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亿图 *** 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 合肥亿图 *** 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专业提供数字城市三维整体方案、三维地图系统应用开发和虚拟现实展示方案的公司。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社区网格化管理、数字民政、公众服务平台、工业区管理等领域的GIS信息化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业绩。是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双软企业”、“合肥市创新型企业”、并获得了互联网地图服务乙级测绘资质。 公司为政企提供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的三维整体解决方案、软硬件一站式服务,参与多个城市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多家测绘院形成长期合作。 公司以三维地图制作为基础,结合用户需要,进行三维地图管理程序的定制开发。在产品和技术上不断创新,其中三维GIS解决方案广泛应用在数字城市、社会创新管理系统、公众服务等多个领域。形成很多成功案例,并得到客户的认可和支持。 合肥亿图本着“技术为本 服务为先”的理念,为客户提供三维GIS软件及数据服务,真正解决客户的实际需求。期待以自身的不断学习进步,去更好地服务更多的客户。
法定代表人:邵永培
成立时间:2009-02-20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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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34010700001095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以东,石门路以南莲花路2#标准厂房D座303-305室
合肥有哪些甲级资质的测绘单位?好进吗?
安徽省甲级单位
安徽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之一测绘院
安徽省第二测绘院
安徽省第三测绘院
安徽省第四测绘院
安徽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安徽省测绘档案资料馆)
安徽地质测绘技术院
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测绘院
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马鞍山市华东探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测绘管理暂行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本市测绘工作管理,确保测绘成果准确和测绘资料完整,使测绘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含市辖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包括从事地方测绘工作的军事测绘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合肥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是市人民 *** 主管全市测绘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省测绘局的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各项测绘管理法规、规章;
(二)对本市测绘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任务协调;
(三)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测绘发展规划;
(四)主管全市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
(五)负责全市测绘成果的管理、监督和保密工作;
(六)保护全市的测量标志。
各县、区建设局(委)负责本县、区的测绘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第二章 测绘技术管理第四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持省测绘局颁发的《测绘许可证》,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测绘任务。第五条 下列测绘业务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一)全市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布设以及测量标志维护和管理;
(二)比例尺1:500,比例尺1:1000、测区面积6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2000、测区面积12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5000、测区面积40平方公里以下的地形图测绘;
(三)全市规划定线、征拨地、建筑物形变和城市建设工程测量;
(四)根据本市建设要求,下达城市指令性测绘任务;
(五)全市地籍测绘和市域范围内区界、县界测绘;
(六)全市地图编绘和印刷出版。
省管限额内的本市测绘,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测绘局审批。第六条 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内的测绘,必须执行国家测绘标准或行业标准,使用城市坐标和高程系统及城市统一的图幅、分幅、编号。实施测绘前须将技术设计书、经济合同书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测绘结束后须报送技术总结,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第七条 本市测绘单位应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测绘任务、年终测绘统计报表和附图。第八条 市级测绘科研成果的鉴定、试点和推广,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科委共同负责。第三章 测量标志管理第九条 测绘部门设置的砚标、标石、指示桩等各类测量标志,属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的义务。第十条 全市各类永久性测量标志实行归口管理、包干负责和委托保护。各测量标志管理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标志的管理工作,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检查。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移动或损毁测量标志。因特殊情况需要拆毁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应先征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省测绘局批准,并按规定予以补偿。第十二条 禁止在可能损坏测量标志的范围内取土、取石、植树、挖塘、开河、放炮炸石,不准在点位上搭棚、架线、堆放物品和种植。第四章 测绘成果管理第十三条 测绘成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归口负责”的制度。本市的基础测绘成果及有关专业测绘成果,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各部门自行测制的专业测绘成果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但应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成果目录或附本。
