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院的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市政公用行业(桥隧、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施工、评估)四个甲级资质、地基与基础检测甲级资质、测绘乙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排水)乙级资质、地球物理勘查乙级资质、勘查施工乙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等多项资质;取得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体系认证,计量体系认证;2007年被评为全国首批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为四川省重合同,守信誉单位;注册资金4500万元,银行资信AAA级。现有各类高中级技术人员300余人。
我院主要从事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咨询、监理、治理及各类基础工程施工和地基处理、基坑支护)、水文地质勘察(含供、降水井施工)、工程测量、市政工程(道路、桥隧、给水、排水)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评估)、地基与基础检测(高低应变、载荷试验、声波类检测、原位测试等)、矿产资源勘查与评价、岩石矿物分析及岩土试验、化工设计等业务。
我院组建以来,在川渝湘鄂等省市为国防军工建设和地方经济建设完成了大小工程项目9000余个。其中,318国道朝东岩隧道、重庆市万州大化工等勘察项目3000余个;重庆市北苑小区,五粮液集团3万吨酿酒车间等深基础施工2500余个;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城市路网和管网、 *** 贡觉县城乡路桥网等工程设计项目1000余个;广元嘉川煤矿滑坡、五粮液集团二陡岩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近2000个;重庆万州学堂湾、达县南外开发区等工程测量项目800余个;成都市愧树苑二、三组团、达县丽天大厦基础等工程检测项目1000余个。同时还完成达县滨河路等地基处理项目100余个,重庆市愧荫花园、达州市都市花园等基坑支护项目50余个,达县江阳桥、平昌县学校沟桥等危桥整治20余座。特别是在国防军工建设时期完成的三个铀资源勘查项目获得核工业部的嘉奖;转民后完成的万源市城北水资源勘察项目,在四川找水领域实现三个之一即之一个单井出水量达到10000m/d、之一个中型岩溶水资源矿床、之一份岩溶水资源勘探报告;完成的重庆市万州区五桥整个移民新建城市的路桥 *** 和管网 *** 工程设计被市 *** 誉为重庆市的移民样板工程。近五十年来,八十余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获得省部级等级奖,多次被四川省建设厅评为勘察设计“先进单位”。
我院坚持信誉之一、业主至上,把雄厚的技术实力落实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过程中,赢得了用户的广泛好评。立足于科技与管理,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培育核心竞争能力,实现了经济持续快速和谐发展。我们将在融入地方经济与西部大开发建设中,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进一步为广大业主和社会各界朋友服好务,创造更加辉煌的成绩,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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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主要开展业务范围如下:
1. 岩土工程勘察
包括核电厂、大型军用核设施、(核)废弃物处理工程、房屋建(构)筑物、线路工程、地下洞室、岸边地热开发利用、凿井与降水工程业务等。
2. 建筑专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
3. 市政工程(道路、桥隧、给水、排水)设计
4.水文地质勘察
包括水文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探、水资源勘察咨询设计、地热井探采施工、放射性元素的迁移、浅层地热开发利用、凿井与降水工程业务等。
5.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包括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危险高边坡等地质灾害的勘察、滑坡、泥石流、崩塌、危险高边坡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和施工等。
6. 涉核工程
大型核设施的岩土工程勘察、地基与基础处理;核废料地质处置等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科研。
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开展对各类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8. 地基处理
包括地基换填、强夯、振冲、砂石桩、高压喷射注浆、CFG桩等各类地基处理的设计和施工工作。
9. 基坑护壁支挡、地下洞室设计与施工
开展对各种类型地层和建(构)筑物基坑进行支挡以及地下洞室设计和施工工作。
10. 市政工程勘察
包括市政公用行业的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等构筑物的勘察与地基处理。
11. 土石方工程
包括场地整治工程的削方、填方、土石方挖运及基坑、隧道开挖掘进等土石方工程。
12. 地基与基础工程
包括各类护坡桩、土钉墙、预应力锚杆、大井点降水井、防渗帷幕墙、现浇基础桩、预制桩、抗拔(浮)桩(锚杆)、CFG桩、水泥土桩、碎石桩、高压旋喷桩、搅拌桩等项目的设计与施工。
13.工程测量
包括地形图测量、控制测量、变形观测和形变、建筑物沉降、侵斜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等。
14.地基与基础检测
包括地基基础静力特性检测、地基基础动力特性检测、地基和桩的静载试验,混凝土灌注桩桩身完整性评价。
15.岩土试验
试验室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和水质分析测试,现场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等工作。
