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大地测量专业乙级,甲级,如何申请,怎么办理,申请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人员呢?
1.专业承担范围:
甲级:卫星定位测量、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位置数据服务、水准测量、三角测量、天文测量、重力测量、基线测量、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乙级: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水准、三角、天文测量;不得从事B级及以上卫星定位测量;不得从事专业重力测量;不得承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坐标参考框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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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及设备要求:
甲级:测绘专业高级4人,中级7人,初级13人,测绘相关专业人员36人,GNSS接收机(扼流圈天线)、全站仪、水准仪、重力仪合计30台
乙级:测绘专业高级1人,中级4人,初级5人,测绘相关专业人员15人,GNS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合计15台
3.申请流程:
1.准备好上述材料之后,我们就可以开始申请资质了。现在全国的测绘资质申请都是统一网上申报,在统一的网址:
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
2.有关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说明,我有单独的文章详细解答,有不懂的朋友可以参考我的文章。
提交申请后就来到审批流程,具体规定:
(一)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审批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审批机关申请。
(四)审批机关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测绘资质的书面决定。
(五)因特殊情况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六)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