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领借省和本市的测绘成果,应持单位证明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提供或转介省测绘局提供,并须按成果的密级做好登记、收发、交接和保管手续。第十五条 各测绘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编制的图纸、资料,须送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验审,经验审合格,加盖合肥市测绘资料专用章后方可使用。第十六条 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送审测绘图纸和资料等,须同时将原始件(或二底图)送交储存,否则不予验审,城市规划管理、建筑管理、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部门不予认可、使用。
开办测绘公司
测绘公司最主要的就是测绘服务,测量和绘制图纸,给工程单位提供施工的图纸。可以根据设计图纸给工程单位施工放样。需各类测绘仪器。可到测绘主管部门办理资质证书。按照自已的需要办理适合自已的证书。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前 言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测绘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资质审查的基本依据。
二、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申请不同专业测绘资质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是根据不同测绘专业的特殊需要制定的专项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专业。
由于测绘科技的发展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国家测绘局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三、凡申请《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要求。
丙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四项业务。
丁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四、本标准中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
五、本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是指承担测绘项目的更高 *** 。
六、本标准中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更低 *** 。
七、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乙、丙、丁级考核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不得高于上一级标准或者不得低于下一级标准。调整后的标准应报国家测绘局备案。
八、本标准自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二〇〇四年二月十六日印发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通用标准
一、主体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中的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和主管测绘生产的负责人。
二、专业技术人员
1、本标准所称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是指经具备相应职称评定资格的机构颁发或认可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他测绘从业人员,应当通过测绘职业技能鉴定。
3、本标准所称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质、水利、勘察、物探、道桥、工民建、规划、海洋勘测、土地资源管理、计算机等工程技术人员,或者能够提供其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开设测绘专业为必修课程证明的工程技术人员,但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5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70%。
4、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测绘专业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
5、法定退休人员、 *** 人员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计入专业技术人员。
三、仪器设备
按各专业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非本单位所有的仪器设备、租借的仪器设备、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列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使用通用测绘专业软件的,应当通过国家测绘局组织的测评。
四、办公场所
各等级测绘单位的办公场所:丙级不少于80平方米不少于。
五、质量管理
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2、配备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质检人员:位质检机构、人员齐全,丙级测绘单位配备专门质检人员绘单位配备 *** 质检人员。
六、档案和保密管理
1、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应的设施:有明确的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责任书;明确专人保管、提供统计报表;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有适宜测绘成果存储的介质和库房。
2、资料档案管理考核: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
七、测绘业绩
凡申请测绘资质升级和变更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以下业绩:
1、获奖情况
申请乙级:近3年内获得不少于1项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优秀测绘工程奖。