16.结构补强
开展危桥加固结构补强工作。
我院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注重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培训机会,提供有竞争性的薪酬福利待遇,为单身员工提供公寓式宿舍(两人一间,带卫生间、厨房,安装了热水器等设备)。
重庆测绘作业证存在问题
重庆测绘作业证存在问题:
一、地方 *** 重视不够,对工程测绘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 *** 过度追求经济建设,忽视了工程测绘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工程测绘的意义认识不够深远,有些地方甚至没有编制工程测绘规划,更没有将工程测绘的发展与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以至于信息化建设成果不能快速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由于一些地方测绘法制建设滞后,未制定完善的配套法律法规,加上 *** 缺乏对工程测绘的有效宣传,致使大众没有认识到工程测绘的作用,工程测绘没有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工程测绘行业管理混乱,存在无证测绘和违规测绘情况1.无证测绘有测绘资质证但超出证载业务范围承担工程测绘任务,同样属于违法测绘。存在借证、卖证的测绘行为,给无证单位或个人提供了损害工程测绘单位和工程测绘工作者利益和形象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
2.违规测绘在工程测绘市场上,存在以下违规测绘情况,一是无标准,无规范和图式,或不懂标准测绘,个别从事工程测绘的企业和个人,连最基本的测绘规范和图式都没有,其行为难以符合工程测绘要求,二是明知有标准但为了偷工减料而不去执行标准,此现象主要集中在小型煤矿企业和矿产部门以及工程建设行业,个别企业在提供的基础图件中为了节省开支,甚至出现将1/1000图放大后当1/50、1/100图使用,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用户提出违法测绘的特殊需求,要求工程测绘单位和个人强化或简化某些数据,对一些重要的地理信息数据如位置、高程、深度、长度、面积等任意放宽标准。
3.缺乏测绘数据共建共享机制由于工程测绘数据的共享机制未完全建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企事业单位为满足自身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自筹资金组织施测,造成同一地区不同单位重复测绘的现象,导致工程测绘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还造成测绘基准不同、技术标准不一、成果质量不均等现象,特别是当前部分地方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部门需要进行测绘、更新不同比例尺的地图,出现重复投资、重复测量,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
4.测绘人才队伍不均衡、结构不合理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导致各地区测绘人才分布不均衡。部分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由于财力问题,对工程测绘投入少,造成工程测绘队伍经费来源不足,人才向沿海城市流失的现象严重。同时,工程测绘人才结构不合理。我国工程测绘队伍大多为一些劳动密集型的测绘队伍,缺乏高素质全面能型的领军人才,一线工程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了我国工程测绘事业的发展。
5.缺乏开发、创新能力现阶段,由于我国的工程测绘产品不够丰富,社会化程度不高,工程测绘主要应用在国土、城建等一些建设部门,并没有走入广大人民的生活中,应用的范围太小。同时,现有产品生产周期长,更新速度缓慢、种类少,致使一些用户使用比较困难,侵权盗版、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存在应急保障能力不强,基础地理信息现实性差等问题,特别是造成重大突发事件后,不能适应应急需求。此外,工程测绘新技术的开发、创新的能力不足,数据的采集、管理与应用等方面的软件开发能力薄弱,与国外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制约着整个测绘事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怎么样?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是2002-07-19在重庆市万州区注册成立的全民所有制,注册地址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孙家书房路25号。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设计研究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001014517468568,企业法人谭欣,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设计研究院的经营范围是:城乡规划编制(甲级);业务范围不受限制。测绘(乙级):1、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软件开发);2、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地下管线测量);3、互联网地图服务(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传标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旅游规划设计(丙级);旅游规划(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在重庆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5601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3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重庆市万州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更多信息和资讯。
测绘资质证书 发证机构?
