(七)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九)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十四)将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后增加两项作为第(二)(三)项:“(二)依法没收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没收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
“(三)发现违法线索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犯罪线索”;
(十五)将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修改为:“(三)已经立案查处,依法应当申请强制执行、移送有关机关追究责任,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移送有关机关的”;
(十六)将《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中的“国土资源”修改为“自然资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部”。
本决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完善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体制,我部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近两年来,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完成了首批“十有县”建设以及第二批“十有县”的验收,“十有县”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46号),现对在2010年通过验收的北京市房山区等第二批545个县(市、区)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十有县”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和成绩。同时,希望其他地区以他们为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二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第二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
(共545个)
北京市(9个):
房山区、门头沟区、延庆县、密云县、怀柔区、平谷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河北省(24个):
平山县、赞皇县、阜平县、易县、涞水县、唐县、永年县、邯郸县、峰峰矿区、临城县、内邱县、遵化市、迁安市、抚宁县、平泉县、滦平县、隆化县、丰宁县、鹰手营子矿区、宣化县、张家口市宣化区、沽源县、张北县、阳原县
山西省(21个):
清徐县、太原市尖草坪区、阳曲县、太原市杏花岭区、泽州县、长子县、屯留县、沁源县、潞城市、武乡县、平顺县、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县、祁县、平遥县、灵石县、寿阳县、和顺县、左权县、宁武县、河曲县
内蒙古自治区(4个):
赤峰市元宝山区、阿鲁科尔沁旗、丰镇市、察哈尔右翼中旗
辽宁省(7个):
庄河市、海城市、岫岩县、清原县、宽甸县、东港市、盖州市
吉林省(10个):
长春市双阳区、通化市二道江区、柳河县、通化县、辉南县、白山市浑江区、白山市江源区、蛟河市、磐石市、汪清县
黑龙江省(30个):
延寿县、依兰县、尚志市、五常市、龙江县、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海林市、穆棱市、汤原县、桦南县、肇源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鸡东县、鸡西市恒山区、宝清县、双鸭山市岭东区、铁力市、伊春市美溪区、勃利县、七台河市茄子河区、萝北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五大连池市、黑河市五大连池风景区、嫩江县、孙吴县、庆安县、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塔河县
江苏省(11个):
南京市栖霞区、南京市浦口区、镇江市京口区、句容市、邳州市、新沂市、徐州市贾汪区、宜兴市、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
浙江省(19个):
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桐庐县、富阳市、温州市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苍南县、泰顺县、长兴县、新昌县、磐安县、天台县、龙游县、江山市、青田县、松阳县、景宁县、庆元县
安徽省(14个):
东至县、青阳县、旌德县、郎溪县、广德县、宁国市、枞阳县、桐城市、休宁县、黟县、黄山市屯溪区、黄山市徽州区、金寨县、舒城县
福建省(30个):
闽侯县、福州市马尾区、平潭县、福清市、厦门市集美区、厦门市海沧区、周宁县、蕉城区、屏南县、莆田市城厢区、莆田市涵江区、安溪县、南安市、泉州市洛江区、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龙岩市新罗区、永定县、上杭县、长汀县、武平县、大田县、清流县、沙县、南平市延平区、建瓯市、浦城县、邵武市、武夷山市
江西省(31个):
修水县、星子县、九江县、彭泽县、上饶县、广丰县、婺源县、丰城市、高安市、上高县、奉新县、资溪县、黎川县、南丰县、广昌县、遂川县、崇义县、兴国县、南康市、大余县、石城县、龙南县、上犹县、安远县、乐平市、景德镇市昌江区、上栗县、芦溪县、萍乡市湘东区、萍乡市安源区、南昌市湾里区
山东省(20个):
沂源县、安丘市、莱芜市莱城区、文登市、乳山市、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市罗庄区、临沂市河东区、平邑县、沂南县、郯城县、临沭县、费县、莒南县、济南市
历城区、泰安市泰山区、泰安市岱岳区、肥城市、宁阳县、金乡县
河南省(16个):
新密市、栾川县、三门峡市湖滨区、义马市、商城县、方城县、平顶山市石龙区、汝州市、泌阳县、林州市、安阳县、淇县、卫辉市、博爱县、永城市、济源市湖北省(21个):
远安县、宜都市、宜昌市点军区、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咸宁市咸安区、咸丰县、来凤县、宣恩县、黄石市铁山区、黄石市西塞山区、阳新县、郧西县、丹江口市、竹溪县、十堰市茅箭区、英山县、松滋市、南漳县、应城市
湖南省(40个):
宁乡县、湘乡市、醴陵市、株洲县、衡山县、衡阳县、祁东县、常宁市、衡东县、平江县、临湘市、岳阳县、桃源县、常德市鼎城区、桃江县、隆回县、邵东县、绥宁县、武冈市、新宁县、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辰溪县、麻阳县、芷江县、溆浦县、汝城县、永兴县、郴州市苏仙区、永州市冷水滩区、双牌县、江华县、道县、新田县、宁远县、永顺县、花垣县、桑植县、慈利县
广东省(37个):
广州市萝岗区、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龙岗区、宝安区、珠海市斗门区、香洲区、金湾区、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佛山市南海区、乐昌市、仁化县、河源市连平县、和平县、梅州市平远县、丰顺县、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经济开发区、汕尾市陆河县、海丰县、江门市台山市、鹤山市、阳江市阳西县、湛江市雷州市、坡头区、肇庆市四会市、怀集县、清远市佛冈县、清新县、潮州市饶平县、潮安县、揭阳市揭东县、揭西县、云浮市郁南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5个):
凤山县、宜州市、田东县、平果县、资源县
海南省(6个):
保亭县、昌江县、琼中县、陵水县、五指山市、白沙县
重庆市(10个):
万盛区、巴南区、北碚区、长寿区、潼南县、云阳县、巫山县、奉节县、彭水县、綦江县
