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测绘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测绘活动。第三条 县(含县级市,下同)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四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
鼓励测绘科学技术创新和进步,提高测绘水平。第二章 测绘系统和标准第五条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执行行业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需要在本省范围内统一测绘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本省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第六条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建立与国家坐标系统相统一的省级大地控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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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县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省级大地控制网的基础上建立市、县级大地控制网。第三章 基础测绘第七条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下列省级基础测绘项目:
(一)建立、更新和维护全省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测制和更新全省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
(三)建立和更新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四)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全省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
(五)建设和维护基础测绘设施;
(六)组织编制全省基础地理底图、基本地图(册)、省级综合地图集和普通地图集;
(七)省人民 *** 确定的其他测绘项目。第八条 设区的市、县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加密和复测本行政区域内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
(二)测制和更新本行政区域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
(三)建立和更新本行政区域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四)组织编制和更新本行政区域综合地图集与普通地图集;
(五)县以上人民 *** 确定的其他测绘项目。第九条 县以上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基础测绘经费及其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维护、保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第十条 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定期更新制度。更新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省人民 *** 民政部门和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省人民 *** 批准后公布。第十二条 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中附具的土地权属界址点、界址线图以及与房屋产权、产籍有关的房屋面积的测绘,应当执行国家或者省测量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工程测量技术规范进行。第十三条 因测绘需要进行航空摄影与遥感的,实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第五章 测绘资质资格第十四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甲级测绘资质的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级、丙级、丁级的测绘资质,由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五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测绘作业证件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测绘作业证件的受理、审核、发放、注册核准等工作。第十六条 测绘项目依法应当招标的,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通过招标确定测绘单位,并接受县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测绘项目实行承发包的,发包单位不得向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发包,承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
依法应当招标的测绘项目实行测绘质量监理。
申请丁级测绘资质,人员有什么要求??详细点》
大地测量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1、 卫星定位测量
2、 三角测量
3、水准测量
4、天文测量
5、重力测量
6、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人员规模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40人(高级4,中级12) 25人(高级2,中级8)
仪器设备 卫星定位测量 GPS接收机 5mm+1ppm精度以上GPS接收机不少于10台 5mm+1ppm精度以上GPS接收机不少于6台
水准测量 水准仪 S1级精度以上水准仪不少于5台 S1级精度以上水准仪不少于3台
天文测量 天文测量设备 一、二等天文测量设备不少于2台套 一、二等天文测量设备不少于1台套
重力测量 重力仪 0.02毫伽精度以上重力仪不少于4台 0.02毫伽精度以上重力仪不少于2台
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工作站
微机 工作站1台以上,微机不少于20台 工作站1台以上,微机不少于10台 各类软件配套齐全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具有独立完成二等以上精度的大地测量项目的能力,成果质量合格。 具有独立完成四等以上精度的大地测量项目的能力,成果质量合格。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C级以下;2:三等以下;3:三等以下;4:三等以下;5:专业重力测量;6:相应于上述限额。
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测绘航空摄影
1、小比例尺摄影(1:3.5万及更小比例尺)
2、中比例尺摄影(小于1:8千大于1:3.5万比例尺)
3、大比例尺摄影(1:8千及更大比例尺) 人员规模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25人(高级3,中级8) 15人(高级2,中级5)
仪器设备 航摄仪、GPS导航定位系统、彩色航空摄影处理机、拷贝机 具有三种不同焦距的23*23像幅航摄仪不少于3台套,有GPS导航定位系统,有大型的黑白和彩色航空摄影处理机及拷贝机。 具有二种不同焦距的23*23像幅航摄仪不少于2台套,有GPS导航定位系统,有大型的黑白和彩色航空摄影处理机及拷贝机。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具有适应三种以上摄影比例尺的摄影技术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大、中、小比例尺黑白、彩色、红外航空摄影及相应的冲洗处理和拷贝。 具有适应二种以上摄影比例尺的摄影技术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二种以上比例尺黑白、彩色、红外航空摄影及冲洗处理和拷贝。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三种比例尺航空摄影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摄影测量与遥感 人员规模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40人 (高级4,中级12) 25人 (高级2,中级8) 10人(中级3)
仪器设备 仪器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外
业
仪
器 GPS接收机 6台 3台 1台套(RTK1+1)
全站仪 4台 4台 2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8台 5台 2台
内
业
仪
器 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或先进的遥感图象处理系统) 10台套(或5台套) 5台套(或5台套) 2台套
影像扫描仪 1台 1台
图形扫描仪 2台 1台
高精度A1以上幅面图形图象输出设备 1台套 1台套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1台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外业:具有独立承担国家三、四等平面控制,三、四等水准,大面积像片控制测量,像片调绘能力。 外业:具有独立承担四等平面控制,四等水准,像片控制测量,像片调绘的能力。 外业:具有独立承担小面积四等以下平面控制测量、四等以下水准测量,小面积大比例尺像片控制测量和像片调绘能力。
内业:能独立完成各种比例尺航测数字化测图、数字地面模型、正摄影象地图,能独立完成各种数字测绘产品。 内业:能独立完成各种比例尺航测数字化测图。 内业:能独立完成航测数字化测图。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500-10平方公里以下;
1/1000-20平方公里以下;
1/2000-40平方公里以下;
1/5000-100平方公里以下;
1/10000-200平方公里以下;
1/2.5万-400平方公里以下;
1/5万-800平方公里以下;
1/10万-1600平方公里以下。 1/500-5平方公里以下;
1/1000-10平方公里以下;1/2000-20平方公里以下;1/5000-5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或等于1/10000的不能承担。
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城镇规划定线与拨地测量
4、市政工程测量
5、水利工程测量
6、建筑工程测量
7、精密工程测量
8、线路工程测量
9、地下管线测量
10、桥梁测量
11、矿山测量
12、隧道测量
13、变形观测
14、形变测量
15、竣工测量 人员规模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40人(高级4,中级12) 25人(高级2,中级8) 10人(中级3) 5(中级1)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6台 3台 1台套(RTK1+1)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全站仪 10台 5台 2台 2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8台 5台 3台 1台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2台 1台 1台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能够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五个以上项目的作业能力,具有数据处理及数字化成图的能力。 能够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三个以上项目的能力,具有数据处理及数字化成图的能力。 具有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一项工程测量项目的能力,具有数字化成图的能力。 具有完成一项工程测量业务的能力。仅从事矿山测量中矿井巷道测量的,可认定其矿井巷道测量单项业务范围,其仪器种类和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仅从事工程测量中施工测量的,可认定其施工测量单项业务范围,其仪器种类和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三等以下。