测绘资质证书重庆市万州区测绘资质换证机构的发证机构是 自然资源厅
东方之星处理人员名单
对有关人员及单位的处理建议
此次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大。考虑到进一步深入调查中发现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党委 *** 及其相关部门日常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提出了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1.刘先禄,重庆东方轮船公司“东方之星”轮当班大副。在驾驶船舶航行过程中,对极端恶劣天气及其风险认知不足,紧急状态下应对不力。鉴于其已在事件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
2.张顺文,重庆东方轮船公司“东方之星”轮船长。对天气情况重视不够,在进入驾驶室接手船舶指挥后,对极端恶劣天气及其风险认知不足,未能及 早察觉船舶后退态势,在船舶失控倾覆过程中,未向外发出求救信息并向全船发出警报,紧急状态下应对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二十四条“船长 在保障水上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船舶保安、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的规定,建议给予吊销船长适任证书、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司法机关对其是否涉嫌犯罪进一步调查。
3.覃玉平, *** 党员,重庆东方轮船公司安全技术部副主任兼体系办主任。未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水上交通管理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未建立GPS管理制度及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监控平台形同虚设。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4.胡明安, *** 党员,重庆东方轮船公司劳动人事部主任,负责公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未严格执行人员培训考试考核有关规定和标准,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培训记录代签、考试代答等问题。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5.陈元建, *** 党员,重庆东方轮船公司运输部经理。未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未发现客轮床铺长期不固定、机舱门未按规定设置风雨密关闭装置、在组织开展的培训考试中船员存在记录代签、考试代答等问题。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6.郭兆安, *** 党员,重庆东方轮船公司修造船厂厂长。在变更“东方之星”轮压载舱和调载舱时,未执行船舶维修改造有关规定,违规聘请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对船舶进行改造施工。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7.姜毅, *** 党员,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总船长兼安全技术部主任。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发现公司培训考核弄虚作假、客轮床铺长期不固定、违规 擅自变更“东方之星”轮压载舱和调载舱、机舱门未按规定设置风雨密关闭装置等问题。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吊销船 长适任证书。
8.胡红伟,重庆东方轮船公司党委委员兼工会主席,2008年至今分管运输部,2014年9月增加分管安全技术部。作为 分管运输部、安全技术部 的公司领导,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检查不力,对培训考核弄虚作假、未执行GPS管理规定等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 党内职务处分,并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和程序免去工会主席职务。
9.姜曌,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之一 责任人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对公司存在违规擅自变更“东方之星” 轮压载舱和调载舱、机舱门等相关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风雨密关闭装置、客轮床铺长期不固定、培训考核弄虚作假、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 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10.秦萍, *** 党员,岳阳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值班长。未按规定对旅游客船实施动态跟踪监控;未实时掌握船舶动态,“东方之星”轮失联以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船舶状态。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开除处分。
11.李长涌, *** 党员,岳阳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未认真落实旅游客船动态跟踪监控有关规定,对值班员履行旅游客船动态跟踪监控职责督促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12.杜国平,岳阳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指挥中心。对指挥中心履行旅游客船动态跟踪监控职责督促检查不到位,对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未认真落实旅游客船动态跟踪监控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13.万毅, *** 党员,万州海事处龙宝执法大队监督员,负责对辖区船舶安全检查等工作。作为船舶安全检查监督员,对“东方之星”轮安全检查不细 致、不全面,未发现该客轮床铺长期不固定、机舱门等相关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风雨密关闭装置、违规擅自变更客轮压载舱和调载舱等问题。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 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14.付翔, *** 党员,万州海事处海事监管科工作人员。2012年1月至2015年5月任万州海事处龙宝执法 大队副队长,负责辖区船舶安全检查 等工作。任龙宝执法大队副队长期间,对监督员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管理监督不力,未发现“东方之星”轮床铺长期不固定、机舱门等相关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风雨密关 闭装置、违规擅自变更客轮压载舱和调载舱等问题。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15.冯国勇, *** 党员,万州海事处新田海巡执法大队副队长。2012年1月至2015年5月任万州海事处海事执法科副科长,协助科长分管船舶 安全检查、航运公司管理等工作。任海事执法科副科长期间,对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不力,未发现“东方之星”轮床铺长期不固定、机舱门等相关设施未按规