2、业务规模和质量水平
申请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大地测量专业标准
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摄影测量
与遥感 外业 人员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50人(高级5,中级14) 25人(高级2,中级8) 8人(中级 3)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6台(其中5mm+1ppm以上精度不少于3台) 3台(其中5mm+1ppm以上精度不少于2台)
全站仪 6台(2秒级精度以上) 4台(2秒级精度以上) 2台(2秒级精度以上)
水准仪 6台(S3级精度以上) 3台(S3级精度以上) 2台(S3级精度以上)
内业 仪器设备 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
(或遥感图像处理系统) 15台套 8台套 4台套
影像扫描仪 1台
图形扫描仪(A1幅面以上) 1台 1台
彩色绘图仪(A0幅面以上) 2台 1台
彩色绘图仪(A1幅面以上) 1台
交换机 2台 1台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500比例尺,30km2以下;
1:1000比例尺,60km2以下;
1:2000比例尺,100km2以下;
1:5000比例尺,200km2以下;
1:10000比例尺,300km2以下。 1:500比例尺,20km2以下;
1:1000比例尺,30km2以下;
1:2000比例尺,50km2以下;
1:5000比例尺,100km2以下;
小于或等于1:10000比例尺的不得承担。
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城乡规划定线测量
4、城乡用地测量
5、规划检测测量
6、日照测量
7、市政工程测量
8、水利工程测量
9、建筑工程测量
10、精密工程测量
11、线路工程测量
12、地下管线测量
13、桥梁测量
14、矿山测量
15、隧道测量
16、变形(沉降)观测
17、形变测量
18、竣工测量 人员
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50人
(高级5,中级14) 25人
(高级2,中级8) 8人
(中级3) 4人
(中级1)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
从事专业范围10、16、17的,要求配备0.5秒级精度以上全站仪和S05级精度以上水准仪各不少于1台。
从事专业范围8、12、14的,应当分别配备测深仪、地下管线探测仪、陀螺仪等相应的专业仪器设备。
仪器
设备 GPS接收机 6台(5mm+1ppm精度以上) 4台(5mm+1ppm精度以上) 3台(5mm+1ppm精度以上)
全站仪 10台(其中2秒级精度以上不少于5台) 5台(其中2秒级精度以上不少于3台) 3台(其中
2秒级精度以上不少于1台) 2台(5秒级精度以上)
水准仪 6台(S3级精度以上) 3台(S3级精度以上) 2台(S3级精度以上) 1台(S3级精度以上)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2台 1台 1台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三等以下。
2:1:500比例尺,30 km2以下;1:1000比例尺,50 km2以下;1:2000比例尺,80km2以下;1:5000比例尺,100km2以下;1:10000比例尺,200 km2以下。
3-4:无限额限制。
5: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50万 m2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
6:无限额限制。
7:特大城市一般道路、大中等城市主干道路、一般立交桥工程测量。
8:库容在1亿m3以下的水库枢纽工程,排水流量在1000m3以下的水闸工程,2级和3级堤防的河道治理工程,流量在5m3/s以下的引调水工程,30万亩以下的灌溉排涝工程,投资在50亿元以下的防洪工程,5万亩以下的围垦工程,5000公顷以下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
9:建筑范围小于1 km2,单个建筑物和设施10万 m2以下。
10:一般精密设备安装。
11:300 km以下。
12:300 km以下。
13:多孔跨径总长在100m以下的桥梁。
14:100km2以下。
15:4km以下。
16-17:建筑面积在10万m2以下或者高度在100m以下的建筑。
18:相应于上述限额。 1:四等以下。
2:1:500比例尺,15 km2以下;1:1000比例尺 ,20km2以下;1:2000比例尺,30km2以下;小于1:5000比例尺,60 km2以下 。
3-4:无限额限制。
5: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0万 m2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
6:无限额限制。
7:大中等城市一般道路、小城市道路。
8:库容在1000万m3以下的水库枢纽工程,排水流量在100m3以下的水闸工程,4级和5级堤防的河道治理工程,流量在0.5 m3/s以下的引调水工程,3万亩以下的灌溉排涝工程,投资在0.5亿元以下的防洪工程,0.5万亩以下的围垦工程,1500公顷以下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
9:30层以下的住宅、高度70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
10:不得承担。
11:200km以下。
12:200km以下。
13:多孔跨径总长在30m以下的桥梁。
14:100km2以下。
15:3km以下。
16-17: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下或者高度在50m以下的建筑。
18:相应于上述限额。 1:等级以外。
2: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3-4:无限额限制。
5: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20万 m2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
6:不得承担。
7:局部市政工程。
8:一般水渠、农田水利工程。
9:7层以下的住宅、高度24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
10:不得承担。
11:100 km以下。
12:100km以下。
13:不得承担。
14:局部矿山测量、巷道测量。
15-17:不得承担。
18:相应于上述限额。
地籍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1、平面控制测量
2、界址测量
3、其他地籍要素调查与测量
4、地籍图测绘
5、面积量算
人员
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50人(高级5,中级14) 25人(高级2,中级8) 8人(中级3) 4人(中级1)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
仪器
设备 GPS接收机 6台(5mm+1ppm精度以上) 4台(5mm+1ppm精度以上) 3台(5mm+1ppm精度以上)
全站仪 10台(其中2秒级精度以上不少于5台) 5台(其中2秒级精度以上不少于3台) 3台(其中
2秒级精度以上不少于1台) 2台(5秒级精度以上)
