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怎么样?
简介: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是国家首批甲级测绘资格单位,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设备先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功能齐全,多次获全国城市勘测先进单位、全省规划工作先进单位及合肥市规划局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多项工程获得建设部、安徽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优质工程奖以及省、市级科技进步奖。近年来,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科技求发展、以服务求信誉”的宗旨,积极发展以“3S”技术为主导的测绘高科技,不断提高测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大力推进城市地理信息服务,为合肥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合肥有哪些甲级资质的测绘单位?好进吗?
安徽省甲级单位
安徽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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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之一测绘院
安徽省第二测绘院
安徽省第三测绘院
安徽省第四测绘院
安徽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安徽省测绘档案资料馆)
安徽地质测绘技术院
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测绘院
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马鞍山市华东探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有哪些设计院
问题一:求推荐安徽比较好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单位改名的设计院 关于设计院,尤其设计安徽的,问我就对了。先说甲级的吧,在安徽,目前设计量更大的应该是省院,省院拥有大批人才,设计量也是充足的很,甲级其次是工大院,依托好合肥工业大院的优势资源,设计业务也是充足的很,还有就是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也是老的省级院,业务也不愁。外地来的甲级院,在安徽市场也有很不错的,比如说――上海现代,现代接的业务通常是大型小区,动辄二十万以上的面积,只要依托的是总院的方案实力和名牌效应,在安徽市场上也是前几的。还有一个大院,在安徽很低调,可是在全国,那是鼎鼎有名的,他以前叫化学工业部第三设计研究院,现在改名叫东华科技,他做的设计很多,包括建筑,市政,石油,医药,化工,他的甲级资质高达十个以上,业务遍布全球,根本就不是说以安徽为市场,还做非洲,中亚的项目,真心牛叉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单位改名!当然,安徽还有一些其他实际院也很厉害,像合肥水泥设计研究院,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等,其他的都是外地的 *** 院了,言过其实,真正有实力的,应该就是我说的这几个了。希望你找到好工作,以后再设计院有地位的,记得联系我,我是给设计院做配套的。嘎嘎
兄弟,我又回来了,忘记说了两个实力较强的院了,上海市政设计研究院与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政在市政方面,自然不必我多说,北京城建是安徽特意请来为合肥地铁坐规划设计的,实力不言自明,还有像合肥市政院,合肥规划院也都还好。最近在合肥新成立了一个院叫什么安徽省综合交通研究院的好像也很牛叉,你学的是岩土的话,还有一个院叫安徽省城建设计院,以前叫勘察院,你可以上网查查。
问题二:安徽省有哪些设计院 安徽工程勘察院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电力设计院
・安徽省公路勘测设计院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安徽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安庆市之一建筑设计院
・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市政设计院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设计所
・淮北京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马鞍山市建筑设计院
・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
・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设计研究院
・铜陵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芜湖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安徽淮华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建筑工业学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
・安徽两淮地质基础工程公司
・安徽省安庆市水利水电勘测院
・安徽省巢湖市建筑设计院
・安徽省巢胡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安徽省滁州市水利勘测队
・安徽省电子工业设计院
・安徽省房地产集团建筑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纺织工业设计院
・安徽省阜阳市勘测院
・安徽省阜阳水利规划设计院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安徽省黄山市水电勘测设计院
・安徽省机械工业设计院
・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
・安徽省马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安徽省轻工设计院
・安徽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宿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
・安徽省芜湖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冶金设计院
・安徽省医药设计院
・安徽省歙县建筑设计院(安徽省徽州古建筑研空所)
・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
・安庆石化设计院
・安庆市第二建筑(规划)设计院
・安庆市工业设计院
・安庆市勘察测绘院
・安庆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
・蚌埠建筑工程设计院
・蚌埠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蚌埠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蚌埠铁路分局勘测设计院
・池州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池州市水电勘测设计院
・滁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阜阳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阜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核工业芜湖工程勘察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建设计院
・合肥庐阳建筑设计院
・合肥市房屋建筑勘察设计院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勘察院
・合肥市燃气工程设计院
・合肥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润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淮北工程勘察院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
・淮南煤矿勘察设计院
・淮南房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淮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淮南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黄山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建设工程勘察公司
・六安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马鞍山地质工期勘察院
・马鞍山十七冶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马鞍山市城市设计研究院
・铜陵工程勘察院
・宿州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
・铜陵化工集团化工研究院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铜陵有色金地勘察有限公司
・铜陵有色设计研究院
・芜湖市纺织设计研究院
・芜湖规划设计研究院
・芜湖市水电局勘察设计室
・新集矿区设计院有公司
・宣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宣城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
・冶金部华东地质勘查局芜湖探查检测技术公司
・中国烟草公司合肥设计院
・安徽电力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电 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电信规划设计院)
・安徽阜阳建筑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安徽工业大学设计室
・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所
・安徽华东中......
