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0〕9号),我部组织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lb64@sohu.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乙7号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邮政编码:1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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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7日。
附件:《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6月17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0]9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原《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635-2010)和《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793-2012)的基础上合并修订完成的。
本标准在合并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实践经验,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合并修订。经广泛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工程设计、会场环境要求、工程施工、调试和试运行、检验和测量、验收、系统维护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在原规范基础上,合并调整了标准的章节结构。
2.删除了标准中未使用的个别术语,增加了新出现的术语。
3.在第3章工程设计中,对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将系统技术指标要求分别增加在相关节条中。
4.根据视频显示技术的发展现状,增加高清、4K超高清图像技术指标,删除了过时的技术指标。
5.在设计中增加了第3.5节会议终端,对会议终端补充了一些新的内容。
6.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司函《关于梳理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标准中涉及营商环境相关条文规定的通知》(建标标便[2018]47号)要求,对条文中涉及有关资质等级的资格、委托专门检验机构检测、商检证明等条目进行修编和删除。
7.对标准第7章检验和测量的内容做了一定的补充和完善。
8.增加了第9章系统运行维护的相关内容。
9.在附录A工程表格中保留了对会场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表和竣工验收文件审查表的格式要求,其它内容进行了删减。
10.删减了原附录C会议电视声音延时和声像同步测量 *** 。
11.更新了引用标准名录。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乙七号,邮编:100015)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
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北京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天创盛世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小鱼易连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暂略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暂略
1 总 则
1.0.1 为了规范会议电视会场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对会议电视会场的音频、视频、灯光和会议终端等系统及设施提出专业技术要求,保证良好的视听条件和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会议电视会场系统的新建、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
1.0.3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应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稳定、维护方便,实现逼真、智能、互动、畅快的目标。
1.0.4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