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办法》,对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我厅对南通云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7
联系电话:025-86590369
传 真:025-86599727
备注:以上信息来源于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如需转载请标注原始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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