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换证怎么换,分别对应什么部门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只要是纸质材料的均需《申请表》一式两份;所有涉及专业部门的资质换证每涉及一个方面则多一份《申请表》,附件材料多一套。新版资质标准出台,企业面临资质换证的重任,那么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需注意哪些呢?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只要是纸质材料的均需《申请表》一式两份;所有涉及专业部门的资质换证每涉及一个方面则多一份《申请表》,附件材料多一套。部审批和厅审批需分开申报(电子化系统自动检测);跨专业多个申报事项应分开申报,注意申报是事项是电子化申报还是纸质申报。如果建筑企业换证失败后,还可以选择可在换证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进行低等级资质申请,申请低于原资质等级的资质,建筑企业也可以继续申请原等级资质。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进行建筑资质换证,则只能进行资质增项申请。最后提醒大家建筑资质换证时最多可选择5个类别转包,原来的主项也是只能选择5项,希望建筑单位在换证时候能够注意起来,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就是建筑企业资质换证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企业在进行资质换证时,要提前了解资质换证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资质换证,企业也可以选择专业的资质代办公司办理,如果在建筑资质换证上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携众集团。
丙级测绘资质一年后到期需要怎么办理?
你好:测绘资质到期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升级到乙级,另一种继续保持丙级。想升级的话,准备乙级资质条件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资料,报给本地的自然资源局(就是原来的测管处),由他们统一往上报。保持原来级别不变,也要像当地的自然资源局提出资质换领申请,由他们处理。一般都会有通知文件的,可以查阅或询问本地的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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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延期,资质换证要去哪里办理???
建筑资质证书都是有有效期的,在有效期满前,建筑企业就应该做好资质延期,且要提前三个月办理延续手续,否则过了有效期就不能办理延期了,只能重新办理资质。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建筑资质延续一些详细情况。
一、资质延期会用到哪些材料呢?
1.《资质延续申请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5.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经理的身份证
6.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
7.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和养老保险证明
8、其他资料
(1)有厂房要求的,提供厂房证明。如产权证和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2)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设备要求的,提供设备购置发票。
二、办理资质延续注意事项
1、无论是什么类型、等级的建筑资质,都是有有效期的,因此建筑企业都必须要及时进行资质延续办理;
2、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应该在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届满的三个月之前,按照原来资质证书的申请途径来进行资质延续手续办理,包括企业资产、人员配备以及业绩等都需要符合现有的建筑资质标准要求,然后经过资质许可机关受理之后,才可以将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延期5年(有效期是自批准企业资质延续之日算起的);
3、建筑企业一定要在资质有效期届满前进行延续申请,如果建筑资质证书如果有效期届满了,建筑企业还没有进行延续申请的话,那么其建筑资质证书将会自动失效。建筑企业如果还想继续开展相关工程项目活动,就必须要重新从更低等级资质开始申请;
4、建筑业企业如果不再符合所拥有的资质标准要求的话,资质许可机关是不会批准其资质延续申请的。因此建筑企业平时在开展经营活动时一定要注重资质管理。
5、资质延续材料提交住建部后多久可以领证?
住建部规定是有效期满3个月之前申请延续,住建部门要在有效期满之前做出是否同意延续的回复。所以,资质延续资料交往住建部后最多三个月即资质有效期满前符合规定的话就可以领证了。
建筑企业应注意证书有效期限,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相关的法规和章程,企业要符合资质标准,不然会影响资质延期的办理。
测绘资质过期了在网上可不可以申报?
申请复审换证即可!
(测绘资质办理等问题欢迎咨询)
也就是说主管部门在测绘资质系统里面把所有人员、仪器、保密和质量、项目材料等重新审核一遍,合格就换上最新的资质证书。都是在测绘资质管理系统线上进行的!
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里如何替换检定证书
当年度注册或复审换证平台开放时,测绘单位可更新相关信息。首先选择要替换的仪器,打开检定证书附件页面,删除当前证书,然后再上传新证书就OK啦。
测绘资质延续是在哪个系统办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2014年7月1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国测管发〔2014〕31号印发修订后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该《标准》分《通用标准》、《大地测量专业标准》、《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工程测量专业标准》、《不动产测绘专业标准》、《海洋测绘专业标准》、《地图编制专业标准》、《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标准》、《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中文名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发布时间
2014年7月1日
发布单位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文号
国测管发〔2014〕31号
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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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通知信息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国测管发〔201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本着简政放权、宽进严管、强化服务的原则,为了规范测绘资质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转变 *** 职能,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1][2]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4年7月1日
标准内容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前 言
一、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