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麻烦给我一份测绘资质资料吗,谢谢
申请测绘丁级资质需要的。包括,
一、、质量检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和主管测绘生产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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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测绘资质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主体资格,依照《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场所: 丁级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丁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1)工程测量专业标准:丁级资质测绘单位可从事的测量任务
专业范围:1、控制测量——等级以外。
2、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3、城乡规划定线测量——无限额限制
4、城乡用地测量——无限额限制
5、规划检测测量——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20万 m2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
6、日照测量——不得承担
7、市政工程测量——局部市政工程
8、水利工程测量——一般水渠、农田水利工程。
9、建筑工程测量——7层以下的住宅、高度24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
10、精密工程测量——不得承担
11、线路工程测量——100km以下
12、地下管线测量——100km以下
13、桥梁测量——不得承担
14、矿山测量——局部矿山测量、巷道测量。
15、隧道测量——不得承担
16、变形(沉降)观测——不得承担
17、形变测量——不得承担
18、竣工测量——相应于上述限额。
(2)地籍测绘专业标准:
1、平面控制测量——等级以下
2、界址测量——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3、其他地籍要素调查与测量——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4、地籍图测绘——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5、面积量算——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3)房产测绘专业标准:
1、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等级以下
2、房产面积预测算
3、房产面积测算
4、房产要素调查与测量
5、房产变更调查与测量
6、房产图测绘
2-6:规划用地面积在30万m2,规划总建筑面积50万m2以下的居住小区、建筑群体。
(4)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1、控制测量——不得承担
2、水深测量——不得承担
3、水文测量——不得承担
4、扫海测量——不得承担
5、海洋磁力测量——不得承担
6、底质测量——不得承担
7、浮泥测量——不得承担
8、水下障碍物探测——不得承担
9、浅地层剖面测量——不得承担
10、水下管线测量——不得承担
11、海岸滩涂地形测量——不得承担
12、海域界线测量——不得承担
13、海图(集、册)编制——不得承担
14、内水航道图编制——不得承担
15、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不得承担
16、海域使用面积测量——只能承担专业范围16。
人员规模:4人(中级1)
仪器设备:2台(5秒级精度以上)的全站仪,1台(S3级精度以上)的水准仪。
三、有关质量管理情况的说明(测绘作业过程中质量控制、检察、验收情况)。
(1)、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2)、配备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质检人员:丁级测绘单位配备 *** 质检人员。
测绘资质可以同时申请多种吗,比如一次性申请工程测量和地籍测量
应该可以吧,我看了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丁级测绘资质可以申请这两项的。
凡申请《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要求。
丙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四项业务。
丁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初次申请不能超过乙级
丁级不动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
1:日常地籍调查及乡镇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2: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2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50万m²。
3~4:不得承担。
详见《测绘资质分级标准》(2014版)
注册测绘公司需具备什么条件?
准备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申请书”;
1、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三)法人股东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 *** 人的证明;
6、 *** 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居住证明。
注:住宅使用证明的编制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是您自己的财产,您需要一份房地产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出租房屋,您需要一份房东签署的房地产证明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以及租金发票;
3、如果您以公司名义租用办公楼,则需要公司官方证明的复印件,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双方签署并盖章的租赁合同,以及 租赁发票。
公司注册流程
之一步批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认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和出资比例后,您可以到工商局现场或网上提交申请。
结果:核名称被传递,如果失败,则需要重新命名。
第2步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称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执行信息,业务范围,并在线提交预申请。 在线预审批准后,申请材料将根据预约时间提交工商局。
结果:收到了建立登记的登记通知。
第三步是获得许可证
时间:约会的日子
操作:携带注册登记通知书,负责人的原始身份证,并向工商局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
结果:获得营业执照。
第四步,雕刻等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
公司章节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部门办理:公司印章,财务章,合同章,法定代表章,发票章; 此时,公司注册完成。
扩展资料
公司名称
常见的公司名称一般有3种形式,不同形式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注册时任选其一即可。
1、地区+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例:北京快又好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字号+(地区)+行业+组织形式
例:快又好(北京)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字号+行业+(地区)+组织形式
例:快又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在起名时,建议将字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是否已经被注册,尽量保证没有重名,这样通过率会高一些。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公司注册
我国测绘资质的分类和业务范围有哪些?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
1.大地测量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网位置数据服务是指通过若干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数据中心及数据通信 *** 等组成的系统提供位置数据服务的活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包括北斗卫星导航系统、GPS、GLONASS、GALILEO等。
2.测绘航空摄影
一般航摄包含胶片航空摄影、数码航空摄影、机载激光扫描、机载SAR成像。
3.摄影测量与遥感
从事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处理与提供的单位,应当取得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专业子项的测绘资质。
4.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地面移动测量是指利用集成在地面移动载具上的多种传感器,在移动状态下采集各种实景地理空间信息及数据后处理的活动。
5.工程测量
(1)规划测量包含城乡规划定线测量、城乡用地测量、规划检测测量、日照测量。
(2)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包含精密工程测量、变形(沉降)观测、形变测量。
(3)线路与桥隧测量包含线路工程测量、桥梁测量、隧道测量。
6.海洋测绘
(1)在内陆江河湖泊等水域从事海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海洋测绘专业范围的相应专业子项。
(2)海洋工程测量包含底质测量、浮泥测量、浅地层剖面测量、水下管线测量、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
7.互联网地图服务
(1)互联网地图服务主要包括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传标注、地图数据库开发三项内容。通过无线互联 *** 调用的地图也属于互联网地图服务范畴。
(2)地理位置定位是指将空间坐标与互联网地图相应位置进行匹配,并进行地图可视化表达的服务。
(3)地理信息上传标注是指允许用户在互联网地图上填写其感兴趣的信息并与他人分享的服务模式。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地址、分类、属性、影像、评论等。
(4)地图数据库开发是指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开发互联网地图数据库和有关服务功能,供使用者调用、开发。从功能上包括但不限于地图显示、地图标绘、地图搜索、公交换乘、行车路线、地理编码、逆地理编码等地图服务,从形式上包括但不限于API、Web Service、SDK等各种类型的地图接口调用服务。
我国测绘资质的分类和业务范围有哪些?
测绘资质的分类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2014年7月1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国测管发〔2014〕31号印发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变更与延续、监督管理、罚则、附则7章37条,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予以废止。
扩展资料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第七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将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