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省海洋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有关新闻媒体:
2021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深入践行 *** 生态文明思想,抓保护、守底线,强保障、促发展,为全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和各新闻媒体围绕自然资源工作的生动实践,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推出了一批高质量的新闻稿件,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为激励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和各新闻媒体更加重视、支持并积极开展自然资源宣传工作,经研究,省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自然资源好新闻”评选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一)好新闻评选范围
2021年,在报刊、通讯社、电视台、电台、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新闻平台首发的自然资源题材原创新闻作品(具体详见附件1)。
(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范围
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参评单位为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林业、海洋主管部门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厅和省海洋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林业、海洋主管部门,厅和省海洋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从事宣传工作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好新闻申报条件
1.参选作品要以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要求。
2.参选作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题鲜明,内容真实,特色突出,制作精良,感染力强,富于创新,社会影响好,能够充分展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
3.重视传播手段创新,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转载、链接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4.对同一题材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5.参选作品应为申报单位原创,并在2021年度内首次刊发。
6.存在导向不当、社会影响不良、新闻要素不全,有事实性错误或事实交代不清、文不对题、表述有歧义(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的除外)等情况的作品,不得推荐。
(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推荐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 *** 生态文明思想和 *** 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 *** 宣传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定期研究部署重大宣传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用好各类宣传阵地,加强宣传队伍建设,积极配合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在重大宣传活动中无缺位现象,无重大负面舆情或舆情应对处置得当。
3.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宣传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有关规定,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省厅组织的重大宣传活动,积极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日等各类宣传活动,宣传效果良好。
4.积极组织订阅行业报刊,读报用刊工作积极有效。
(三)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 *** 生态文明思想和 *** 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 *** 宣传工作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的宣传纪律。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创新开展自然资源宣传工作。
3.遵守宣传工作纪律,积极协助做好省厅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或相关宣传工作,敢于担当,认真负责,宣传工作业绩突出。
三、奖项设置
(一)自然资源好新闻(实际数量视作品征集情况而定)
设置特别奖10件,优秀奖30件,贡献奖40件,原则上按照 *** 作品类、文字作品类、广播电视作品类及摄影作品类开展评选。
(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15家,宣传工作业绩突出个人30名。
四、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报送。
(二)报送工作截止后,省厅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厅领导审定。
(三)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名义印发通知进行通报表扬,评选结果在厅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布。
五、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组织推荐申报工作。请省海洋局通知各市海洋主管部门参加。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统一报送。各市自然资源、林业、海洋主管部门可推荐本辖区1至2个单位参评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2至3人参评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汇总本辖区推荐情况后统一报送。厅和省海洋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可推荐本单位参评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可推荐1人参评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报送好新闻作品数量不限。
(三)本次评选报送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称及推荐表名称统一按照“报送单位+作品标题/推荐单位名称/推荐个人姓名”格式命名。
(四)报送好新闻评选的,参评作品全部文字材料请编辑在一个Word文件(文件名为作品标题)中,同时在邮件中另附参评作品发表时的完整报纸版面(PDF格式,文件名为作品标题), *** 作品需提供作品链接,摄影及影视作品需附作品原件。为便于后续公开宣传,入选好新闻的,需向省厅授予相关著作权权利(详见附件4)。
请各单位于5月24日前将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宋辉 肖婷婷 0531—51791315
邮 箱:xiaotingting@shandong.cn
附件:1.《自然资源好新闻参选作品申报表》
2.《参评单位推荐表》
3.《参评个人推荐表》
4.“自然资源好新闻”作品著作授权书范本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6日
原标题: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然资源好新闻”评选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205/t20220506_3913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