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由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11个市级监测站和15个县级监测站组成。从业人员108人浙江省杭州市地质测绘资质机构名录,其中浙江省杭州市地质测绘资质机构名录,专业技术人员82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3人,高级工程师24人,工程师33人,助理工程师22人),其浙江省杭州市地质测绘资质机构名录他人员26人。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隶属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内设办公室、综合研究室、地下水动态监测室、地质灾害监测室。市、县监测站隶属于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见表)。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及队伍现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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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986年2月,原地质矿产部批准成立浙江省环境地质总站,下设宁波、嘉兴、温州、金华、椒江环境地质站,1992年更名为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1998年前由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代管,1998年至今作为独立事业单位,原隶属浙江省地矿厅,现为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直属全额预算拨款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2001年起各市及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相继设立地质环境监测站,原省站直属分站一并划归当地国土资源局管理。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划、计划浙江省杭州市地质测绘资质机构名录;起草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要求与技术要求,拟定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对策及建议;承担或组织实施地下水环境、地面沉降、重点突发性地质灾害、土壤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地质环境要素的监测、调查研究和评价;负责省内各地质环境监测站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全省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省地质环境监测数据的接收汇总、分析和处理,提交各类监测成果、数据和建议,为 *** 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各市级监测站的职责是:根据《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和本辖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需要,组织实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承担或组织地下水环境、地面沉降、突发性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地质环境要素的监测、调查和评价工作。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负责监测设施的建设、管理、保护和维修,负责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的接收汇总、分析和处理,及时提交监测数据,为 *** 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网点建设情况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部门目前开展的监测主要业务为地下水环境、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评价,地质遗迹、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等。
(一)地下水监测点建设
浙江省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系统监测始于1974年,经过近30多年的建设,基本建成浙江省杭州市地质测绘资质机构名录了以城市为中心、沿海平原和金衢盆地为重点的地下水动态监测 *** ,基本控制了杭嘉湖、宁奉、温黄、温瑞等沿海平原及金衢盆地东部地区,监测网控制面积9665km2。监测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沿海平原孔隙承压水,部分城市的河谷孔隙潜水、红层孔隙裂隙水、岩溶水及基岩裂隙水。目前有各类监测点488个,其中国家级监测点36个,省级监测点95个,地区级监测点357个;按监测内容分,水位监测点246个,水量监测点310个,水质监测点101个,水温监测点15个。由于城市建设、停产封井、年久淤堵及人为损坏等原因,虽经多方努力保护,但省内各监测区的监测点及设施破坏仍很严重,全省有破损或淤堵监测井38口。其中,国家级10口,省级20口,地区级8口。地下水水位监测使用万用表改制的水位仪。红层孔隙裂隙水、岩溶水、河谷孔隙潜水及部分承压水的国家级点为5日观,其余多数为旬观,部分为半月观或月观、季观。地下水水质监测每年1次,一般在5~10月开采高峰季节集中采样、测试。地下水水温监测使用水银温度计,一般每月1次。开采量监测,在城市内一般每月1次,外围按季或年底统计。2007年首次进行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目前已安装自动监测仪20台。
(二)地面沉降监测网点建设
浙江省地面沉降主要位于杭嘉湖、宁奉、温黄、温瑞等沿海平原。杭嘉湖、宁奉平原地面沉降监测始于20世纪70~80年代,温黄、温瑞平原分别于2002年、2003年开始进行地面沉降水准测量。杭嘉湖平原以水准监测为主、GPS区域监测为辅,宁波、温黄、温瑞平原以水准监测为主。监测控制面积近5900km2。全省共有地面沉降GPS一级点31座、GPS二级点112座,GPS固定站1座,水准点432座,水准监测路线长度超过1000km,地面沉降分层监测标和基岩标各2组,地面沉降自动化监测站1座。近年来除维持每年1次常规水准监测外,实时自动监测、GPS监测等取得初步进展。
(三)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网点建设
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有群测群防监测和专业监测。现有群测群防监测点4018个。其中,滑坡点2662个、崩塌点796个、泥石流点426个、地面塌陷点134个。监测 *** 以宏观迹象巡查和地表位移测量为主。监测频率一般汛期为5日观,非汛期不定期巡查,大、暴雨期为日观甚至时观。
专业监测正处于试运行阶段,目前在温州、金华、衢州、宁波等市布置了24个滑坡监测点,安装了地表位移自动监测仪和自动雨量仪,仪器可实时发送监测数据信息,部分仪器受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影响不稳定。拟再建16个滑坡监测点,安装地表位移自动监测仪和自动雨量仪;正在绍兴市新昌县回山镇下山村建设1处省级滑坡监测示范站,拟进行滑坡综合监测,包括地表、地下位移监测、地下水动力监测、全站仪自动监测、激光测距、GPS监测等,并建立监测站房一座。
三、监测装(设)备配备现状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装(设)备主要有监测车4辆,地面沉降分层监测标和基岩标各2组,地面沉降自动化监测站1座,GPS固定站1座,滑坡位移监测仪27台,地下水自动监测仪20台,双频GPS-3台套,手持GPS 15套,以及信息 *** 及GIS软件、图形工作站及大型输入输出设备等。
