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出图专用章尺寸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设计图纸专用章尺寸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目录一览:
施工图纸上盖的设计院的章正式尺寸是多大啊?规范多少啊
没有规定尺寸,每个设计院不一样,施工图盖注册章和出图章。文件性东西盖单位章
施工蓝图需盖什么章
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相关文件如下: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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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示例如下:
3、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X80mm。
4、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6.0.5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7.0.6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图纸盖章规范要求
施工图盖章的规定:
存档用的图纸要求有设计院的院级章、出图章、审图章、节能章、注册建筑师和结构师的章、发行章,多了的图纸一般设计院是不给盖章的,要注意合同中关于图纸的要求;
施工图外审要分专业盖章;建筑专业盖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章和注册结构工程师章、节能章;结构专业盖报审专用章、结构工程师注册章;机电专业盖报审章、节能章;
设计院出图章,建筑和结构图纸要注册人员的印章;还要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审定人 ,项目负责,专业负责,签字;各个地方不一样,全国大部分都是盖在蓝图上,红章;但是有的施工图都盖在 *** 纸上,所以施工图上的章是黑的;
室内装修施工图(蓝图)需要盖相应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施工图备案“审图章”就可以了,不涉及到建筑结构改造,不需盖建筑注册章;
景观设计施工图图纸上面要盖土地局规划部门章、建设局绘测部门章、建设局房管部门章、设计单位的章;
审图章: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盖章签字必须是完整的;否则,审图中心压根就不受理,审图中心除了盖章外,还要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才有效;除了审图中心的外,还需要办理消防审查手续和人防审查手续,消防审查要出具消防审查合格证。
施工的图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有出图单位的图框,标题栏还应注明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如果有合作单位,也应注明;
有相关人员的会签;
有施工图出图专用章、施工图出图负责人姓名章、相关专业注册职业人员专用章;"设计出图专用章"应有单位名称及"出图专用章"字样,有资质等级,编号,有效期等;
施工单位必须留有一套设计审图机构(不是审图监理 )加盖红章的蓝图;
经过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且在纪要上相关4方签字盖章后,才能真正用于施工;
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出图专用章”或图形的制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国家已出台有行业制图强制性标准。
出图专用章什么样的
出图专用章属于专用章。专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公章规格
1、各级 *** 、各级法院、各级检察院,中央刊国徽,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国徽外刊各级 *** 或各级法院、各级检察院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党委机构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锤子,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锤子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3、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4、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5、专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6、其他企业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
7、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不论何种经济成分一律为圆形,直径为5.8cm,圆边宽为0.15cm,上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电话号码及企业地址,自上而下横排,如刻多枚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加刻编号,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8、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9、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为0.12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10、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横径为4.5cm,竖径为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椐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11、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12、学校及其所属职能机构的印章一律为圆形,高等学校印章,直径为4.2cm,中心部位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属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0cm,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职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中等(含中等)以下学校印章,直径为4.0cm,,中心部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cm,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各级各类学校钢印,直径一律为.3.6cm
13、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备注
以上公章规格、尺寸仅供参考,实际请依照所在地公安局规定的尺寸。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级与标准
上传材料中的扫描件除身份证、出租方产权证之外均须由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申报窗口核验原件。
(一)申请条件:
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各项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目录;
③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
⑤《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聘用合同,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完税证明);
⑥技术装备和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 *** 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及租用合同(协议));
⑦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申请晋升资质等级的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①首次申请城乡规划资质的全部材料;
②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③《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的规划编制项目的合同及项目委托方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证明材料。
企业更名需重新核定资质的,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4)经法人代表签署的申请更名报告;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资质证书正、副本;
(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其它类型企业提供公司股东会决议。
企业因改制、分立、重组、合并等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4)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全部材料;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6)资质证书正、副本;
(7)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
(三)申请方式:书面送达
(四)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
(五)提示强调: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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