2:1/500-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30平方公里以下;1/5000-6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5000比例尺地形测量不能承担。
3、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权。
4:大城市一般道路、中等城市主干道路、一般立交桥工程测量。
5:中型水利工程。
6:建筑范围小于1平方公里,单个建筑物和设施1万-10万平方米,金属结构建筑物。
7:一般精密设备安装
8:200公里以下。
9:200公里以下。
10:中型桥梁。
11:100平方公里以下。
12:4公里以下。
13:中型工程。
14:中型工程。
15:相应于上述限额。
1:四等以下。
2:1/500-5平方公里以下;1/1000-10平方公里以下;1/2000-2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2000比例尺地形测量不能承担。
3、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权。
4:中等城市一般道路、小城市道路。
5:小型水利工程。
6:高层建筑物放样。
7:不得承担。
8:100公里以下。
9:100公里以下。
10:小型桥梁。
11:50平方公里以下。
12:2公里以下。
13:小型工程。
14:小型工程。
15:相应于上述限额。
1:等级以外。
2:1/500-3平方公里以下;1/1000-5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1000比例尺地形测量不能承担。
3、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权。
4:局部市政工程。
5:一般水渠、农田水利工程。
6:多层建筑物放样。
7:不能承担。
8:50公里以下。
9:50公里以下。
10:不能承担。
11:局部矿山测量、巷道测量。
12:不得承担。
13:不得承担。
14:不得承担。
15:相应于上述限额。
地籍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1、平面控制测量
2、地籍要素测量
3、地籍图
4、宗地测量
5、面积测算 人员规模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40人(高级4,中级12) 25人(高级2,中级8) 10人(中级3) 5人(中级1)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6台 3台 1台套(RTK1+1) 采用摄影测量 *** 成图时,仪器设备与摄影测量标准相同。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全站仪 10台 5台 2台 2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4台 3台 1台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2台 1台 1台 1台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能够独立完成地籍测绘的全部业务,具有数字化地籍测绘和建立地籍信息系统的能力。 能够独立完成地籍测绘的全部业务,具有数字化地籍测绘的能力。 能够独立完成四等平面控制测量、地籍要素测量、地籍图测绘、宗地测量、面积测算。 能够独立完成小面积地籍图测绘、地籍要素测量、宗地测量、面积测算。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三等以下。
2: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3:1/500-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30平方公里以下。
4: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5: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1:四等以下。
2: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3:1/500-5平方公里以下;1/1000-10平方公里以下;1/2000-20平方公里以下。
4: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5: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1:等级以下。
2: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3:1/500-3平方公里以下;1/1000-5平方公里以下;1/2000-10平方公里以下。
4: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5: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房产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1、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房产要素测量
3、 房产图测绘
4、 面积测算
5、变更测量 人员规模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40人(高级4,中级12) 25人(高级2,中级8) 10人(中级3) 5人(中级1)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6台 3台 1台套(RTK1+1)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全站仪 10台 5台 2台 1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4台 3台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2台 1台 1台
手持测距仪 15台 10台 6台 3台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能够独立完成房产测绘的全部业务,具有数字化测绘和建立房产信息系统的能力。 能够独立完成房产测绘的全部业务,具有数字化测绘的能力。 具有完成四等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测算、变更测量的能力。 具有完成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测算、变更测量的能力。
仅从事房产面积测算的,只需要具备手持测距仪2台以上。
测绘资质标准
一、主体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中的甲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
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和主管测绘生产的负责人。
3、申请测绘资质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主体资格,依照《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人员
1.本标准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计入相应类别人员数量:
(1)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8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0年以上。
(2)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7年以上;获得测绘地理信息行业 *** 职业资格(但不得超过2人)。
(3)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4年以上。
(4)注册测绘师,是指经过考核认定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并依法进行注册的人员。注册测绘师可以计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3.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专业范围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
4.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人员和 *** 人员,不得计入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5.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注册测绘师数量应当达到本标准的考核要求。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满5年后,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也应当具备相应数量的注册测绘师,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6.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他测绘从业人员,应当通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仪器设备
按各专业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非本单位所有的仪器设备、租借的仪器设备、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列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使用通用测绘专业软件的,应当通过国家测绘局组织的测评。
四、办公场所
各等级测绘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500平方米,乙级不少于250平方米,丙级不少于80平方米,丁级不少于40平方米。
五、质量管理
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范围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六、档案和保密管理
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生产、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档案的设备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七、测绘业绩
凡申请测绘资质升级和变更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以下业绩:
1、获奖情况
申请甲级:近3年内获得不少于2项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优秀测绘工程奖。
申请乙级:近3年内获得不少于1项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优秀测绘工程奖。
2、业务规模和质量水平
申请甲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2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申请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申请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8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