定设置风雨密关闭装置、违规擅自变更客轮压载舱和调载舱等问题;对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日常监管不到位,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GPS监控系 统形同虚设、培训考核弄虚作假等问题。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16.周全, *** 党员,重庆巫 山海事处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任万州海事处海事执法科副科长,主持工作。主持海事执 法科工作期间,对安全检查监督员管理监督不力,对“东方之星”轮床铺长期不固定、机舱门等相关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风雨密关闭装置、违规擅自变更“东方之星”轮压载舱和调载舱等问题失察;对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日常监管工作不到位,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GPS监控系统形同虚设、培训考核弄虚作假 等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17.廖小奇,万州海事处党委委员、副处长,分管海事执 法科。对海事执法科履行对辖区内航运企业日常监管和安全检查职责监督管理不力,对海事执 法科未发现重庆东方轮船公司存在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GPS监控系统形同虚设、培训考核弄虚作假等问题失察;对“东方之星”轮床铺长期不固定、机舱门等 相关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风雨密关闭装置、违规擅自变更客轮压载舱和调载舱等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18.管大志,重庆朝天门海事处党委书记、处长,2009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重庆万州海事处处长。任万州海事处处长期间,对辖区内航运 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日常安全监管、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管理监督不力,对重庆东方轮船公司存在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GPS监控系统形同虚设、培训考核弄虚作假 等问题失察;对“东方之星”轮床铺长期不固定、机舱门等相关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风雨密关闭装置等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 分。
19.贺尔军, *** 党员,重庆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对辖区内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日常监管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 未有效督促万州 海事处对“东方之星”轮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13年12月作为重庆东方轮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年度审核组组长,对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审核把关不严,未能发现公司更高管理层分管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具备相应从业资质、GPS监控系统形同虚设、培训考核弄虚作假等问题。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 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20.李禄文,重庆海事局副巡视员。2005年8月至2015年3月任重庆海事局党委委 员、副局长,分管船舶监督处。分管船舶监督处期间,对船 舶监督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对该处未督促重庆东方轮船公司落实安全管理体系不力的问题失察。对万州海事处履行船舶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指导督促不到 位,对万州海事处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东方之星”轮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1.邱健华,重庆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对辖区内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船舶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对分管副局长和船舶监督处及万州海事处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22.黄钢, *** 党员,长江海事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分管安全预警、现代监控(VTS、AIS)等工作。对岳阳海事局贯彻落实有关过境旅游客船动 态跟踪监控的要求监督指导不力,对岳阳海事局指挥中心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23.谢西洲, *** 党员,长江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在对重庆东方轮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年度审核中把关不严,未能发现公司更高管理层分管安全管 理负责人不具备相应从业资质的问题;组织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对重庆海事局、万州海事处船舶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 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24.桓兆平,长江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船舶监督处。对下属海事机构开展航运公司及船舶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监察指导不力,对分管处室及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5.王茹军,长江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日常管理、监督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26.谢勇, *** 党员,长江航务管理局运输管理处副调研员。在办理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水路运输许可证》换证审核工作中把关不严,未能发现公司更高管理层分管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具备相应从业资质的问题。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27.甘明玉,长江航务管理局运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处长。未建立健全换证审查工作制度,对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换发《水路运输许可证》审查把关不严,未能发现公司更高管理层分管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具备相应从业资质的问题。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8.朱汝明,长江航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运输管理处。对运输管理处办理航运企业运政业务管理不到位,未督促分管处室建立健全《水路 运输许可证》换证审查工作制度,对该处未能发现公司更高管理层分管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具备相应从业资质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 过处分。
29.王学文,重庆市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船检科助理工程师,验船师。作为验船师,多次对“东方之星”轮进行年度检验,工作 不认真细致,未发现 “东方之星”轮机舱门等相关设施不按规定设置风雨密关闭装置,也未能发现重庆东方轮船公司违规擅自变更压载舱和调载舱等问题。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建 议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吊销验船师资质。
30.马兵,重庆市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船检科工程 师,验船师。作为验船师,多次对“东方之星”轮进行年度检验,工作不细致、不深入,未发现 “东方之星”轮机舱门等相关设施不按规定设置风雨密关闭装置和重庆东方轮船公司违规擅自移除“东方之星”轮固定压载物的问题。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建 议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吊销验船师资质。
