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测绘资质单位勘界依据

2024-06-07 重庆测绘资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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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稳定,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

重庆市万州区测绘资质单位勘界依据

本办法所称行政区域界线,是指国务院或者省人民 *** 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 *** 行使行政区域管辖权的分界线。第三条 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本省与毗邻省的行政区域界线由省人民 *** 依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管理;

(二)本省范围内设区市之间的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由毗邻的设区市人民 *** 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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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区市范围内的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由毗邻的县(市、区)人民 *** 共同管理;

(四)县(市、区)范围内的乡、民族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由毗邻的乡、民族乡、镇人民 *** 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共同管理。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有领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公安、民族宗教、司法、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建设、交通、测绘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民族乡、镇人民 *** 在县级人民 *** 民政部门指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第五条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同级人民 *** 列入本级 *** 财政预算,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平安边界建设提供保障。第六条 行政区域界线每5年联合检查一次,由各级人民 *** 组织实施。

因自然灾害、河流改道、道路变化、城市建设等影响行政区域界线的特定地段,应当由行政区域界线毗邻各方人民 *** 随时安排联合检查,填写实地检查表,并将检查结果报省人民 *** 备案。第七条 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应当完成下列主要事项:

(一)实地察看界桩的变化和维护情况以及其他标志物的变化情况;

(二)检查跨界生产、建设、开发等活动中依法履行审批手续、遵守行政区域界线审批文件和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情况;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能够纠正的,应当立即纠正;现场不能纠正的,共同商定处置办法,及时纠正;

(四)其他共同商定的检查事项。第八条 行政区域界线的实地位置标定,以界桩和作为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的线状地物以及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作为指示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其他标志物为准。

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未规定的任何标志物,不得作为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依据。

作为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的河流、沟渠、道路等线状地物以及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规定的其他标志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第九条 因行政区划依法变更引起行政区域界线发生变化或者新出现行政区域界线的,毗邻各方人民 *** 应当按照勘界有关规定,在行政区划变更批准之日起1年内,共同完成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

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后,省人民 *** 以通告和行政区域界线详图形式予以公布。第十条 界桩埋设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坏。

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界桩的管理、维护,加强对线状地物、其他标志物的巡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员,并与其签订委托书,委托其对界桩、线状地物或者其他标志物进行日常巡视,明确管护的区间、标志物位置以及权利、责任。第十一条 需要增设界桩时,毗邻双方人民 *** 民政部门应当协商一致,确定增设界桩的数量和埋设位置,明确界桩管理责任方,共同提出方案报省人民 *** 民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移动、增设、修复或者恢复界桩,应当在毗邻行政区域各方人民 ***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由负责管理该界桩的一方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界桩、线状地物或者其他标志物因自然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发生重大变化的,毗邻的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应当共同组织有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勘界测绘技术规范进行测绘、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易址设立或者新设界桩,或者确定新的其他标志物,报省人民 *** 备案。

除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另有约定的外,应当保持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划定的行政区域界线位置不变。

黑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2016修正)

之一条 为了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稳定,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区域界线,是指国务院或者省人民 *** 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 *** 行使行政区域管辖权的分界线。第三条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应当遵循有利于国家统一管理、民族团结、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联合检查,共同管理。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区域界线工作负有领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应当建立行政区域界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行政区域界线工作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 *** 应当执行行政区域界线批准文件和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各项规定,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严肃性、稳定性。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并明确专门人员负责。财政、国土资源、测绘、农业、水务、林业、科技、民族事务、畜牧兽医、公安、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相关工作。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应当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垦区、国有重点林区内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第六条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同级人民 *** 列入年度预算。第七条 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后,应当以通告和行政区域界线详图予以公布。市(地)、县(市、区)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后,由省人民 *** 公布,由毗邻的市(地)、县(市、区)人民 *** (行署)共同管理。乡(镇)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后,由市(地)人民 *** (行署)公布,由毗邻的乡(镇)人民 *** 共同管理。第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行政区域界线。确需变更行政区域界线的,应当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各有关人民 *** 应当在批准变更后一年内,由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勘界测绘技术规范进行测绘后,埋设界桩,签订协议书,并将协议书报批准变更该行政区域界线的机关备案。各有关人民 *** 民政部门应当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同级有关部门。第九条 涉及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行政区划调整,申请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申请书中注明原行政区域界线走向及拟变更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并在附图中标明原行政区域界线及拟变更行政区域界线的内容。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管理制度,对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按照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实行多套异地保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移交同级国家档案馆。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区域界线信息系统,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设立行政区域界线电子地图图库、界线和界桩数据库、协议书及有关文字资料的文档数据库,对行政区域界线进行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坏界桩及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各有关人民 *** 应当按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规定,对界桩进行分工管理和维护。对丢失、损坏的界桩,由分工管理该界桩的一方及时通知毗邻方并在其在场的情况下,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设或者修复。第十三条 因建设、开发等原因需要移动或者增设界桩的,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各有关人民 *** 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组织测绘,增补档案资料,并报该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准机关备案。第十四条 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作为指示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其他标志物,应当维持原貌并加以保护。因自然或者其他原因发生变化的,毗邻的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应当组织修测,确定新的标志物,签订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补充文件,增补档案资料,并报该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准机关备案。所需经费由毗邻方共同承担。第十五条 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建立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制度。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应当完成下列主要事项:

(一)实地察看界桩的变化和维护情况以及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变化情况;

(二)检查跨界生产、建设、经营等活动中依法履行审批手续、遵守界线批准文件和界线协议书的情况;

(三)其他共同商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现场纠正的,应当立即纠正;不能现场纠正的,共同商定处置办法,及时纠正。联合检查的结果,由参加检查的有关人民 *** 共同报送该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准机关备案。

河北省地图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加强地图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 *** 、安全和利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检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图包括模拟地图(纸、布等介质地图)、电子地图(三维地图、实景地图、影像地图等)、互联网地图以及各类产品附着的地图图形等。第三条 省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第四条 各级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普及国家版图知识,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支持各类地图产品的开发,推广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建立健全 *** 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进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获取、处理、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培育、拓展大众地理信息消费市场。第六条 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地图编制工作。

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条件。

在地图编制活动中从事外业地理信息数据采集的人员应当依法持有测绘作业证件。第七条 编制本省行政区域全图、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地图的,在编制前应当向省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编制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地图的,在编制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 编制地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地图上不得表示下列内容:

(一)危害国家统一、 *** 和领土完整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属于国家秘密的;

(四)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表示的其他内容。第九条 编制地图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选用最新的地图资料作为编制基础并及时补充或者更新,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以及相互关系,且专业内容和有关数据符合地图使用目的。第十条 在地图上表示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区域性群众自治组织辖区名称,专业区名称,居民地名称,专业设施名称,纪念地和旅游胜地名称,大型建筑物名称以及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的,应当按照依法确定并公布的最新标准名称表示。第十一条 在地图上表示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应当按照国家公布的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绘制。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应当按照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成果绘制。

在地图上表示乡(镇)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应当按照省人民 *** 民政部门和省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拟订、省人民 *** 批准公布的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绘制。乡(镇)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未勘定的,按照乡(镇)行政区域界线习惯画法图编制。第十二条 编制公开使用的遥感影像地图,空间位置精度不得高于50米;影像地面分辨率不得优于05米;不得标注涉密地理信息,不得处理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设施。

编制公开使用的实景地图的单位,应当对实景地图中不得公开表示的内容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处理 *** 、工作流程和处理内容。

涉及国家秘密的遥感影像地图、实景地图,在公开使用前应当依法送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勘界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勘界是什么意思 划分疆界的意思,历史里常见到例如《勘分西北界约记》等

问题二:什么是土地勘界报告 土地勘测定界是指在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涉及勘测定界单位与用地单位及项目用地范围内各土地权属单位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 勘测定界工作前期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协调工作、收集资料、实地踏勘、制定技术方案、工作底图的选择和整饰。而报告就是将其汇总编册,整理出来的文书

