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张掖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施工单位资质办理

2024-05-20 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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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张掖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张掖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施工单位资质办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目录一览:

【经开区工商注册】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怎么办理这5点需掌握

建筑企业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分为36个小类别,所以我们在资质办理时候要注意的地方其实挺多的,但是很多企业认为找资质代办需要给的服务费太贵了,就会想选择自己办理,这时候我们对于资质办理常识就要了解清楚了,如何学会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办理?下面曼德企服为你们进行梳理。

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办理常识:

一、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升级需要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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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5、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6、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

7、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8、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但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9、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二、三级环保工程资质申请材料中的社保证明指哪些?

材料中的社保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完税证明);社保证明应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缴费基数等;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可。

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丙级延续需要哪些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4、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5、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四、三级公路工程资质办理材料有哪些?

(1)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含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任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办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任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3)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4)企业规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录用文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历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掌管完结的工程成绩证明;

(7)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历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成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8)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成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0)企业的作业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11)企业质量办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办理制度文件。

五、装饰装修施工资质办理需要哪些步骤?

1.装饰装修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含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办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任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4.企业规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录用文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历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掌管完结的工程成绩证明;

7.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历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成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8.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成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9.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10.企业的作业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11.企业质量办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办理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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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质种类及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很多种类型,分别代表不同施工单位所应当办理的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共设有12种总承包资质、36种专业承包资质和1项劳务资质,其中,总承包资质和大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下面都有等级之分。总体看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但是,并非每个建筑资质都是这样划分的。它分为这几种情况:

1、总承包资质中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等10项资质设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2、总承包资质中的通信工程、机电工程,以及专业承包资质中的桥梁工程、输变电工程、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等资质设置为一级、二级、三级;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资质设为一级、二级;

4、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部分资质不分等级,如特种工程、模板脚手架、预拌混凝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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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guo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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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专业承包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2、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4、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5、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5、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6、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7、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8、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9、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2、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4、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5、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6、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7、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9、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0、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1、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2、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3、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4、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5、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6、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0、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劳务分包

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二、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三、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四、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五、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六、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七、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八、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九、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一、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二、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三、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具体需要哪一项,直接查好了. 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砖瓦工、抹灰工、油漆工、水暖工、电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12人;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更高年完成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装饰装修承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2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砖瓦工、抹灰工、油漆工、水暖工、电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8人;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更高年完成结算收入5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装饰装修承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中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砖瓦工、抹灰工、油漆工、水暖工、电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4人;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更高年完成结算收入3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装饰装修承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承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一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30万元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

一、新成立企业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还有个更好的办法 上海资质找我 谢谢!)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表》及其电子文档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章程;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5、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7、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

8、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9、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10、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11、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具有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

12、市(州、地)建设局或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相关部门对必须具备的实物条件,包括办公场所、技术装备等的考察意见。

13、申请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资质的,每增加一项资质,须增加二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一份相应的附件资料。

三、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附件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3、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C101表)〉及近三年的〈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102表)〉、〈建筑业企业财务情况(C103表)〉;

4、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四、资质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年检申报程序:

1、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的,申请人直接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资料,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2、省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其中,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建设部。

3、申请施工总承包系列、专业承包系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或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申请人向所在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经核验原件、进行初审后报省建设厅审批。其中,申请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审批。

五、办理期限:

1、申请施工总承包系列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系列一级资质的初审期限为:自“窗口”受理完整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建设部;

2、施工总承包系列和专业承包系列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和劳务分包系列资质的办理期限为:自“窗口”受理完整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相关业务的分管厅长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按有关规定进行收费

开一个承包工程的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开一个承包工程的劳务公司首先应办好营业执照,再申请企业资质。

注册承包工程的劳务公司审批流程: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七条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第八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 资质许可

第九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三)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四)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

(五)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申请前款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应当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四)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三)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选择等级更高的一项资质为企业主项资质。

第十四条 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六)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七)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八)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九)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十)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五条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二)、(四)、(五)、(六)、(八)、(十)项所列资料;

(二)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年度财务、统计报表;

(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第十七条 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前款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变更结果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办理变更手续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资质变更情况告知同级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 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第十九条 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更低资质等级核定。

已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可以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业绩予以申报,但申请资质等级更高不超过其现有工程设计资质等级。

第二十条 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企业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本规定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本规定第十八条办理。

第二十一条 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企业领取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企业需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持资质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遗失资质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有关施工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对企业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二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建筑业企业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及时告知该建筑业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

第二十七条 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资质。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资质许可机关按照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资质。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建筑业企业应当及时将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二)建筑业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依法被撤销、撤回或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有关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告知资质许可机关。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将涉及有关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被撤回、撤销和注销的情况告知同级有关部门。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企业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履约等情况。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第三十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依法处以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第三十四条 建筑业企业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 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建筑业企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许可范围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可以从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同时废止。

二、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发布时间:200*年11月02日 来源:**省建设厅信息中心 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审 批 事 项 指 南 表

办理事项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事项代码 139

办理地址 **省**市***路85号**省建设厅南楼一层行政审批中心

办理电话 ****-******* *******

工作内容 1、企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省属企业直接向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2、政务大厅受理相关材料;

3、相关处室审查、审核;

4、报厅领导审签;

5、相关处室办理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件;

6、政务大厅送达有关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件。

省建设厅核准二级及以下资质,特级和一级资质省建设厅审查后,报建设部审批。建筑业企业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申报材料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数据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5、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

7、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资质升级和增项的除提供上述1-7条的内容外,还应提供: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3、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办理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9、12、13条

规章: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59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工作时限 6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及专家意见公示时间均不计算在内。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办理对象 建筑业企业

建筑工程公司需要哪些资质?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4、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扩展资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三大序列,分别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业企业资质

张掖市九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张掖市九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2013-06-07在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前进家园二期4号楼二层201号商铺。

张掖市九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20702070418592B,企业法人王继波,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张掖市九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市政道路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园林设计、规划、预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绿化工程养护及技术咨询;彩钢复合板的加工、销售;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石油化工工程、管道工程的施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张掖市九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2处分支机构。

通过爱企查查看张掖市九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成立一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须要哪些资质?

建筑公司资质包括:

1、 12项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2、 60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 13项劳务分包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包括13个标准。其目录如下: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四)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五)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六)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七)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八)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淮

(十九)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一)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二)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四)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五)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六)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七)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九)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一)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二)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三)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四)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五)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六)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七)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八)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九)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 十)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一)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二)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三)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四)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五)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六)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七)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八)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九)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一)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盗质等级标准

(五十三)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四)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五)无损检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六)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八)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九)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十)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

三、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二)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三)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四)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五)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六)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七)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八)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九)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一)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二)钣金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三)架线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张掖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张掖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施工单位资质办理

张掖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张掖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施工单位资质办理、张掖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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