地下水自动监测仪(LEVEL,SIEMENS)
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软件界面
宁波地面沉降分层标
嘉兴地面沉降分层标及自动化监测站
嘉兴GPS固定站及NetRS GPS接收机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建设
浙江省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由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省气象信息中心、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共同承担,由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实施,从2003年开始至今已经稳定运行6年。通过与气象、水利部门的专线数据交换,采用基于人工神经 *** 的预报预警软件模型,建立了一套由信息传输、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软件、手机短信平台、WebGIS预警结果发布系统,以及相关的会商与成果发布审批等组成的省级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保证了每年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地质灾害防治专题网站建设
2006年开始,通过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专题的形式,实现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成果及相关信息的发布,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可能发生区域及发生概率信息,提高了公众预防地质灾害的针对性,加大了群测群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为宣传地质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树立省国土资源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题网
(三)地质灾害数据库等信息系统建设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建立了浙江省突发性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地下水动态、地面沉降监测数据库、1:20万水文地质图空间数据库、1:50万水工环地质图环境空间数据库、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等。初步实现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及隐患点信息查询和航片、卫片及DEM数据的管理及平面、三维展示。
五、主要监测成果和服务
几十年的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工作,积累了长期系列资料,编制了各年度地质环境监测报告和以“五年”为阶段的地质环境监测综合报告。依据监测资料每年编制杭嘉湖平原等主要区域和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地下水水情通报和预报,2001年开始每年编制浙江省地质环境公报,向社会发布。
2004年5月建立了由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具体指导与协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地面沉降监测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制度,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监测信息通报与发布协议》,每年发布《长江三角洲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信息通报》。
在区域水文地质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01年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水利厅联合编制了《浙江省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规划》,2001年和2008年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分别与南京大学、北京大学合作开展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和杭嘉湖平原地下水与地面沉降模型建设,提出了地下水开采和地面沉降控制目标,制订了年度地下水开采计划并监督实施,地下水超采的局面得到明显控制,地面沉降的速率也呈趋缓状态。
2003年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研制,2004年起汛期正式在省电视台气象节目预报地质灾害信息,对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更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截至2008年,全省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197次,其中3级86次、4级107次、5级4次,手机短信23160条。通过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与群防体系的紧密结合,成功避让了170起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使2373人避免了伤亡。
六、法制建设
1.《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 *** 令第104号,1998年8月15日。
2.浙江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48号),2004年6月8日。
3.浙江省人民 *** 《关于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6〕30号),2006年5月25日。
4.浙江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加强杭嘉湖地区地下水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02〕58号),2002年11月7日;浙江省人民 *** 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划定杭嘉湖地区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及明确控制目标意见的通知》,2004年1月18日;浙江省人民 *** 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划定甬台温地区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函〔2005〕3号),2005年3月2日。
5.《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已进入省人大一类立法计划,《条例》(草案)已送省 *** 法制办。
6.《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06-2010》、《浙江省地质灾害规划2006-2010》、《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2006-2020》、《浙江省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07-2010》均已发布并实施。
浙江省关地质方面的工作单位有哪些?
