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包括什么?
国家现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将测绘资质分为12个专业。不同专业对人员仪器设备有不同的要求,以丙级工程测量专业为例:
一、通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办公场所:丙级不少于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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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管理: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单位配备专门质检人员;
4、档案和保密管理: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应的设施:有明确的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责任书;
5、档案管理考核: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
6、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7、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二、工程测量丙级标准:
6、测绘及相关专业人员:8人(中级3);
7、测绘设备:
(1)GPS接收机3台(5mm+1ppm精度以上);
(2)全站仪3台(其中2秒级精度以上不少于1台);
(3)水准仪2台(S3级精度以上);
(4)A1幅面以上绘图仪1台。
拓展资料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调整后的地方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的高一等级考核条件,也不得低于本标准的低一等级考核条件,不得修改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考核指标和作业限额,不得突破通用标准的规定。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参考资料: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百度百科
测绘资质业务范围
具体有如下:
一、摄影测量与遥感,
二、工程测量,详细如下:
1、控制测量;2、地形测量;3、城乡规划定线测量;4、城乡用地测量;5、规划检测测量;6、日照测量;7、市政工程测量;8、水利工程测量;9、建筑工程测量;10、精密工程测量;11、线路工程测量;12、地下管线测量;13、桥梁测量;14、矿山测量;15、隧道测量;16、变形(沉降)观测;17、形变测量;18、竣工测量;
三、地籍测量
四、房产测量
五、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六、海洋测绘
1、2014年7月1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国测管发〔2014〕31号印发修订后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该《标准》分《通用标准》、《大地测量专业标准》、《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工程测量专业标准》、《不动产测绘专业标准》、《海洋测绘专业标准》、《地图编制专业标准》、《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标准》、《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2、仪器设备:按各专业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所有权非本单位的、报废的、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计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土地测绘资质有哪些,分别是什么
不动产测绘资质通用标准:
1、申请主体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申请不动产测绘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
3、 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专业范围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
4、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m2,乙级不少于150m2,丙级不少于40m2,丁级不少于20m2。
5、不动产测绘质量管理:
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6、不动产测绘业绩要求:
1)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6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申请晋升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申请晋升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5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不动产测绘资质专业标准
不动产测绘资质各项专业子项(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甲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60人(含注册测绘师5人),其中高级8人、中级17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D精度以上)6台,全站仪5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20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均无限额限制。
乙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25人(含注册测绘师2人),其中高级2人、中级8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D精度以上)3台,全站仪3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至少12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
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设区的市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10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200万m²。
丙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8人,其中中级3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D精度以上)3台,全站仪2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至少6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
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县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5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00万m²。
丁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4人,其中中级1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站仪1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至少3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
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乡镇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2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50万m²。
参考资料:不动产测绘
丁级不动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
1:日常地籍调查及乡镇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2: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2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50万m²。
3~4:不得承担。
详见《测绘资质分级标准》(2014版)
地籍调查的办理
(一)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服务事项办理流程:
1、收件
收件部门: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条件:本行政辖区内土地(不含军产、保密产等特殊用地)
2、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地籍调查申请书(原件);
(2)地籍调查表(本宗和邻宗指界人签章);
如果本宗地已登记或已进行地籍调查且界址无变化的,沿用原地籍调查成果,根据原地籍调查表填写现地籍调查表,不需四邻指界。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以下文件之一:
①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
③社会团体提供登记证书。
(4)法人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委托 *** 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6)涉及界址变化需四邻指界的提交:
地籍测量成果(原件,北京地方坐标,1:500比例尺),包括:①宗地界址点坐标成果表;②宗地面积表;③宗地图(两份,其中一份本宗和邻宗盖公章);④变更地籍测量检查结果报告;⑤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⑥涉及委托指界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①已登记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②未登记的,提交: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 征、占地批复和征、占地结案表(复印件);已划拨的提交土地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③已出让(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租赁)的提交:合同(原件)、发证函(原件)、地价款缴纳情况证明(复印件)。