水准仪 6台(S3级精度以上) 3台(S3级精度以上) 2台(S3级精度以上) 1台(S3级精度以上)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2台 1台 1台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三等以下。
2-5:1:500比例尺,30km2以下;1:1000比例尺,50km2以下;1:2000比例尺,80km2以下;1:5000比例尺,100km2以下;1:10000比例尺,200km2以下。 1:四等以下。
2-5:1:500比例尺,15 km2以下;1:1000比例尺 ,20 km2以下;
1:2000比例尺,30 km2以下;1:5000比例尺,60 km2以下。 1:等级以下。
2-5: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房产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1、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房产面积预测算
3、房产面积测算
4、房产要素调查与测量
5、房产变更调查与测量
6、房产图测绘 人员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50人
(高级5,中级14) 25人
(高级2,中级8) 8人
(中级 3) 4人
(中级1)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6台(5mm+1ppm精度以上) 3台(5mm+1ppm精度以上) 2台(5mm+1ppm精度以上) 仅从事专业范围5、6的,对GPS接收机不作要求。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
全站仪 5台(2秒级精度以上) 3台(2秒级精度以上) 2台(2秒级精度以上) 1台(2秒级精度以上)
水准仪 3台(S3级精度以上) 2台(S3级精度以上) 1台(S3级精度以上) 1台(S3级精度以上)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2台 1台 1台
手持测距仪 20台 12台 6台 3台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三等以下 ;
2-6:规划用地面积在100万m2,规划总建筑面积200万m2以下的居住小区、建筑群体。 1:四等以下;
2-6:规划用地面积在50万m2,规划总建筑面积100万m2以下的居住小区、建筑群体。 1:等级以下;
2-6:规划用地面积在30万m2,规划总建筑面积50万m2以下的居住小区、建筑群体。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1.界桩埋设
2.边界点测定
3.边界线及相关地形要素调绘
4.边界协议书附图标绘
5.边界点位置和边界线走向说明的编写
6.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编纂 人员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50人(高级5,中级14) 25人(高级2,中级8) 具有GPS数据处理软件、电磁波导线、水准测量数据处理软件等。编图软件具有数据处理、地图编制、数据转换等功能。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6台(10mm+5ppm精度以上) 3台(10mm+5ppm精度以上)
全站仪 10台(5秒级精度以上) 5台(5秒级精度以上)
水准仪 4台(S3级精度以上) 3台(S3级精度以上)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2台 1台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1、摄影测量数据处理
2、空间遥感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3、外业采集的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4、地图数字化
5、建立数据库
6、建立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7、建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
8、外业地理信息数据采集 人员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50人(高级5,中级14,且高、中级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25人(高级2人,中级8人,且高、中级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8人(中级3人) GPS接收机仅限申请专业范围8。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6台(其中5mm+1ppm以上精度不少于3台) 3台(其中5mm+1ppm以上精度不少于2台) 2台(5mm+1ppm精度以上)
*** 交换机 4台 2台 1台
磁带库或磁盘阵列 1台(2TB以上) 1台(1TB以上)
A0幅面图形扫描仪 1台
影像扫描仪(含1台航片扫描仪) 3台 2台 1台
A0幅面以上绘图仪 2台 1台 1台
项目基础 具备大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的组织、设计、开发与集成经验。 具备中小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的组织、设计、开发与集成经验。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设区的市(州)级行政区域以下地图数字化、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县级行政区域以下地图数字化、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地图编制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1、地形图
2、世界政区地图
3、全国政区地图
4、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
5、全国性教学地图
6、地方性教学地图
7、电子地图
8、真三维地图
9、其他专用地图 人员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50人
(高级5,中级14) 25人
(高级2,中级8) 申请专业范围2的,应当具有固定且权威的资料国际间交换渠道,10年以上编制世界政区地图的经历,具有独立完成分国、分洲、世界地图集(册)的能力。
申请专业范围4、6的,应当有具有地图编制经历的人员10人。
仪器设备 图形编辑工作站 50台 30台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
A0幅面图形扫描仪 2台 1台
A1幅面以上彩色绘图仪 1台 1台
高性能数据服务器 2台 1台
业绩 近3年完成80种以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集(册)编制项目。
申请专业范围2、3的,应当具有独立完成相应区域范围的地图集(册)设计、编制能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应区域范围的地图数据库。
申请专业范围5、6的,近3年独立完成相应区域范围的教学地图集(册)分别为150种、100种以上。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2、3、5项不得承担;
