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开发商没有三书一证怎么办
收房时,如果没有三书一证一表就证明开发商尚未达到收房的标准,房屋的质量还没有过关,所以购房者可以直接拒绝收房。
收房时三书一证一表没有,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楼,等开发商具备三书一证一表之后,再去售楼,这样对于购房者来说更加的有保障。三书一证一表是国家对于项目交房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就意味着项目的房屋质量没能得到国家认可,购房者完全有正当权利拒绝收房。
根据规定,三书一证一表中缺少任何一个,房屋的质量就无法完全保证,一旦购房者签订了相关收房文件,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就代表了购房者对房屋质量的认可,若后期出现问题,很难得到合理的解决。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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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收房的条件如下: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简要总结:
收房时开发商没有三书一证怎么办?收房时,如果没有三书一证一表就证明开发商尚未达到收房的标准,房屋的质量还没有过关,所以购房者可以直接拒绝收房。
商品房在没有经过测绘部门测量面积就要求交房,开发商违规吗?
交房与面积并无直接关系。但是如果合同或当地规定在交楼时必须提供房屋测绘成果的,应当提交,否则可以拒绝收楼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交房时没有房屋实测报告,可否拒绝收房?
如果开发商并未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且房子有质量问题,业主可拒绝收房。
在房地产开放商将房子交给业主手上之前,所有房子的门窗等的物品都必须是完好无损的,而且原建筑必须要没问题以后才能交到业主手上,所以业主在收房之前,需要进行验房,就是要将房子里面原建筑构造要检查清楚,无问题,门窗等的物件也无损坏。
所以如果在检查的时候,有发现任何重大点的问题建议不要相信房地产开发商的话,先需要维修好,才能进行签字验收,但是如果只有一点小问题,也可以先签字验收或者不放心也可以拒绝签字收房,等房开和物业管理处维修好以后,再次检查验收没问题以后才签字收房。
扩展资料:
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要先验房后缴费,按交楼标准查验楼房状况,之后才缴纳入住前的相应费用,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
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
如果发展商非要签字后才让收楼,则可采取变通 *** ,在收楼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
在收楼之前一定要注意记好房子工程质量的保修期限,在了解到各种项目的保修期后,更好能与收楼时发展商交付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各项内容逐一对照,并根据建委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发出的具体日期,计算出各项的保修到期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房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房
收房时,开发商拒绝提供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如果我拒绝收房,违约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吗?
1:【住宅面积测绘报告】不是说绝对就在收房时才出具的 有的时候会在房屋产权证发放时才出具
这个不是绝对的
2:【住宅面积测绘报告】是房屋面积的房屋产权证的依据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要求必须开发商出具这个报告才是房屋交付的必要条件才可以 你看看自己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中有没有这个一条!
3:你说的保留证据指的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只要求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未提到【住宅面积测绘报告】
-------------------------------------【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
,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
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
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没有房屋《实测面积测绘报告》能交房吗
不能。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符合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2、开发商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上述两书。若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任何一份材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约定条件:
1、依据购房合同,开产商在交房时,应当实现对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2、房合同约定的其它条件。
房屋实测面积表由哪里提供,需要哪些印章!
1、房屋测绘一般是由房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测绘,开发商没有测绘资质。盖得章就是该测绘单位的章。
2、房产证是统一办理,一般是一份总表,不是一户一份。在这张总表上,每一户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都会清楚的写出来。
3、没有实测面积,无法确定产权面积,不能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建设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果该开发商在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尚未取得有效的《房屋面积实测表》,就不具备交付条件。业主可以拒绝接房。但是必须书面说明拒绝交接的理由并要对方签字。如对方不配合,可以通过邮局以挂号信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