四川省(26个):
荣县、巴中市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绵阳市安县、江油市、三台县、内江市资中县、隆昌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芦山县、石棉县、汉源县、宝兴县、荥经县,广安市广安区、华蓥市、邻水县、岳池县、武胜县、甘孜州康定县、丹巴县,阿坝州小金县,凉山州甘洛县
贵州省(61个):
修文县、贵阳市乌当区、贵阳市云岩区、贵阳市南明区、遵义市红花岗区、余庆县、务川县、凤冈县、湄潭县、道真县、正安县、绥阳县、桐梓县、赤水市、习水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安顺市西秀区、普定县、镇宁县、紫云县、黔南州福泉市、贵定县、龙里县、惠水县、长顺县、罗甸县、平塘县、独山县、荔波县、三都县、天柱县、岑巩县、从江县、麻江县、锦屏县、黄平县、丹寨县、台江县,兴义市、兴仁县、贞丰县、晴隆县、普安县、大方县、赫章县、金沙县、毕节市、织金县、威宁县、纳雍县,铜仁市、玉屏县、万山特区、松桃县、沿河县、德江县、思南县、石阡县、印江县
云南省(35个):
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宜良县、昭通市昭阳区、盐津县、水富县、曲靖市麒麟区、沾益县、会泽县、玉溪市红塔区、龙陵县、昌宁县、腾冲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开远市、元阳县、河口县、文山县、丘北县、西畴县、江城县、孟连县、南涧县、漾濞县、永平县、潞西市、华坪县、玉龙县、香格里拉县、维西县、临沧市临翔区、沧源县、耿马县
*** 自治区(5个):
亚东县、芒康县、波密县、察隅县、洛扎县
陕西省(19个):
西安市临潼区、西安市灞桥区、宝鸡市金台区、太白县、长武县、淳化县、韩城市、白水县、商洛市商州区、镇安县、安康市汉滨区、镇坪县、洋县、留坝县、府谷县、定边县、志丹县、甘泉县、铜川市印台区
甘肃省(19个):
兰州市七里河区、酒泉市肃州区、山丹县、肃南县、天祝县、古浪县、白银市平川区、会宁县、通渭县、漳县、天水市秦州区、清水县、陇南市武都区、文县、东乡县、临夏县、迭部县、镇原县、崇信县
宁夏 *** 自治区(4个):
固原市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中卫市海原县
新疆 *** 尔自治区(11个):
尼勒克县、特克斯县、霍城县、察布查尔县、阜康市、沙湾县、乌苏市、乌鲁木齐县、哈巴河县、阿勒泰市、富蕴县
年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
国土资源部通报第8期
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党委、 *** 认真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国土资源系统积极努力,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757起,避免人员伤亡18.8万人,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高效应对了数次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及地震、台风袭击等突发灾害事件。
一、提前部署,加强研判与督导
根据部党组在年初提出总体工作要求,2月组织各省(区、市)和相关部门专家召开了全国地质灾害趋势会商会对全国形势作出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作出全面部署。汛期,19次发文、发电,动员部署应对各类极端事件。在1月云南彝良地震、4月四川芦山地震、7月四川强降雨、甘肃漳县岷县地震、8月东北强降雨、10月“菲特”台风等极端事件期间,及时下发通知,督促指导有关地区有效应对极端事件引发的地质灾害。多次会同民政、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对地质灾害发育趋势进行提前研判与预测。全国31个省(区、市)均在汛前进行了趋势会商与预测,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月中旬至6月上旬,派出22个检查组,对重点地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7月,针对上半年地质灾害特殊性,邀请地调局及其直属单位专家召开研讨会,系统分析了上半年地质灾害特点和伤亡特点,并再次征求地调局、应急中心、相关省(区、市)厅(局)及成都理工大学、长安大学专家意见后,形成了《2013年上半年地质灾害灾情及人员伤亡情况分析》,对下半年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二、多点着力,推进体系与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应急值班制度,修订了《应急值守工作手册》。对各地应急值守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保证各地汛期应急值守工作质量和信息通畅。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编制《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日报》167期,报送《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61期,编写《国土资源通报》13期。各地均将信息报送作为工作重点,向部报送信息共计1119件。除甘肃因基层迟报、河北因省 *** 定性问题造成两次迟报,信息报送均及时、准确,为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召开2013年全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暨应急技术培训会,部署全年应急管理工作,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技术探讨。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与技术人员就多部门协同作战,应急管理及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系统、物联网、移动信息化、航天技术支撑等内容进行交流。
组织遴选了200名第二批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更新应急专家库,编制《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召开应急专家管理工作会。督促各省(区、市)建立相应应急专家库并加强指导。全国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已达1853名,全年各省(区、市)组织召开专家培训与交流累计135次。
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指南》,对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的基本程序、内容、组织、实施、评估、总结与成果运用等方面做出规定。在吉林敦化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与两省(区) *** 联合举办了大型综合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全国各省(区、市)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7万次,参加人数达129万余人,锻炼了应急队伍,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演练形势多样,福建、四川、甘肃、宁夏、山东等省(区)实现了桌面、专项、综合演练形式全覆盖,有效检验了各级预案完备程度。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召开全国地质灾害灾情与地质环境综合统计会,部署地质环境综合统计年报及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填报工作,交流报表指标和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直报系统填报问题与经验。