1、7、8、9项限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 申请专业范围5的,应当具备专业范围2或3;申请专业范围6的,应当具备专业范围4。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综合 外业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人员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与完成道路数据采集和数据信息加工处理能力相匹配的人员规模。
100人(高级12人,中级20人) 具有与完成道路数据采集和数据信息加工处理能力相匹配的人员规模。
50人(高级8人,中级12人) 1、数据存储与备份。存储:配置扩展容量不小于1TB,有不间断电源和冗余电源,并且具有磁盘冗余能力的磁盘阵列设备;备份:磁带单盘容量≥20GB(非压缩),并配置相应的备份软件。
2、 *** 传输。局域网主干带宽≥1000mbps,端口接入能力≥100mbps。
3、数据安全保护。在 *** 内配置计算机病毒防护系统,安装杀毒中心和终端防病毒软件;建立数据备份机制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4场地。机房符合GB/T9361-19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B类要求;供电方式符合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配置不间断电源供电系统的要求。
仪器设备 导航仪设备 10台 4台
GPS接收机 10台(5mm+1ppm精度以上) 5台(5mm+1ppm精度以上)
野外采集作业车 10辆 10辆
高性能 *** 服务器 6台 3台
A0幅面图形扫描仪 2台 1台
A1幅面以上彩色绘图仪 2台 1台
高性能数据服务器 10台 5台
*** 交换机 5台(需200个端口以上的接入能力) 1台(需40个端口以上的接入能力)
在线存储设备 20TB以上有效存储 10TB以上有效存储
保密管理 保密制度 单位内部制度健全,符合以下要求:
1、保密机构健全,人员、职责明确落实;
2、保密制度完善,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3、保密要害部门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和设施;
4、涉密设备和 *** 必须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5、经常进行测绘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在数据制作区域,禁止使用无线 *** ,并能够自动识别外来设备入网;生产办公设备禁止在互联网上使用,作业用计算机的USB端口、串口、并口必须封闭。
7、数据生产环节中的数据必须使用经加密处理的自有格式。 经国家测绘局(成果管理职能部门)审查合格,并符合国家测绘局和国家保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作业标准 导航电子地图数据标准书 1、完整的地图要素分类分级标准;
2、道路交通 *** 的模型化表达;
3、道路交通 *** 拓扑逻辑关系的表达;
4、生活服务地物信息(POI)的分类分级;
5、其他地图要素的表达;
6、数据库的逻辑和物理存储结构。 另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按有关标准执行
外业数据采集规范书 1、设备的组织和架构,软件环境配置;
2、作业人员的配备;
3、采集作业的具体操作详细规定和说明。
内业数据编辑制作规范书 1、软件环境、硬件配置说明;
2、作业人员配备说明;
3、室内数据编辑的具体操作 *** 详细规定和说明。
数据产品编译规范 1、软件环境、硬件配置说明;
2、作业人员配备说明;
3、数据编译的具体操作 *** 详细规定和说明。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质量检查作业规范书 1、软件环境、硬件配置说明;
2、作业人员配备说明;
3、检查作业具体实施 *** 详细规定和说明。
导航电子地图数据生产工艺流程说明书 含外业采集、内业编辑制作、数据编译、质量检查各作业环节的详细说明
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
1、控制测量
2、水深测量
3、水文测量
4、扫海测量
5、海洋磁力测量
6、底质测量
7、浮泥测量
8、水下障碍物探测
9、浅地层剖面测量
10、水下管线测量
11、海岸滩涂地形测量
12、海域界线测量
13、海图(集、册)编制
14、内水航道图编制
15、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
16、海域使用面积测量 人员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50人
(高级5,中级14) 25人
(高级2,中级8) 8人
(中级3) 4人
(中级1)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8台(5mm+1ppm精度以上) 3台(5mm+1ppm精度以上)
全站仪 2台(2秒级精度以上) 1台(2秒级精度以上) 1台(2秒级精度以上) 1台(2秒级精度以上)
水准仪 6台(S3级以上精度) 4台(S3级以上精度) 2台(S3级以上精度) 1台(S3级以上精度)
测深仪 双频 5台 2台 1台 内水测量除外
单频 10台 6台 4台
声速仪 3台 2台 1台
波浪补偿仪 3台 2台 1台
多波束测深系统 2套 1套
侧扫声纳 2台 1台
浅地层剖面仪 1台 1台
海洋磁力仪 1台 1台
验潮仪 10台 5台 2台
验流计 2台 1台 1台
图形扫描仪等数据采集设备 2台 1台 1台
A0幅面以上绘图仪 3台 2台 1台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不得承担专业范围7、8、13,其它无限制。 不得承担专业范围4、7、8、9、10、13,其它无限制。 只能承担专业范围16。
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1.浏览、搜索服务
2.导航、定位服务
3.标注服务
4.链接服务5.下载服务
6.复制服务
7.发送、转发服务
8.引用、嵌入服务 人员规模 制图、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0人(高、中级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5人,地图安全审校人员5人) 12人(高、中级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2人,地图安全审校人员2人)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
仪器设备 服务器 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专用软件 独立地图引擎 无要求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专业范围6、7、8不得承担
保密管理 地图数据 使用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地图数据
保密制度 地图安全审校人员应当经国家测绘局考核合格。 地图安全审校人员应当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建立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保障技术设施。
注:1、互联网地图是指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的基于服务器地理信息数据库形成的具有实时生成、交互控制、数据搜索、属性标注等特性的电子地图。
2、通过无线互联 *** 调用的手机地图等纳入互联网地图管理范畴。
测绘全国甲级资质是什么概念
相当于医院的三级甲等。这懂啊?是这个行业更高级别的了!