问题三:怎么做勘界图? 勘测定界工作前期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协调工作、收集资料、实地踏勘、制定技术方案、工作底图的选择和整饰。 一、组织协调工作 (一)工作协调 具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定界单位在接受用地单位的委托书后,要安排了解土地管理知识、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人员进行工作的前期协调。协调工作包括与用地单位及相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具体时间、了解用地范围内的权属状况、收集相关资料等。此外,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工作的管理,密切配合、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关系。 对于大型项目用地的勘测定界工作,可以成立以地方 *** 主管领导为组长,乡镇 *** 主管领导、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负责人、勘测定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勘测定界协调组,负责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土地勘测定界工作中权属、地类调查涉及用地范围内的很多部门,只有做好前期的协调工作,才能降低工作难度,使土地勘测定界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最终成果的客观准确。 (二)组织工作队伍 根据土地勘测定界的工作程序,勘测定界分为外业调查、外业测量、内业整理汇总三个主要阶段,因每个环节都有不同的侧重点,所以要分工明确。对于大型勘测定界项目要成立以下的工作组。 1.成立外业调查组 2.成立外业测量组 3.成立内业整理组进行内业资料的整理和汇总工作。包括外业调查成果的收集整理,各类土地面积的量算、汇总,技术报告的编制,土地勘测定界图的编绘等内容。 二、收集资料 土地勘测定界前期收集资料是很关键的工作,资料的完整与否,直接关系到后续工作的进度。资料准备包括收集相关政策性文件、用地批准文件、相关图件资料、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及控制点成果等,并整理、分析收集的资料。 (一)收集相关政策性文件及用地批准文件 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规程》(试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城市测量规范》等作为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政策与技术保障。同时,上述政策性文件也是用于向用地单位或土地权属单位解释的法律、法规依据。 (二)收集相关的图件资料 勘测定界工作应尽量搜集用地范围内的地籍图、地形图、比例尺不小于1:10 000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本农田界线图、测区范围内的航片图、土地权属界线图、用地单位提供的由专业设计单位承担设计的用地范围图以及比例尺不小于1:2 000的建设项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地籍图、地形图作为编绘勘测定界图的基础图件;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权属界线图及航片作为现场调查核实权属及地类的主要图件资料;基本农田界线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作为编绘勘测定界图时转绘基农田界线及农用地转用范围线的基础图件;用地范围图及项目用地工程总平面图作为勘测定界时放样测量的基础图件;土地利用现状图还用于制作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图。 (三)收集权属证明文件 权属证明文件的收集包括土地权属文件、征用土地文件、土地承包合同(协议)、土地出让合同、清理违法占地的处理文件、用地单位的权源证明等,作为权属认定的依据。此外,还应搜集工作范围内各种用地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资料作为权属检核的依据。 搜集不全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也可以在土地勘测定界外业调查时补充搜集。 (四)收集控制点成果及相关资料 搜集用地范围附近原有平面控制点坐标成果、控制点点之记、控制点网图、原控制网技术设计书、有关坐标系统的投影带、投影面等资料,作为布设勘测定界控制网的依据。搜集用地界址点拟定坐标(设计坐......

问题四:土地勘界工作如何进行? 土地勘测定界准备工作

土地勘测定界是指在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涉及勘测定界单位与用地单位及项目用地范围内各土地权属单位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

勘测定界工作前期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协调工作、收集资料、实地踏勘、制定技术方案、工作底图的选择和整饰。

一、组织协调工作 (一)工作协调

具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定界单位在接受用地单位的委托书后,要安排了解土地管理知识、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人员进行工作的前期协调。协调工作包括与用地单位及相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具体时间、了解用地范围内的权属状况、收集相关资料等。此外,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工作的管理,密切配合、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关系。

对于大型项目用地的勘测定界工作,可以成立以地方 *** 主管领导为组长,乡镇 *** 主管领导、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负责人、勘测定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勘测定界协调组,负责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土地勘测定界工作中权属、地类调查涉及用地范围内的很多部门,只有做好前期的协调工作,才能降低工作难度,使土地勘测定界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最终成果的客观准确。

(二)组织工作队伍

根据土地勘测定界的工作程序,勘测定界分为外业调查、外业测量、内业整理汇总三个主要阶段,因每个环节都有不同的侧重点,所以要分工明确。对于大型勘测定界项目要成立以下的工作组。

1.成立外业调查组

2.成立外业测量组

3.成立内业整理组进行内业资料的整理和汇总工作。包括外业调查成果的收集整理,各类土地面积的量算、汇总,技术报告的编制,土地勘测定界图的编绘等内容。

二、收集资料

土地勘测定界前期收集资料是很关键的工作,资料的完整与否,直接关系到后续工作的进度。资料准备包括收集相关政策性文件、用地批准文件、相关图件资料、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及控制点成果等,并整理、分析收集的资料。

(一)收集相关政策性文件及用地批准文件

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规程》(试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城市测量规范》等作为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政策与技术保障。同时,上述政策性文件也是用于向用地单位或土地权属单位解释的法律、法规依据。

(二)收集相关的图件资料

勘测定界工作应尽量搜集用地范围内的地籍图、地形图、比例尺不小于1:10 000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本农田界线图、测区范围内的航片图、土地权属界线图、用地单位提供的由专业设计单位承担设计的用地范围图以及比例尺不小于1:2 000的建设项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地籍图、地形图作为编绘勘测定界图的基础图件;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权属界线图及航片作为现场调查核实权属及地类的主要图件资料;基本农田界线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作为编绘勘测定界图时转绘基农田界线及农用地转用范围线的基础图件;用地范围图及项目用地工程总平面图作为勘测定界时放样测量的基础图件;土地利用现状图还用于制作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图。

(三)收集权属证明文件

权属证明文件的收集包括土地权属文件、征用土地文件、土地承包合同(协议)、土地出让合同、清理违法占地的处理文件、用地单位的权源证明等,作为权属认定的依据。此外,还应搜集工作范围内各种用地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资料作为权属检核的依据。

搜集不全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也可以在土地勘测定界外业调查时补充搜集。

(四)......

