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公司资质办理条件
测绘公司资质办理需要条件:
1、办公场所: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_,乙级不少于150_,丙级不少于40_,丁级不少于20_。
2、 质量管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3、档案保密: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生产、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档案的设备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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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员配备:大部分新资质申请需要配备25名人员,其中包括2名高级工程师,8名中级工程师以及15名初级工程师。
5、仪器设备:按各专业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所有权非本单位的、报废的、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计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有以下内容:
第①条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许可行为,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行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②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③条国家测绘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④条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各个业务范围的等级划分及其考核条件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新修改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展资料:资质要求有哪些?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三)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确保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五)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设施;
(六)有满足测绘活动需要的办公场所。
法律依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之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制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项目应当具备的保密条件有哪些
测绘项目应当具备的保密条件有九个条件,如下:
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
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
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处理、传输、存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使用和维修涉密计算机系统,须有成果资料专管人员监督;
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单位主管领导和成果资料档案负责部门派员销毁;
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谁有保密测绘资料建账、收发、借用、销毁等制度
测绘成果及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根据国家《密秘法》、《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关于对外提供我国测绘成果的若干规定》及《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有关精神条款,为进一步做好本单位对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档案库房属保密要害部位,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更不得开启卷柜,翻阅卷宗;
二、档案库房要增加防护设备,符合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尘和防污染的基本要求;
三、档案资料的调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完善登记制度,在指定地点阅读和规定的期限内归还;
四、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在个人通信、通话、闲谈中向外泄漏管线档案内容;
五、禁止将测绘成果与档案资料携带、传递、寄运至境外
六、机关、单位应当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测绘成果与档案
七、机关、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八、测绘成果与档案信息 *** 必须与公共信息网实行物理隔离;
九、测绘成果与档案计算机信息得研制、数据保护和安全保密监控管理等;
十、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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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测绘单位
测绘成果保密制度
(示范文本)
一、目的、依据
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单位属于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生产、保管、汇交、共享、处理、分发、使用,适用于本制度。
三、职责
本单位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XXXXXXXX,人员由本单位分管领导XXX、及XXX、XXX、XXX、XXX组成,XXXXXXXX负责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在保管、汇交、共享、处理、分发中的保密工作,XXX部(室、馆)负责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在生产、使用中的保密工作,XXX部负责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在使用中及局域网和外网的保密工作。
四、密级的确定
按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确定测绘成果的密级,难以确定的向上级或有关部门请示。
五、基本规定
(一)本单位保密委员会每年与各部门签定《保密工作责任书》,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本部门保密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定责任书,切实把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个人。
(二)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必须由资料部门保管,不得擅自复制、 *** 或者转借。确需复制、 *** 或者转借的,必须经提供该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复制品按照原密级管理。
(三)本单位内部各部门使用国家秘密测绘成果,需经保密责任人签署意见,严格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四)在制作光盘等涉密载体时,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绝密级、机密级的编排顺序号。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在计算机房的外围室由专人完成制作。在制作过程中形成的报废材料须单独存放,定期送指定地点销毁。
(五)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六)禁止使用电话、传真、INTER网(专线除外)传输保密测绘成果。
(七)保存有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和局域网必须与INTER网物理隔离。
(八)保存有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光盘、磁带、硬盘、便携式计算机等载体一律不允许私自带出办公区。
(九)国家秘密测绘成果数据须由专人严格管理。
(十)销毁超过保存期限的秘密载体,必须登记、造册,经过鉴定和领导审批后到指定地点进行销毁,并有监销人员在场,销毁清册存档保存。
(十一)输入输出设备由XXX部门统一管理,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输入输出设备,除经许可使用外围设备的人以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外围室。
(十二)保存有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笔记本电脑禁用无线网卡。
(十三)外来维修人员不得拷贝和读取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外送维修应将硬盘等涉密存储部件拆除。数据恢复须到国家制定地点进行。
(十四)确因工作需要笔记本电脑携带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须由使用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