(8)地上物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钉桩放线通知单及成果表(复印件);
(10)立项批复(复印件);
(11)完税或免税凭证(复印件);
(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涉及拆迁、联建、分摊土地、项目 *** 、土地权属变更、企业改制、中央在京机关用地等,提供相关材料)。
3、材料标准及要求:
(1)材料齐全、有效;
(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一致,A4纸大小,加盖公章;
(3)表格填写完整、清晰。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经办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收件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给申请人一份书面《收件单》,然后在0.5个工作日内转交国土资源管理所。
时限:0.5个工作日
三、受理
受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所
标准:1、判断宗地界址变化情况准确;
2、四邻权利人认定准确;
3、本宗及邻宗签字盖章有效;
4、地籍调查表填写完整;
5、宗地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宗地面积表、宗地图、变更地籍测量检查结果报告合格有效;
6、共用宗分摊原则准确;
7、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合法、有效
1、经办人员审查申报界址变化情况是否准确。申报界址变化不准确的,不予受理;
本宗地已登记或已地籍调查且界址无变化的,沿用原地籍调查成果,不需四邻认界。经办人员在权属界址调查记事及经办人意见栏说明沿用原地籍调查成果,复印原地籍调查成果。省略实地调查程序。
宗地界址有变化的,必须进行四邻签字盖章确认界线。
2、经办人员审查邻宗是否签字盖章确认界线和批准用地范围是否明确。
用地范围明确且邻宗签字盖章确认界线的,执行正常流程。
用地范围明确但邻宗存在不签字盖章情况的,启动非正常程序,按照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办理。
用地范围不明确但邻宗签字盖章确认界线的,启动非正常程序,按照现场指界程序办理。
用地范围不明确且邻宗不予签字盖章的,不予受理。申请者可提交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申请。
3、经办人员审查邻宗权利人判断是否准确、指界人是否合法。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查阅地籍数据库和宗地档案,审查邻宗权利人和指界人是否合法。邻宗已登记的,邻宗权利人为登记的权利人;邻宗未登记但有用地批准文件的,邻宗权利人为用地批准文件确定的权利人;既未登记又无用地批准文件的,由本宗地申请人按本宗地批准用地范围单方指界。
邻宗为国有土地的,指界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邻宗为集体土地的,指界人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或合法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审查指界人的合法性。查阅指界委托材料和签章,指界委托材料和签章不齐、不一致和错误等不合法的,不予受理。
4、如果是共用宗地的,经办人员审查宗地分摊面积和分摊协议是否准确。不准确的不予受理。
5、经办人员审查地籍测绘成果是否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地籍测绘成果合格的标准为:
地籍测量、面积计算 *** 和结果正确;
地籍调查表填写和宗地草图的绘制合格;
宗地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宗地面积表、宗地图、变更地籍测量检查结果报告符合要求;
测绘成果能够与地籍数据库中的成果无缝衔接。
本岗位责任人:国土资源管理所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经办人员应在收到材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含收件当日),按照受理条件进行详细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予以受理的,出具《行政管理申请受理决定书》转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需补正材料的,应出具《行政管理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转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不予受理的,经科长同意,报主管局长批准后出具《行政管理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转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资源规划科未按时作出不予受理或未提出补正材料的,视为受理。受理日期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应在0.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领取《行政管理申请受理决定书》、《行政管理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行政管理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
时限:4.5个工作日
四、调查
责任部门:国土资源管理所
标准:1、实地用途与批准用途一致;
2、定界准确;
3、现场现状拍照清晰。
本岗位责任人:国土资源管理所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1、经办人员实地调查土地实际用途与批准用途是否一致。发现不一致的,暂缓办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经办人员实地核查用地范围、用地界线、用地界址是否与申报的一致。不一致的,暂缓办理,工作时限顺延。
3、如果是共用宗地的,经办人员实地核查宗地分摊是否准确。不准确的,暂缓登记,工作时限顺延。
4、经办人员实地核查邻宗权利人判断是否正确。不正确的,暂缓登记,工作时限顺延。
5、经办人员进行现场现状拍照。
6、用地范围不明确但邻宗签字盖章的,现场指界程序为:
经办人员通知现场认界,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指界通知书》。寄送时间和指界时间至少相差4天。
经办人员(不少于两人)会同本宗、邻宗指界人一起到现场认界。确认实地宗地界址和界标与地籍调查表上标注的是否一致;核实宗地草图、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的签章的真实性。
各方在权属调查工作笔录上签章确认。
7、用地范围明确但邻宗存在不签字盖章情况的,违约缺席指界程序为:
经办人员通知现场认界,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指界通知书》。
寄送时间和指界时间至少相差4天。
经办人员(不少于两人)会同本宗、邻宗指界人一起到现场认界。
确认实地宗地界址和界标与地籍调查表上标注的是否一致;
核实宗地草图、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的签章的真实性。各方在权属调查工作笔录上签章确认。
临宗缺席、不指界、不签字、不提供有效指界人证明的,按违约缺席程序处理。界址由本宗指界人指认。地籍调查表、宗地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和《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在现场指界后3个工作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违约指界权利人。如有异议,须在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负担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所确界线自行生效。
8、经办人员签署调查意见并签字盖章。
9、暂缓办理的,经所长确认后出具《行政管理事项办理时限中止办理通知书》,并在0.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领取《行政管理事项办理时限中止办理通知书》
注:涉及违约缺席定界和权属有争议的,违约缺席处理和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期间时限中止。
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审核
责任部门:国土资源管理所
本岗位责任人: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标准:材料齐全、面积准确、界址清楚、四邻无争议。
岗位职责及权限:所长审核地籍调查材料是否齐全、用地范围确定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四邻认界是否合法。地籍调查成果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不合格的,退回经办人员补充。
时限:5个工作日
六、公示(沿用原地籍调查成果的不需要公示)
责任部门:国土资源管理所
本岗位责任人:国土资源管理所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1、打印公告。
2、分别在区 *** 网、市局网、区局网站、一层大厅显示屏进行公示。
3、在宗地现场明显位置张贴。
4、公告无异议的,签署公告意见。
5、公告有异议的,暂缓办理。经所长确认后出具《行政管理事项办理时限中止办理通知书》,
并在0.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领取 《行政管理事项办理时限中止办理通知书》,办理时限顺延。
时限:3个工作日(公示期为30天,不计入办理时限)
关于土地调查是否属于地籍测绘的批复
测办[2009]18号吉林省测绘局: 你局《关于确认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是否属于地籍测绘活动的请示》(吉测字[200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第518号令)和国家有关地籍测绘技术规范,第二次土地调查中的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要素测量、地籍图绘制、面积量算等活动属于地籍测绘活动,应当取得地籍测绘资质。第二次土地调查中涉及的其他测绘专业范围的,还需取得其他相应专业的测绘资质。 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