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促进和保障行政许可的依法实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以下简称许可中介服务),是指行政许可机关依法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组织开展的作为行政许可条件的有偿服务。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许可中介服务管理,适用本办法。
其他行政行为所需中介服务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加强对所属部门、下级人民 *** 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对许可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培育许可中介服务市场,鼓励许可中介服务公平竞争。第五条 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在受理许可的办公场所和本机关 *** 网站公布许可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设定依据和许可中介服务基本要求。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许可中介服务有资质资格要求的,一并公布资质资格要求。第六条 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在受理许可的办公场所和本机关 *** 网站,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立公示栏,公示许可中介服务组织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为行政许可申请人选择中介服务提供方便。每一许可中介服务项目,公示具备法定资质资格的许可中介服务组织不得少于3家。具备法定资质资格的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均可申请列入公示栏。第七条 行政许可机关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之外增设许可中介服务项目;
(二)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指定许可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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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行政许可事项转交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办理;
(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本行政区域外的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开展许可中介服务;
(五)通过设定特别条件、提高或者降低标准采信特定许可中介服务组织的中介服务等形式,变相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指定许可中介服务。第八条 行政许可机关不得与许可中介服务组织有职能、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第九条 许可中介服务组织提供许可中介服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执业规程、执业标准、执业技术规范。第十条 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在其受理服务委托的场所和本组织的网站公示下列信息,并保证公示信息的真实:
(一)本组织的执业许可;
(二)本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许可;
(三)可提供的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办理时限;
(四)服务收费依据、标准和计算方式;
(五)服务投诉方式。
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应当优化许可中介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第十一条 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向委托人一次性告知办理许可中介服务事项需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第十二条 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如实记录许可中介服务的执业情况,对许可中介服务的法律后果终身负责。执业情况记录应当妥善保存备查。第十三条 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应当按照其公示的标准和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收取许可中介服务费用。列入 *** 定价目录的许可中介服务,应当按照 *** 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第十四条 行政许可机关应当直接采信许可中介服务组织依法提供的许可中介服务结论。
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对许可中介服务结论进行审核的,由行政许可机关依法审核。审核所需费用,由行政许可机关承担。
行政许可机关不采信许可中介服务结论,应当向行政许可申请人、许可中介服务组织书面说明不予采信的理由。
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定期公示采信的全部许可中介服务的办理主体、期限、收费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五条 许可中介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建立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许可中介服务组织登记、备案、受到行政处罚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许可中介服务组织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公示许可中介服务组织资质资格许可、受到行政处罚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将公示的信息向许可中介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通报。
法律、法规对许可中介服务组织的信息公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六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发现行政许可机关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可以向行政许可机关所属的人民 *** 或者同级监察机关、政务服务机构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组织调查、处理,或者转交有权机关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当书面告知举报人。
我国测绘资质的分类和业务范围有哪些?
测绘资质的分类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2014年7月1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国测管发〔2014〕31号印发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变更与延续、监督管理、罚则、附则7章37条,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予以废止。
扩展资料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第七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将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测绘公司属于什么行业
问题一:测绘属于什么行业 属于空间信息行业,不过国内没这种提法,一般提到的是属于国土资源功业。说属于建筑是不对的,建筑需要测绘,但测绘可不是只为了修建筑。
问题二:测绘属于什么行业 测绘学是研究测定和推算地面的几何位置、地球形状及地球重力场,据此测量地球表面自然形态和人工设施的几何分布,并结合某些社会信息和自然信息的地球分布,编制全球和局部地区各种比例尺地图和专题地图的理论和技术的学科,分为以下几个学科:大地测量学、摄影测量学、地图学、工程测量学、海洋测绘学。
问题三:测绘是什么行业 我爸说不错。。。有意思叫我去做。。
问题四:山东创图测绘服务有限公司是属于什么行业? 测绘行业
问题五:工程测量属于哪种行业类型 属于建筑行业,土木工程专业。或者工民建专业
问题六:测绘院是属于什么行业啊? 建筑
问题七:工程测量专业属于什么行业? 建筑行业
问题八:工程测量公司属于什么行业 服务业?还是其他的 建筑业的附属行业
问题九:目前我国测绘行业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一、地方 *** 重视不够,对工程测绘认识不到位。
一些地方 *** 过度追求经济建设,忽视了工程测绘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工程测绘的意义认识不够深远,有些地方甚至没有编制工程测绘规划,更没有将工程测绘的发展与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以至于信息化建设成果不能快速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由于一些地方测绘法制建设滞后,未制定完善的配套法律法规,加上 *** 缺乏对工程测绘的有效宣传,致使大众没有认识到工程测绘的作用,工程测绘没有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工程测绘行业管理混乱,存在无证测绘和违规测绘情况
