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组织“多测合一”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3-006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自然资发〔2023〕6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3-06 10:02 |
各测绘资质单位:
按照《安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工改办〔2022〕9号)文件要求,凡在安康市范围内从事“多测合一”的中介服务机构须在安康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报备,通过审核的测绘单位可入住“多测合一”中介服务超市名录库。未被列入“多测合一”中介服务超市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成果,则被视为无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测绘服务效能,构建“多测合一”中介服务超市运行体系,经研究,决定对白河县“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县境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各测绘资质单位于2023年4月16日前在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报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凡是入驻安康市“多测合一” 中介服务超市各测绘资质单位同步纳入我县“多测合一” 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并在白河县人民 *** 网进行公示。未纳入安康市“多测合一” 中介服务超市测绘资质单位禁止在我县境内从事测绘活动,出具的测绘成果视为无效。
三、各测绘资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与安康市自然资源局业务对接,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完成备案。
联系人:张童康(安康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科)
联系电话:0915-3201216
附件:安康市“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日
原标题:关于组织“多测合一”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的通知
来源:https://www.baihe.gov.cn/Content-2525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