问题三:安徽有那些甲级的设计院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单位改名?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东华工程公司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安徽省电力设计院 ・安徽省轻工业设计院 ・安徽省公路勘测设计院 ・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院
・安徽省邮电规划设计院 ・安徽卓越建筑设计院 ・中水淮河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港航勘测设计院
・安徽两淮地质基础工程公司 ・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 ・安徽工程勘察院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合肥秋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所 ・铜陵有色设计研究院
・铜陵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芜湖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
・桐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池州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巢湖市规划设计院 ・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马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冶金部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院 ・安庆市之一设计院 ・淮北市建筑设计院
・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阜阳市土地勘测规划院 ・合肥市水泥研究设计院
问题四:合肥有哪些设计院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 0551-265贰732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 2654130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4650919
安徽省电力设计院 合肥市金寨路122号 3636517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安徽省合肥市曙光路1号 3643117
化工部第三设计院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 0551-3631279
煤炭工业部合肥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阜阳北路355号 5527225
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 合肥市 荣事达大道75号A区七层
合肥都是规划建筑设计事务所 合肥市中市区阜南路51号
合肥中房规划建筑设计事务所 合肥市安庆路85号
合肥拓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美菱大道39
安徽中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阜阳北路363号省化工研究院内
合肥上海莲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安徽 合肥市 庐阳区寿春路156号
合肥华祥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合肥市绿都商城写字楼e区十层
问题五:安徽建筑和规划甲级的设计院有哪些? 省城乡规划设计院 合工大 合肥规划设计院 。。。。
问题六:安徽合肥有哪些建筑设计院??? 5分 比较好一点的是甲级设计院: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 0551-2656732
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 2670395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 2654130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4650919
安徽工程勘察院 合肥市长江东路115号 0551-4411144
安徽省港航勘测设计院 合肥市东市区铜陵路16号 4482520
安徽省电力设计院 合肥市金寨路122号 3636517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安徽省合肥市曙光路1号 3643117
冶金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2号 3645232
化工部第三设计院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 0551-3631279
安徽省公路勘测设计院 合肥西园新村3号路4号楼 5127578
煤炭工业部合肥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阜阳北路355号 5527225
其它还有很多私企设计院,不计其数
看看上面提供的能否给你帮助
问题七:合肥有哪些设计院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邮电规划设计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市辖区
合肥市规划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五河路217号
安徽省公路勘测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北路附近
合肥电力规划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9号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合肥市化工研究设计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黄山路)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02号A区201
电话:0551-3632639
省公路设计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市辖区
安徽省轻工业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荣事达大道28号4-5层
电话:0551-2656707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水泥研究设计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省水电勘测设计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市辖区
合肥市测绘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阜南路136号
安徽省医药设计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宁国路100号
安徽省电力设计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安徽省机械工业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538
安徽省工业工程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253
安徽省港航勘测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合裕路112号
电话:0551-4469314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东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合肥分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荣事达大道75
安徽省冶金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庐江路70
中国烟草合肥设计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61号
电话:0551-3641911
安徽惠洲地下灾害烟酒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02号B区501
安徽省安博建筑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9号5层
中国烟草总公司合肥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199
合肥市市政设计院公司
地址:合肥市安庆路85号
省化工设计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安徽省公路勘测设计院试验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安徽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庐江路77号
安徽富煌钢结构研究设计院
地址:合肥市科学大道79号科创投资大厦10F
煤炭设计院-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4路; 7路; 46路; 117路; 232路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南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宁国路100号
化学工业部第三设计院东华工程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煤炭设计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市辖区
中国移动集团设计院公司安徽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公司安徽分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安徽省公路勘测设计院通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天怡国际商务中心副楼501...