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潮王路22号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
288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508号 区域地质调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甲级。
289 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九大队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文苑街81号 区域地质调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地质钻(坑)探甲级。
290 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 杭州市体育场路508号 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地质实验测试(岩矿鉴定、岩矿测试)甲级。
291 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浙江省工程勘察院)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06号 液体矿产勘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甲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地质钻探甲级。
292 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 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605号 固体矿产勘查甲级。
293 浙江省之一地质大队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90号 固体矿产勘查甲级。
294 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 金华市青春西路218号 区域地质调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地质钻(坑)探甲级。
295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浙江总队 浙江省杭州市半山桥建工路1号 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地质钻(坑)探甲级。
296 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中路160号 液体矿产勘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甲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地球物理勘查甲级;地质钻(坑)探甲级。
297 浙江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浙江省工程物探测绘院) 浙江省余杭市瓶窑镇大桥北路 地球物理勘查甲级;地球化学勘查甲级。
298 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 浙江省丽水市三岩寺 区域地质调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地质钻(坑)探甲级。
299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站前路199号 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地质钻探甲级。
300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浙江煤炭地质局 浙江省杭州市新塘路198号 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地质钻探甲级。
301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河下9号 海洋地质调查甲级。
302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中山路115号 固体矿产勘查甲级。
303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八一二地质队
浙江工程物探勘察院(浙江物探、浙江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察院)情况
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院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勘查、设计、治理)、土工测试的国有企业。现持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物探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治理施工、设计乙级,工程测绘乙级,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甲级;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乙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液体与矿产调查,勘查工程施工丙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丙级,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等多项资质。是建设部《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参编单位、浙江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参编单位。
我院现有职工300人,其中:注册岩土工程师7人,教授级工程师5人,高级工程师31人,工程师117人,助理工程师106人。拥有各类进口及国产工程勘察、工程测试、工程测绘等仪器300余台(套),72道地震仪、V8电法工作站、地质雷达、高精度重力仪、高精度磁力仪,瞬变电磁仪、高密度电法仪等工程物探仪器设备20多台(套)。
成立十多年来,承接并完成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地质勘查、工程测绘、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测、水文、水资源调查等各类项目上万项(其中国家、省级重点工程200余项),服务领域拓展到工民建、交通、市政、铁路、海洋、水利、电力、环境、能源、矿产等,获国家及省部级奖50多项。如广东大亚湾核电站、秦山核电站选址工程、开化杨林-淳安叶村地区矿产远景调查1:5万高精度磁测、金(华)丽(水)温(州)高速公路丽水至青田段第16、17、20合同(隧道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地质勘察(钱江杯一等奖)、中浙太阳国际公寓岩土工程勘察(钱江杯二等奖、西湖杯三等奖)、杭州天子岭废弃物处理场一期东北端灰岩分布区防渗水文地质勘察、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大桥岩土工程勘察(钱江杯三等奖)、杭州名城左岸花园工程勘察(西湖杯二等奖)、舟山市六横大陆连岛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物探勘察、上海市沪闵路-沪杭路越江大桥水域浅层地震勘察 、温州市瓯海大道浃底隧道衬砌质量检测、杭千高速公路(杭州至桐庐段)第九合同段沥青路面下层厚度探地雷达检测、浙江传媒学院地下管线调查、浙江省人民 *** 新建营房边坡治理勘查设计地质灾害评估、温州市瓯海大道西段快速路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评估及矿产压覆调查、良渚遗址核心区块环境整治与保护项目征地测量、西湖国际大厦室内环境检测等。
我院已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中国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AAA级单位,杭州市“文明单位”,杭州市信用AAA级单位,纳税信用等级AA级,杭州市拱墅区重点企业。
我院将遵循“法规为准则,质量铸品牌,信誉赢市场,竭诚待顾客,创新求发展”的质量方针,以“求实守信、优质快速”的服务宗旨,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的综合协调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保密、档案、信息、外事、保卫和 *** 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行业管理处。组织起草测绘与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政策,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承担全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督管理,承办测绘与地理信息资质管理工作;承办测绘项目和外国组织、个人来本省测绘的备案工作;监督管理全省测绘与地理信息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承办全省性或重大测绘与地理信息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省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基础测绘、海洋测绘、地籍测绘及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规划与年度计划;管理省级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经费、专项资金,负责对直属单位财务的监督审计和局系统安全生产与计算机 *** 系统的管理工作;承办航空摄影与遥感、卫星影像采购计划的审核;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的综合统计。
(四)基础地理信息与科技处。承办全省基础测绘、海洋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城市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以及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影像采购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测绘基准,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质量、计量和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数字浙江”、“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测绘与地理信息科技管理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五)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管理处。拟订全省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管理、开发应用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急测绘保障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审批;组织实施全省地理信息数据变化监测和综合统计分析工作,审核全省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六)地理信息开发利用处(地图管理处)。拟订全省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组织协调地理信息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承担全省地图管理工作,承办地图管理的相关工作;制订浙江省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
(七)政治处。承办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事项;拟订测绘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党群和宣传工作;指导测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出国人员政审和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