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大连市海洋发展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自然资源部各海区局,部机关有关司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 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海洋灾害应对管理,我部组织修订了《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2382号)同时废止。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2年8月30日
原标题: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链接:http://gi.mnr.gov.cn/202209/t20220902_2758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