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测绘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测绘活动。第三条 县(含县级市,下同)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四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
鼓励测绘科学技术创新和进步,提高测绘水平。第二章 测绘系统和标准第五条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执行行业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需要在本省范围内统一测绘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本省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第六条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建立与国家坐标系统相统一的省级大地控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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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县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省级大地控制网的基础上建立市、县级大地控制网。第三章 基础测绘第七条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下列省级基础测绘项目:
(一)建立、更新和维护全省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测制和更新全省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
(三)建立和更新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四)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全省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
(五)建设和维护基础测绘设施;
(六)组织编制全省基础地理底图、基本地图(册)、省级综合地图集和普通地图集;
(七)省人民 *** 确定的其他测绘项目。第八条 设区的市、县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加密和复测本行政区域内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
(二)测制和更新本行政区域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
(三)建立和更新本行政区域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四)组织编制和更新本行政区域综合地图集与普通地图集;
(五)县以上人民 *** 确定的其他测绘项目。第九条 县以上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基础测绘经费及其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维护、保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第十条 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定期更新制度。更新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省人民 *** 民政部门和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省人民 *** 批准后公布。第十二条 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中附具的土地权属界址点、界址线图以及与房屋产权、产籍有关的房屋面积的测绘,应当执行国家或者省测量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工程测量技术规范进行。第十三条 因测绘需要进行航空摄影与遥感的,实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第五章 测绘资质资格第十四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甲级测绘资质的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级、丙级、丁级的测绘资质,由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五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测绘作业证件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测绘作业证件的受理、审核、发放、注册核准等工作。第十六条 测绘项目依法应当招标的,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通过招标确定测绘单位,并接受县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测绘项目实行承发包的,发包单位不得向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发包,承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
依法应当招标的测绘项目实行测绘质量监理。
搞勘测定界图需要什么资质?是属于测绘的什么级别?
勘测定界属测绘资质中的地籍测绘。原来国土部门也发勘测资质,现在废除了。勘测定界图只要具有丁级资质就可以。但丁级资质中必须有这一项。
利用实测界址点坐标和实地调查测量的权属、土地利用类型等要素在地籍图或地形图上编绘或直接测绘。
扩展资料:
土地勘测定界图是 *** 各项地籍要素、土地利用现状要素和地形、地物要素为一体的区域性专业图件。用地范围内的行政界线、各权属单位的界址线、基本农田界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范围线、土地利用类型界线。
研究和测定地球的形状、大小和地球重力场,以及地面点的几何位置的理论和 *** 。大地测量学是测绘学各个分支的理论基础。
基本任务是建立地面控制网、重力网,精确确定控制点的三维位置,为地形图提供控制基础,为各类工程施工提供依据,为研究地球形状、大小、重力场以及变化,地壳形变及地震预报提供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测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土地勘测定界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测绘资质升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各专业范围划分为若干专业子项。
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要求。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是指承担测绘项目的更高 *** 。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更低 *** 。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标准中乙、丙、丁级的人员规模、仪器设备数量要求。调整后的地方标准,不得高于《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高一等级考核条件,也不得低于《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低一等级考核条件,不得修改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考核指标和作业限额,不得突破通用标准的规定。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如何办理测绘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具体标准及人员证件
河南宽信李工:I87.36.O655.O5..提供证书 *** 资质代办
25人(含注册测绘师2人),其中高级2人、中级8人
通用标准
一、主体资格
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
1.本标准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计入相应类别人员数量:
(1)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8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0年以上。
(2)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7年以上;获得测绘地理信息行业 *** 职业资格(但不得超过2人)。
(3)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4年以上。
(4)注册测绘师,是指经过考核认定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并依法进行注册的人员。注册测绘师可以计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3.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专业范围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
4.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人员和 *** 人员,不得计入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5.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注册测绘师数量应当达到本标准的考核要求。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满5年后,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也应当具备相应数量的注册测绘师,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6.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他测绘从业人员,应当通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仪器设备
按各专业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所有权非本单位的、报废的、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计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四、办公场所
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m2,乙级不少于150m2,丙级不少于40m2,丁级不少于20m2。
五、质量管理
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范围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六、档案和保密管理
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生产、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档案的设备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七、测绘业绩
1.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6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申请晋升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申请晋升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5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或者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范围的,不作测绘业绩考核要求。
八、测绘监理
从事测绘监理应当取得相应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的测绘资质。
本标准在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等5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专业范围下设置相应的甲、乙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
申请甲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专业范围的甲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在每个相应专业范围内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申请乙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专业范围的甲级或者乙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在每个相应专业范围内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测绘监理资质单位不得超出其测绘监理专业范围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监理活动。
乙级测绘监理资质单位不得监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施测的测绘工程项目。
合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人民 ***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含三县、郊区、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 下同)的委托,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并依法承担监理责任。第三条 建设工程监理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和科学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人民 *** 建筑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五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施工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 *** 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基础设施工程;
(六)国家规定必须进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除前款所列工程外,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商品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施工监理。第六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工程监理单位,并应当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单位名称、监理范围和目标及监理权限、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第七条 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一个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等全部阶段的监理,也可以分阶段委托不同的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但每个阶段只能委托一个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任务。
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委托国外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应当同时聘请国内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合作监理。第八条 在施工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必须向工程监理单位委托授予下列各项权限:
(一)开工、停工、复工、返工等监理指令的发布权;
(二)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审查建议权;
(三)工程施工质量否决权;
(四)工程施工进度签认权;
(五)工程价款支付签认权;
(六)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监督权;
(七)撤换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的建议权;
(八)应当授予的其他权利。
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后,应当及时将合同内容通知施工承包单位。第九条 实行工程监理资质审批制度。设立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业务。第十条 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外埠及省属工程监理单位进入本市承揽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应当持资质等级证书向市人民 *** 建筑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核验其资质等级证书的真实性。受理登记备案的部门应自收到登记备案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发给登记备案证明。
未经市人民 *** 建筑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外埠和省属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揽工程监理业务。
境外工程监理单位到本市承揽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一条 承担监理业务的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隶属于同一经济实体或有参股、控股权关系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 否则,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第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承揽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业务;
(二)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建筑机械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设备;
(三)出借、出租工程监理资质或者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从事监理业务。第十三条 实行工程监理人员注册制度。工程监理人员应当持有资格证书,并按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注册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工程监理人员只能在注册单位任职,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工程监理单位任职。
工程监理单位的各类人员不得在国家机关供职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设备制造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合伙经营、中介推销或进行其他有利害关系的活动。第三章 项目监理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项目时,应组建监理工作机构,建立监理工作责任制。
监理工作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技术人员组成。其组成人员名单应报建设单位备案,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经建设单位同意。
申请测绘监理专业资质要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甲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专业范围的甲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在每个相应专业范围内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申请乙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专业范围的甲级或乙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在每个相应专业范围内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