问题五:国土局召集邻居勘界图上签字是什么意思 根据土地登记条例,国土局可以发通知给相关当事人,要求什么时间、到什么地点进行指届,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正当理由不去,国土局可以发证

问题六:地籍测绘 勘界图 相等么 你好,以上两种成果图对应不同的工作:

地籍图是地籍测绘的成果,勘界图是国界线、行政区域界线、其他界线等工作成果图。

二者在精度、比例尺、图面内容等方面有较大区别。

希望可以帮到你

问题七:确权划界的勘界费记入那个科目? 确权划界的勘界费记入“管理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

管理费用是指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 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包括: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 *** 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问题八:勘测定界和勘查测绘有什么不同? 勘测定界一般理解为界线测绘的一个门类,主要是指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界线按照规程进行勘定,(可以理解为测量、放样等)。

勘查测绘一般理解为“勘查与测绘”,即以勘查为目的进行的辅助测绘行为,如因寻找煤矿需要对某一地区进行勘查,而此过程之前需要的基础资料--地形图必须通过测绘获取,此过程中,测绘工作是勘查工作的一个环节。因早期测绘工作基本是为勘查、设计、施工服务,所以很多的测绘企业命名为勘查测绘院。

以上属于个人的认识,仅作参考,不足之处还请谅解。

问题九:请问,国土所说“插花地”的意思是什么? 。

例如:深圳“插花地”的产生,一是因为特区二线管理线的设置与行政区域界线不一致,在特区内四区与特区外两个区之间产生,其二是因为填海造地的速度远远超过勘界工作的进度,在深圳湾畔产生。目前全市“插花地”共有44.48平方公里,登记人口11余万人。由于处于 *** 的管理真空,“插花地”产生了诸多社会问题。

2、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因地界互相穿插或分割而形成的零星分布的土地。如两个单位的土地互相楔入对方,形成犬牙交错的地界;或一个单位的土地落在另一单位占地范围内。插花地给生产组织和土地利用造成许多困难。由于水源受其他用地单位的控制,插花地上的排灌亦极为不利,因而利用较为粗放。

3、插花地是指在城市规划区或者村庄建设规划区内难以单独出具规划要点、与“三旧”改造范围地块形成交互楔入状态、面积小于3亩的地块。

请问勘测定界的收费标准问题?

面积*0.37平方米/元+项目坐标拐点*648.5元/点。

原则:

1、符合国家土地、房地产和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的原则;

2、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

3、符合地籍信息管理的原则;

4、符合充分应用地籍资料的原则;

5、符合有效检核的原则。

技术依据: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技术规程》、《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等。

软件:有专门的勘测定界软件newmap和cass(勘测定界版),而mapgis也可以实现其部分功能,其中cass(勘测定界版)操作步骤紧凑、计算准确、自动化处理程度高、成果报告图标自动生成、集征地与土地整理功能于一体。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土地勘测定界

搞勘测定界图需要什么资质?是属于测绘的什么级别?

勘测定界属测绘资质中的地籍测绘。原来国土部门也发勘测资质,现在废除了。勘测定界图只要具有丁级资质就可以。但丁级资质中必须有这一项。

利用实测界址点坐标和实地调查测量的权属、土地利用类型等要素在地籍图或地形图上编绘或直接测绘。

扩展资料:

土地勘测定界图是 *** 各项地籍要素、土地利用现状要素和地形、地物要素为一体的区域性专业图件。用地范围内的行政界线、各权属单位的界址线、基本农田界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范围线、土地利用类型界线。

研究和测定地球的形状、大小和地球重力场,以及地面点的几何位置的理论和 *** 。大地测量学是测绘学各个分支的理论基础。

基本任务是建立地面控制网、重力网,精确确定控制点的三维位置,为地形图提供控制基础,为各类工程施工提供依据,为研究地球形状、大小、重力场以及变化,地壳形变及地震预报提供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测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土地勘测定界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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