31.况大坤, *** 党员,重庆市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 局船舶检验科科长。对本科室验船师现场检验缺乏有效监督管理,审核把关不严,对验船师检验 “东方之星”轮时,未能发现机舱门等相关设施不按规定设置风雨密关闭装置、违规擅自变更压载舱和调载舱等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 党内严重警告,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职处分。
32.陈定科, *** 党员,重庆市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运输管理 科科长。对科室人员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审查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水路运输许可证》把 关不严,未能发现公司更高管理层分管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具备相应从业资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 告,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职处分。
33.刘袁,重庆市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先后分管运输 管理科、船舶检验科。对运政管理和船舶检验工作管理不到位,对运输管理 科审查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水路运输许可证》把关不严;对船舶检验科检验“东方之星”轮时,未能发现机舱门等相关设施不按规定设置风雨密关闭装置等问题失 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4.蒋明, 重庆市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对船检和运政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监督不到位,对分管副局长及有关科室履行船舶检验、 日常监督检查职责不力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5.黄昌顿, *** 党员,重庆市港口航务管理局运输管理处副处长,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主持运输管理处工作。主持工作期间,对重庆东 方轮船公司《水路运输许可证》审查把关不严,未能发现公司更高管理层分管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具备相应从业资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失察。对上述问 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36.谷磊, *** 党员,重庆市港口航务管理局船舶检验处处长。未按要求开展定 期的工作质量评审,对万州船检局工作指导、管理不到位,对万州船检 局检验“东方之星”轮时未发现机舱门等相关设施不按规定设置风雨密关闭装置等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37.张虞骏,重庆市港口航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船舶运输管理处。对船舶运输管理处工作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对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运 政工作指导和督促不到位,对运输管理处和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在审核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水路运输许可证》中把关不严,未能发现公司更高管理层分管安全管理 负责人不具备相应从业资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38.汪伯涛,重庆市港口航务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对重庆市港口航务管理局所属处室指导、管理不到位,对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运政和船检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分管副局长和相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39.邬德高, *** 党员,重庆市万州区国资委发展与安全科科长。未认真开展对重庆东方轮船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对该公司存在的培训考核弄虚作假、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40.付英权,重庆市万州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2015年2月至今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发展与安全科履行监督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职责不到位,对分管科室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41.范红林,重庆市万州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42.杨晓峰,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对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工作指导和监督不到位,对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履行运政管理、监督检查职责不力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43.赵光平,重庆市万州区 *** 党组成员、副区长,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对万州区交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督促检查不到位,对相关部门在重庆东方轮船公司运政管理、监督检查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44.白文农,重庆市万州区委副书记,区 *** 党组书记、区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日常管理、监督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45.王显刚,重庆市委常委、万州区委书记。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到位,对万州区 *** 及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日常管理、监督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责成重庆市人民 *** 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庆东方轮船公司进行停业整顿,并落实对该公司姜毅、郭兆安、陈元建、胡明安、覃玉平等5人的撤职处分;由交通运输部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对张顺文、姜毅吊销船长适任证书,对马兵、王学文吊销验船师资质的处分。
我公司是测绘资质单位,现在想变更法人,请问一下流程是什么样的。
变更法人,股东不变的话,基本步骤如下:
1 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带着: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指定委托书、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话预约号码办理)
2 去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带着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在朝阳工商服务大厅办理)
3 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就在朝阳工商服务大厅办理),带着上述东西和复印件
4 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
5 如果有社保登记、统计登记一并需要变更,带着上述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