1.无证测绘
有测绘资质证但超出证载业务范围承担工程测绘任务,同样属于违法测绘。
存在借证、卖证的测绘行为,给无证单位或个人提供了损害工程测绘单位和工程测绘工作者利益和形象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
2.违规测绘
在工程测绘市场上,存在以下违规测绘情况,一是无标准,无规范和图式,或不懂标准测绘,个别从事工程测绘的企业和个人,连最基本的测绘规范和图式都没有,其行为难以符合工程测绘要求,二是明知有标准但为了偷工减料而不去执行标准,此现象主要集中在小型煤矿企业和矿产部门以及工程建设行业,个别企业在提供的基础图件中为了节省开支,甚至出现将1/1000图放大后当1/50、1/100图使用,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用户提出违法测绘的特殊需求,要求工程测绘单位和个人强化或简化某些数据,对一些重要的地理信息数据如位置、高程、深度、长度、面积等任意放宽标准。
3.缺乏测绘数据共建共享机制
由于工程测绘数据的共享机制未完全建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企事业单位为满足自身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自筹资金组织施测,造成同一地区不同单位重复测绘的现象,导致工程测绘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还造成测绘基准不同、技术标准不一、成果质量不均等现象,特别是当前部分地方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部门需要进行测绘、更新不同比例尺的地图,出现重复投资、重复测量,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
4.测绘人才队伍不均衡、结构不合理
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导致各地区测绘人才分布不均衡。部分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由于财力问题,对工程测绘投入少,造成工程测绘队伍经费来源不足,人才向沿海城市流失的现象严重。同时,工程测绘人才结构不合理。我国工程测绘队伍大多为一些劳动密集型的测绘队伍,缺乏高素质全面能型的领军人才,一线工程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了我国工程测绘事业的发展。
5.缺乏开发、创新能力
现阶段,由于我国的工程测绘产品不够丰富,社会化程度不高,工程测绘主要应用在国土、城建等一些建设部门,并没有走入广大人民的生活中,应用的范围太小。同时,现有产品生产周期长,更新速度缓慢、种类少,致使一些用户使用比较困难,侵权盗版、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存在应急保障能力不强,基础地理信息现实性差等问题,特别是造成重大突发事件后,不能适应应急需求。此外,工程测绘新技术的开发、创新的能力不足,数据的采集、管理与应用等方面的软件开发能力薄弱,与国外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制约着整个测绘事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问题十:勘测有限公司属于什么国标行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测绘
测绘机构是否属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测绘机构包括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资质单位。不属于社会中介机构。
合肥市测绘管理暂行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本市测绘工作管理,确保测绘成果准确和测绘资料完整,使测绘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含市辖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包括从事地方测绘工作的军事测绘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合肥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是市人民 *** 主管全市测绘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省测绘局的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各项测绘管理法规、规章;
(二)对本市测绘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任务协调;
(三)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测绘发展规划;
(四)主管全市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
(五)负责全市测绘成果的管理、监督和保密工作;
(六)保护全市的测量标志。
各县、区建设局(委)负责本县、区的测绘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第二章 测绘技术管理第四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持省测绘局颁发的《测绘许可证》,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测绘任务。第五条 下列测绘业务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一)全市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布设以及测量标志维护和管理;
(二)比例尺1:500,比例尺1:1000、测区面积6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2000、测区面积12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5000、测区面积40平方公里以下的地形图测绘;
(三)全市规划定线、征拨地、建筑物形变和城市建设工程测量;
(四)根据本市建设要求,下达城市指令性测绘任务;
(五)全市地籍测绘和市域范围内区界、县界测绘;
(六)全市地图编绘和印刷出版。
省管限额内的本市测绘,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测绘局审批。第六条 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内的测绘,必须执行国家测绘标准或行业标准,使用城市坐标和高程系统及城市统一的图幅、分幅、编号。实施测绘前须将技术设计书、经济合同书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测绘结束后须报送技术总结,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第七条 本市测绘单位应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测绘任务、年终测绘统计报表和附图。第八条 市级测绘科研成果的鉴定、试点和推广,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科委共同负责。第三章 测量标志管理第九条 测绘部门设置的砚标、标石、指示桩等各类测量标志,属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的义务。第十条 全市各类永久性测量标志实行归口管理、包干负责和委托保护。各测量标志管理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标志的管理工作,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检查。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移动或损毁测量标志。因特殊情况需要拆毁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应先征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省测绘局批准,并按规定予以补偿。第十二条 禁止在可能损坏测量标志的范围内取土、取石、植树、挖塘、开河、放炮炸石,不准在点位上搭棚、架线、堆放物品和种植。第四章 测绘成果管理第十三条 测绘成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归口负责”的制度。本市的基础测绘成果及有关专业测绘成果,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各部门自行测制的专业测绘成果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但应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成果目录或附本。
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领借省和本市的测绘成果,应持单位证明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提供或转介省测绘局提供,并须按成果的密级做好登记、收发、交接和保管手续。第十五条 各测绘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编制的图纸、资料,须送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验审,经验审合格,加盖合肥市测绘资料专用章后方可使用。第十六条 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送审测绘图纸和资料等,须同时将原始件(或二底图)送交储存,否则不予验审,城市规划管理、建筑管理、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部门不予认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