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测绘法的规定
法律分析: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同时,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并呈现出六大形态。一是一些测绘单位有意或无意标注出涉密军事单位。二是一些没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非法测绘。三是一些媒体将涉密信息在地图上标注后在报纸上刊发。四是一些单位或网友缺乏保密意识,将重要设施标注或不规范的地图等测绘信息在网上流传,造成泄密或影响国家版图安全。五是有些外国人在以投资、旅游等名义,从事非法测绘活动。六是有些测绘单位接受开发商好处,在对销售房产进行测绘时,虚增房屋面积,增加购房人购房成本。开发商销售房子前,需要请测绘单位对房屋面积进行测量,然而一些测绘单位非法虚增房屋面积,增加购房人购房成本。这成为近年来测绘地理信息领域违法行为中的新形态。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由下2列条件构成:(1)违法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3)违法必须是行为者出于故意或过失,也就是行为人要有主观方面的过错或罪过。(4)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法律依据:《测绘行政处罚规定》
第十四条 承办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 对已经立案的测绘违法案件,应当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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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案件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 *** 法制部门颁发的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 调查案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材料;向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调取、收集书面证据材料;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必要时由有关人员协助进行现场勘验、检查;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
第十七条 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进行笔录,并由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签字。
查阅有关材料,对可以用作证据的部分,应当进行复制或摘抄。
向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调取、收集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署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由鉴定人签名。
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应当将勘验、检查的情况写成笔录,并由被勘验、检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
第十八条 调查终结,应当由案件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实施行政处罚的测绘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九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准确等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第二十条 对于情节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由测绘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处理决定。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行政许可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的规定。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各专业范围的等级划分及其考核条件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行政许可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20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征求意见稿)
之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分级分类】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第四条【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为自然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公开便民】 审批机关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充分利用部门之间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务。
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申请条件】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申请和受理】 审批机关对申请单位提出的测绘资质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审批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审批机关申请。
第八条【受理和审查的方式】 审批机关应当网上受理、审查测绘资质申请。必要时,审批机关也可以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第九条【审查和决定】 审批机关受理测绘资质申请后,应当依据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测绘资质的书面决定。
因特殊情况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条【审查结果】 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测绘资质证书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第十二条【资质延续】 测绘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审批机关应当根据测绘单位的申请,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三条【资质变更】 测绘单位变更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重新申请办理测绘资质审批。
测绘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有关部门的核准材料,申请换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资质注销】 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注销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法人依法终止的;
(三)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申请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
第十五条【合并转制】 测绘单位发生合并的,可以承继合并前的测绘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
测绘单位发生转制或者分立的,应当向相应的审批机关重新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测绘监理】 测绘单位可以监理同一专业类别的同等级或者低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实施的该专业类别的测绘项目。
第十七条【证书换发】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时,应当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证书遗失的,测绘单位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补领。
第十八条【信息变更报告】 测绘单位取得测绘资质后,变更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技术装备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相应的审批机关报告。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测绘资质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测绘资质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及其实施测绘活动的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四)责令非法测绘的单位停止违反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
第二十条【测绘项目】 测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报送测绘项目清单。
第二十一条【随机抽查】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对测绘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测绘资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对于投诉举报多、有相关不良信用记录的测绘单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二十二条【信用惩戒】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测绘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
测绘单位在测绘行业信用惩戒期内不得申请晋升测绘资质等级和增加专业类别。
第二十三条【法律责任一】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给予警告。该单位在一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法律责任二】 测绘单位依法取得测绘资质后,存在不符合其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条【法律责任三】 测绘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该单位在三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条【法律责任四】 测绘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测绘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别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由自然资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的数量要求。具体调整标准于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自然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例外情形】 外商投资企业测绘资质的申请、受理和审查,依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测绘资质是什么意思?
测绘资质是测绘专业必须具备的资质,资质等级为甲、乙两级。
2021年6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1.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6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申请晋升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申请晋升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5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或者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范围的,不作测绘业绩考核要求。
质量管理
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范围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关于没有资质违反的法律法规
案发事由 一家建筑设计顾问公司尚未取得资质时,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找上门来,双方商定,由设计公司完成方案设计后,房地产公司向设计顾问公司支付50万元。合同签订后,设计顾问公司辛辛苦苦干了一个多月,总算弄完了,房地产公司看了后很满意,并且也报了上去。但是后来,该房地产公司不打算继续开发该楼盘,因此就以“设计公司不具备资质、因而合同无效”为由不付设计款,引起设计顾问公司的不满。
律师评析客座律师:世联新纪元律师事务所郭玉涛 客观地说,现实中没有取得资质就从事建筑设计的公司不少。那么,没有资质而从事设计工作是否必然合同无效? 按照建筑法、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揽设计任务必须有相应资质,没有资质则不能承揽。同时,《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因此,从一般的规律看,没有资质而签订的设计合同是无效的,但是我认为不能这样简单地考虑,僵化的认识很容易导致不公平的结果。 问题在于“强制性规定”的概念。我把强制性规定分成两大类,一种是规定的实质性法律行为、事实、事件等条件,这些条件构成了合同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违反了这些规定,会导致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绝对不能违反,一份合同的内容如果包含这些条件,就应该是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属无效。 另外一种是对法律行为形式、方式、前提等条件的规定,主要是体现 *** 行政管理职能,例如关于对营业执照、许可证、资质、资格等的规定就是如此。违反了这些规定而签订的合同,并不一定会对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并不影响合同的实质性履行。所以国家可以对违法行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但是并没有必要当然地认为这些合同就是无效的。 比如一个小商贩无照经营,肯定违反了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他卖出一包香烟,并不能仅由于其无照经营而认定其“卖烟”行为是无效的,因为无照经营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可以通过行政处罚加以弥补,而不必特别解除其销售行为。但如果他贩卖的是假烟,那么其卖烟的合同就触犯了国家实质性强制性规定,合同的履行会造成很大损失,因此必然是无效的。 就拿我们前面提到的设计合同纠纷案件来说,资质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而确定的管理制度,没有资质而承接设计任务的行为确实是不对的,国家可以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但是我们要看,这样的行为后果是不是一定会带来损失或者损害,如果可能,则国家就必须予以制止。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后果,就没有必要予以制止。 事实上,资质仅仅是国家行政管理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放眼北京的建筑市场,到处都是德国、英美、日本、澳洲设计大师活动的身影,他们在中国何尝有过什么资质,但是他们的设计成果仍然得到应用。 所以总的来说,我认为对于没有资质签订的设计合同,应当区别对待,对于没有实质性违法问题, *** 部门在技术上予以接受的设计成果,应当认定设计合同是有效的,设计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其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予以行政处罚,但是其民事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保障,接受其设计成果的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合同的约定给付设计款项,而不能随意主张合同无效。
2023年测绘资质办理需要注意什么?
1. 设立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机构。
2. 从事涉密测绘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签订保密责任书,接受保密教育。
3. 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涉密设备与存储介质管理、涉密测绘成果全流程保密、保密自查等要求。
4. 明确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流程和责任人,未经批准,涉密测绘成果不得带离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5. 涉密存储介质专人管理,建立台账;涉密设备与存储介质应粘贴密级标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不得接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 *** ;涉密 *** 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 *** 之间实行物理隔离;涉密计算机外接端口封闭管理。
6. 建立健全涉密测绘外业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监管人员和保密责任,外业所用涉密计算机纳入涉密单机进行管理。
7. 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并长期保存,实行可追溯管理。
8.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