具体关于测绘资质的参百度百科:
全国甲级测绘单位
2008年10月24日
北京市
北京爱地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北京长地友好制图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国电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铁道部专业设计院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中国地图出版社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总公司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测绘资料档案馆)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建设部遥感制图中心)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勘察技术工程公司
北京城市空间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四维图新导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华星勘查新技术公司
北京航天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
高德软件有限公司
易图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灵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地质出版社
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天津市
铁道第三勘测设计院
中国地震局之一监测中心
中交之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天津海事局海测大队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勘察院
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
天津港湾水运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天津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测绘院
天津金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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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一局测绘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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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发区中油四维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国化学工程之一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
河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
水利部河北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河北煤田地质局物测地质队
河北省制图院
保定地质图制印厂
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测绘工程中心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测绘中心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河北总队
秦皇岛市测绘大队
地质矿产部河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
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保定九华地质勘查测绘总院(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九大队)
保定金迪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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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质矿产局测绘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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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六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水利部山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地图集编篡委员会编辑部
西山煤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煤田地质综合普查队
山西华晋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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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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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勘测设计院
包钢集团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隆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地图制印院
包头市测绘院
内蒙古自治区测绘院
核工业二○八大队
辽宁省
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沈阳市地理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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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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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
辽河石油勘探局(地球物理勘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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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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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第四地形测量队(黑龙江第三测绘工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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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建设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测绘院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哈尔滨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哈尔滨测量高等专科学校测量工程公司
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测绘航空遥感中心
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航道局测量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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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
佳木斯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齐齐哈尔市水利勘察设计研究院
牡丹江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上海市
上海市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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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测绘院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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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
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勘察工程公司
上海海洋石油局之一海洋地质调查大队
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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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济规划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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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南京岩土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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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徐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测绘工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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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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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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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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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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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测绘院
安徽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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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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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福州市勘测院
福建省之一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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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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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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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西地质调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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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赣西地质调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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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河南省地球物理工程勘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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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大桥局集团之一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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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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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勘测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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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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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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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设计研究总院
武汉武大吉奥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中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长江航道局
湖北省之一测绘院
湖北省第二测绘院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中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长江水利委员会综合勘测局
铁道部第四勘测设计院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测绘总队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武汉测绘院
湖北省地图院
机械工业部第三勘察研究所
中南勘察设计院
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地球物理勘探处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湖北省国土测绘院
湖南省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八队
湖南地质调查研究院
湖南中扬建设工程公司
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株洲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工程勘察院
衡阳市规划设计院
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湖南省之一测绘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地质测绘院
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湖南地图出版社
长沙科创岩土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测绘院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湖南省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院
中南石油局第五物探大队
合肥市人民 *** 关于修改和废止十二件规章的决定
一、修改的规章
(一)合肥市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市 *** 令第17号)
1、第七条修改为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高性能数据服务器:在本市从事测绘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高性能数据服务器,应持省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测绘合同(或项目技术设计书)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高性能数据服务器,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任务登记,方可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担测绘任务。测绘成果必须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质量合格后方能提供使用。
2、第八条修改为:严禁伪造、涂改、转借、 *** 测绘资质证书。测绘单位申请资质等级变更及中止测绘业务的,应依法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
3、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的,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
(2)转借、 *** 测绘资质证书的。
(二)合肥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市 *** 令第25号)
第五条修改为:凡申报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均向市建委申请,由市建委依法审批或报批。
合肥地区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取得有效证书后,应及时到市建委备案。
外地及境外勘察设计机构来合肥地区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应持资质证明到市建委备案。
(三)合肥市有线电视与建设工程同步建设暂行规定(市 *** 令第43号)
第五条修改为:建设工程设计应包括室内外有线电视管道、分线盒等设施。有线电视管线及其它设施应由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并按有线电视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其设计方案由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报省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合肥市旧机动车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市 *** 令第77号)
1、第六条删除。
2、第七条修改为:旧机动车辆交易活动必须在经依法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内进行。
3、第十三条删除。
4、第二十一条删除。二、废止的规章
(一)合肥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市 *** 令第10号)
(二)合肥市安居工程建设暂行规定(市 *** 令第40号)
(三)合肥市安居工程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市 *** 令第54号)
(四)合肥市摊群点管理办法(市 *** 令第45号)
(五)合肥市自行车管理规定(市 *** 令第72号)
(六)合肥市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市 *** 令第55号)
(七)合肥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市 *** 令第81号)
(八)合肥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市 *** 令第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