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部应急测绘保障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旨在高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原国家测绘局2009年印发的《国家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同时废止。
在工作原则方面,《预案》明确了应急测绘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地应急测绘保障任务,国家应急测绘保障机构负责超出发生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能力的应急测绘保障。同时,《预案》要求完善应急测绘保障体系,构建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测绘保障业务体系和技术体系;强调“平战结合”工作原则,积极服务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履行。
在工作任务方面,《预案》明确了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恢复重建全过程应急测绘保障任务;细化了灾害现场航空、航天影像快速获取、应急导航与位置服务、灾害现场空天地持续监测、空间分析与灾情解译、信息报送与发布等工作内容。
在保障对象方面,《预案》增加了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部机关司局和所属单位作为应急测绘保障对象;明确应急测绘保障范围包括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督察执法以及地质勘查、地质调查、测绘作业、海上科考等自然资源管理重点业务。
在组织体系方面,《预案》要求构建组织严密、衔接有序、运转高效的部应急测绘保障组织体系,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分工与职责。提出充分利用国家应急测绘保障现有能力基础,积极发挥自然资源部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机构中国家应急测绘中心和国家应急测绘保障基地的作用。
在应急响应方面,《预案》建立了职责清晰、整体联动、协同高效、各方参与的应急测绘响应分级。综合考虑突发事件对应急测绘保障的需求程度,以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涉及的行政区域范围、发生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能力等因素,设定了Ⅰ、Ⅱ、Ⅲ三个测绘地理信息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在应急响应措施方面,《预案》明确了根据应对突发事件响应级别和保障对象需求,应急测绘保障可采取部分或全部响应措施;细化了应急响应措施具体内容,充分发挥空天地一体化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和服务等领域新技术优势;压实了承担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各单位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
在经费保障方面,《预案》明确,应急测绘保障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根据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将需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的应急测绘保障事项列入部门预算。
在信息管理方面,《预案》提出,积极适应现代测绘地理信息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加强现有技术与新技术融合。构建和完善统一、规范、高效的应急测绘保障指挥调度平台、应急现场勘测系统、航空应急测绘系统、应急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等信息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