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光敏印章 有什么特殊的么`?
光敏印章是利用照相机的成像原理,利用光学原理,瞬间曝光制作成印章。
光敏印章必须加注光敏印油,加错印油后印章损坏而无法修复,切记切记。还有不能遇高温。
光敏印章是现在最实用的一种新型印章,不用印台,只做好后可以直接使用,印迹堪比印刷清晰。
什么是光敏公章什么是树脂公章
光敏印章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由日本发明的,它是由一种特殊的化工合成材料,它是章墨一体印章,该印章是目前国际上最新型的一种印章,光敏印章基本原理是利用特殊材料的感光性,在印章表面不需要印迹的地方形成一层不能渗透的膜,从而达到印章的效果.印油通过光敏平面橡胶渗透,它的工艺特点是印面相对比较平整,印面字迹是由光敏橡胶垫上的微孔组成的,印油在压力作用下,通过印面文字微孔渗出形成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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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脂有天然树脂和合成树脂之分 而树脂印章就是一般常见的印章 有的是电脑雕刻 也有手工刻制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什么是光敏印章?什么意思?
光敏印章是章墨一体印章,该印章是目前国际上最新型的一种印章,1998年初从日本引进,光敏印章基本原理是利用特殊材料的感光性,在印章表面不需要印迹的地方形成一层不能渗透的膜,从而达到印章的效果。印油通过光敏平面橡胶渗透,因此,使用光敏印章制作印章速度快。光敏印章的工艺特点是印面相对比较平整,印面字迹是由光敏橡胶垫上的微孔组成的,印油在压力作用下,通过印面文字微孔渗出形成印文。光敏印章印迹清晰,字迹的干涸时间短,附着力强,具有较强耐水性。成品外形美观、结构合理。使用次数为2-3万次。生产工艺先进,因而在我国迅速推广,光敏印章已成为印章行业升级换代产品。
光敏印章不用印台,即印即干,干净方便,字迹清晰,可反复注油,使用寿命长,印文平实清晰。
什么是光敏印章?
光敏印章就是电子印章,是一种制间工艺来的,光敏印章盖印清晰,使用寿命长
什么是光敏印章?怎么用?
简单的说这个印章面是平的!!!
平面上有无数的小孔,小孔里渗出油墨从而能在纸面上印出图案。
小孔小于30微米,排列紧密,形成的图案要比普通印章清晰。
印章买来其实已经注完油墨了,一般能印一万到一万两千次左右和普通印章一样使用。
油墨用光了可以多次注油。(有点像钢笔)
之所以叫光敏印章是因为其材料是光敏材料,制作过程需要用到强光照射。
合肥市测绘管理暂行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本市测绘工作管理,确保测绘成果准确和测绘资料完整,使测绘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含市辖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包括从事地方测绘工作的军事测绘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合肥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是市人民 *** 主管全市测绘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省测绘局的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各项测绘管理法规、规章;
(二)对本市测绘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任务协调;
(三)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测绘发展规划;
(四)主管全市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
(五)负责全市测绘成果的管理、监督和保密工作;
(六)保护全市的测量标志。
各县、区建设局(委)负责本县、区的测绘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第二章 测绘技术管理第四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持省测绘局颁发的《测绘许可证》,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测绘任务。第五条 下列测绘业务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一)全市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布设以及测量标志维护和管理;
(二)比例尺1:500,比例尺1:1000、测区面积6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2000、测区面积12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5000、测区面积40平方公里以下的地形图测绘;
(三)全市规划定线、征拨地、建筑物形变和城市建设工程测量;
(四)根据本市建设要求,下达城市指令性测绘任务;
(五)全市地籍测绘和市域范围内区界、县界测绘;
(六)全市地图编绘和印刷出版。
省管限额内的本市测绘,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测绘局审批。第六条 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内的测绘,必须执行国家测绘标准或行业标准,使用城市坐标和高程系统及城市统一的图幅、分幅、编号。实施测绘前须将技术设计书、经济合同书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测绘结束后须报送技术总结,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第七条 本市测绘单位应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测绘任务、年终测绘统计报表和附图。第八条 市级测绘科研成果的鉴定、试点和推广,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科委共同负责。第三章 测量标志管理第九条 测绘部门设置的砚标、标石、指示桩等各类测量标志,属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的义务。第十条 全市各类永久性测量标志实行归口管理、包干负责和委托保护。各测量标志管理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标志的管理工作,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检查。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移动或损毁测量标志。因特殊情况需要拆毁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应先征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省测绘局批准,并按规定予以补偿。第十二条 禁止在可能损坏测量标志的范围内取土、取石、植树、挖塘、开河、放炮炸石,不准在点位上搭棚、架线、堆放物品和种植。第四章 测绘成果管理第十三条 测绘成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归口负责”的制度。本市的基础测绘成果及有关专业测绘成果,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各部门自行测制的专业测绘成果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但应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成果目录或附本。
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领借省和本市的测绘成果,应持单位证明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提供或转介省测绘局提供,并须按成果的密级做好登记、收发、交接和保管手续。第十五条 各测绘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编制的图纸、资料,须送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验审,经验审合格,加盖合肥市测绘资料专用章后方可使用。第十六条 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送审测绘图纸和资料等,须同时将原始件(或二底图)送交储存,否则不予验审,城市规划管理、建筑管理、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部门不予认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