问题八:安徽省有哪些设计院 水利. 水电.公路. 工程
问题九:芜湖有哪些设计院 楼主你好:
芜贰规划设计院,地址:健康路,公交:42路到滨江客运码头下车;
芜湖奇瑞规划研究院,地址:长春路与浦江路交叉口,公交:30路到扬子一汽下车;
芜湖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弋矶山医院,公交:2、5、7、18、25A、25B到弋矶山医院下车。
合肥市测绘管理暂行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本市测绘工作管理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单位改名,确保测绘成果准确和测绘资料完整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单位改名,使测绘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含市辖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单位改名的单位(包括从事地方测绘工作的军事测绘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合肥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是市人民 *** 主管全市测绘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省测绘局的指导,其主要职责是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单位改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各项测绘管理法规、规章;
(二)对本市测绘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任务协调;
(三)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测绘发展规划;
(四)主管全市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
(五)负责全市测绘成果的管理、监督和保密工作;
(六)保护全市的测量标志。
各县、区建设局(委)负责本县、区的测绘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第二章 测绘技术管理第四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持省测绘局颁发的《测绘许可证》,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测绘任务。第五条 下列测绘业务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一)全市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布设以及测量标志维护和管理;
(二)比例尺1:500,比例尺1:1000、测区面积6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2000、测区面积12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5000、测区面积40平方公里以下的地形图测绘;
(三)全市规划定线、征拨地、建筑物形变和城市建设工程测量;
(四)根据本市建设要求,下达城市指令性测绘任务;
(五)全市地籍测绘和市域范围内区界、县界测绘;
(六)全市地图编绘和印刷出版。
省管限额内的本市测绘,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测绘局审批。第六条 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内的测绘,必须执行国家测绘标准或行业标准,使用城市坐标和高程系统及城市统一的图幅、分幅、编号。实施测绘前须将技术设计书、经济合同书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测绘结束后须报送技术总结,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第七条 本市测绘单位应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测绘任务、年终测绘统计报表和附图。第八条 市级测绘科研成果的鉴定、试点和推广,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科委共同负责。第三章 测量标志管理第九条 测绘部门设置的砚标、标石、指示桩等各类测量标志,属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的义务。第十条 全市各类永久性测量标志实行归口管理、包干负责和委托保护。各测量标志管理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标志的管理工作,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检查。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移动或损毁测量标志。因特殊情况需要拆毁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应先征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省测绘局批准,并按规定予以补偿。第十二条 禁止在可能损坏测量标志的范围内取土、取石、植树、挖塘、开河、放炮炸石,不准在点位上搭棚、架线、堆放物品和种植。第四章 测绘成果管理第十三条 测绘成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归口负责”的制度。本市的基础测绘成果及有关专业测绘成果,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各部门自行测制的专业测绘成果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但应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成果目录或附本。
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领借省和本市的测绘成果,应持单位证明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提供或转介省测绘局提供,并须按成果的密级做好登记、收发、交接和保管手续。第十五条 各测绘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编制的图纸、资料,须送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验审,经验审合格,加盖合肥市测绘资料专用章后方可使用。第十六条 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送审测绘图纸和资料等,须同时将原始件(或二底图)送交储存,否则不予验审,城市规划管理、建筑管理、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部门不予认可、使用。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之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第三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见附件)。第四条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第五条 测绘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第七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地)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第八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十)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九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查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第十二条 对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查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其式样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