利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拟、预案演练、对策研究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全国共组织科普宣传6216次,向147.2万人普及了地质灾害知识,专业培训3100次,对39.8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在“气象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中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科普知识的宣传。做好“五步避险法”宣传及先进典型事迹征集,共征集五步避险法作品40件,典型材料257份,形成材料汇编并专函予以宣传。
三、全国动员,积极应对突发灾害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紧急组织专家及工作组赶赴现场,调查灾情、指导抢险救灾。共启动一级应急响应1次,二级应急响应4次,三级应急响应2次,成功应对了云南昭通镇雄1·11滑坡、 *** 墨竹工卡3·29滑坡、芦山4·20地震、四川都江堰三溪村7·10滑坡、甘肃漳县岷县7·22地震及“天兔”、“菲特”台风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
地方党委、 ***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各省(区、市)级领导专门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共作出批示248次,各省(区、市)下发专项通知2122次,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365次,派出应急专家3435人次,有效避免了因灾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川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部认真贯彻落实 *** 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会同四川省迅速组织全国26家单位5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赶赴地震灾区及其周边区域10个市(州)、51个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工作。共排查核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4319处,对2277处临时或过渡安置点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还及时组织灾区514所中小学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及1298处已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运行及受损情况现场复查复核。迅速恢复重建群测群防监测 *** ,逐点编制防灾避险预案,并在险情重大地段设置了警示标识和标牌。在宝兴县冷木沟、教场沟迅速建成了国内更先进的自动化泥石流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7月,四川遭受强降雨袭击。部迅速从地调局成都地调中心、西安地调中心、水环地调中心、成都工艺所、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等5个单位,紧急抽调70余人,组成11个应急排查组和1个专业监测技术指导组,支援四川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对人口集聚区(乡镇)、重要工矿企业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逐点提出专业监测预警方案。
10月7日第23号强台风“菲特”于浙闽交界处登陆,部及时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函》,要求浙江省迅速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排查、落实监测责任,在灾情发生时要果断采取措施。台风期间,浙江省各级共撤离2177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43809人。由于撤离及时,全省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4起,避免了116人的伤亡,防灾成效显著。“菲特”过境后,又及时组织省内16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组成58个小分队、180人的专业人员,以及25名省级区片专家对灾情和险情进行了全面排查和复查,排查新增隐患点291处。
四、做好总结,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
在北京召开了“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湖北宜昌召开了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现场会,对下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进行了部署。完成《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十年工作总结》报告,对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机制、预警技术 *** 与工作 *** 、预警成效和经验和教训等方面进行回顾总结。
全国31个省(区、市)、303个市、1578个县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服务历时165天,制作预警产品166份,其中,红色预警19份、橙色预警88份、黄色预警49份、另10份无预报区。在中央电视台发布107份,在地质环境信息网、手机短信、手机报等渠道发布166份。在166份预警产品中,日常预警153份,应急预警13份(共启动3次)。全国各省召开了市级及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交流会1102次,将气象预警落到实处。
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在进一步做好应急值班、突发事件应对、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灾情统计等工作同时,2014年将着力加强推进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专家队伍、应急技术及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和标准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基层防灾能力,探索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的标准化道路;推动应急装备研究、应急监测预警设备研发、应急处置设备研发;做好国家级综合演练,更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各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统计表
国土资源部
2014年1月27日
地质灾害资质是怎么分类的?有几个等级?
地质灾害所有都只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甲级,丙级,地质灾害资质目前主要有五个分类,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危险评估这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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