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挂*的简单介绍

2024-05-20 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4
A⁺AA⁻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 ,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目录一览:

工程类知识-挂*是什么意思?

挂*: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 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 ,低资质的施工企业 借用高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 ,去投标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转包:转包是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由第三人施工完成。总公司中标后,交给子公司承接,但未明确是否属于“转包”。

违法分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违法分包是指发包人(业主、总承包人)将61项专业分包项目分包给不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或个人;或者该61项专业分包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总承包人擅自分包。劳务违法分包是指发包人(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将13项劳务分包项目分包给不具有劳务资质的公司或个人。

资质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例如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包工头或掌握了一定社会关系资源的企业,他们要么完全没有施工资质,或者仅有专业分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或者仅有低级别的总承包施工资质

根本无法参与只有高等级资质施工企业才能入围的工程投标。

能力

被挂*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往往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能力,或者即使具备施工能力但由于大量工程招投标的暗箱操作导致其自行投标并中标的机会几乎为零

因此施工企业需要和有实力并且有关系的挂*人进行“合作”。

费用

被挂*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所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中标后需要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所需资金,均由挂*人负责筹措并以被挂*企业名义缴纳。

挂*人需向被挂*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并需承担被挂*企业派驻施工现场的几个管理人员的工资。一旦被挂*的施工企业与挂*人达成所谓合作协议,则被挂*企业以自己名义对外订立总承包施工合同以及办理有关手续,但被挂*企业基本不对实际施工活动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也仅仅停留在形式上,往往象征性地派几个管理人员,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一定都约定被挂*企业不承担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责任,且由挂*人自负盈亏。

学无止境:10/20079

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挂*的简单介绍

建筑工程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 (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 劳动合同 ,或没有建立劳动 工资 或社会 养老保险 关系的; (5)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 工程款 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 施工合同 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6)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 租赁合同 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7)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挂*行为。

建筑施工企业挂*借用资质行为的危害性

在建筑行业中,借用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对外承揽工程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不仅规避了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条件的管理,还严重扰乱了国内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首先挂*(借用资质)的实质就是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承包的工程在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难以实施有效的控制。挂*人及其组成的挂*群体往往技术装备水平、施工经验和组织能力难以满足工程的需要,施工条件简陋,管理水平落后,大量违规施工。这给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带来了诸多隐患。

其次,由于挂*人用的是被挂*人的名义,在施工组织管理的全过程中产生经济往来的民事行为往往都是以被挂*人的名义实施的,一旦发生纠纷或对外债务不能清偿等,因涉嫌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若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因此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

此外,挂*人为争取建设单位和被挂*单位的信任,更大限度的获取非法利益,可能会不择手段的拉拢、腐蚀相关部门或人员,使非法的挂*行为能披上合法的外衣,从而滋生各种腐败现象。

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温州公司注册, *** 公司注册,石家庄公司注册

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项目施工挂*会有哪些风险?

1.挂*经营之法律风险

由于挂*合作对外一切经活动都是以被挂*企业的名义进行,对内他们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都有各自的利益,挂*企业利用被挂*企业的资质、品牌、信誉等优势,对外承揽工程,并更大程度地为自己谋取利益。挂*企业除了上交一定的管理费用给被挂*企业外,一切施工活动都由其自主进行,被挂*企业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管,一旦对外担责时,依法应由被挂*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如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交付期限、工程款使用、工资发放、材料款、工伤工亡以及保修保养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生纠纷,被挂*企业都将难辞其咎。

2.挂*经营之财务风险

由于挂*企业对外纳入被挂*企业的统一核算,对内则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出于自身的利益,往往会提供不实的会计信息。如挂*企业为了对外举债,它可能会给被挂*企业提供比实际财务状况好得多的虚假信息,以达到被挂*企业为其举债的目的,而财务风险则完全由被挂*企业承担。

3.挂*经营之税收风险

在会计核算上,挂*企业和被挂*企业各有自己的帐目,按各自经营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挂*企业向被挂*企业报送内部会计报表,由被挂*企业合并后统一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由于建筑业的营业税交纳时间和工程款的实际决算时间往往会出现一定的时间差,必然给被挂*企业的会计实务操作和纳税申报等带来困难。而挂*企业为了达到少缴税金甚至不缴税的目的,它会尽可能地增大支出、隐瞒收入,甚至不惜伪造、毁灭会计凭证和资料。一旦被税务部门发现偷税、漏税问题,将由被挂*企业承担这种税务风险,遭致经济上和信誉上的双重损失。

挂*经营行为的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

总体上讲,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我们在实务操作中只能(也是必须)策略性的将挂*各方的责、权、利进行合理分配并尽量使其明确、具体,以便在因产生纠纷而不得不寻求法律救济时有据可循,将可能的风险责任降到更低。在实际操作中,重点应从以下几点入手:

之一,要完善挂*经营的方式、明确法律责任。合作前,各方必须将对方的经营环境、负债情况、经济纠纷进行全面了解、分析评价。被挂*企业对挂*企业的技术力量、资金实力、管理水平要进行考察评定。挂*企业要对被挂*企业的经营状况,资质水平、经济实力进行调查分析,在相互了解,充分信任,责任明确的基础上方可进行合作。

第二,要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内部监管、控制措施。被挂*企业对挂*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应视同自己的分公司一样,对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从施工组织、材料购进、款项使用、安全措施、工资发放、事故处理等具体环节入手,让监管不留死角,不让挂*人有任何可乘之机,以消除挂*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尤其挂*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向外举债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被挂*企业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特别对资金的进出和流向,更要严格把关、控制,尤其是举债资金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进度监督使用,防止资金的挪用和抽逃,把财务风险降到更低。

第三,要统一会计记账标准,规范会计核算,防范税务风险。对挂*工程的收支情况,应纳入企业财务统一核算。由被挂*企业设立总账,挂*企业设立二级明细账,按总账编制会计报表,统一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能以合并会计报表的形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对挂*企业组织施工的工程,应定期进行财务清查。

第四,被挂*企业更好还应委派懂施工技术、懂材料采购、懂财务流程的专业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对项目施工情况等适时进行贴身监管。这当然应以不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和日常经营管理为限。

施工挂*合同

 工程施工 挂*合同 甲方: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诚挚合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承揽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有关事宜,特签订本 合作协议 。 一、合作基础 甲方是有承建大型市政、工业与民用建筑、高等级公路工程等施工能力的综合性建筑企业,拥有多个国家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很好的品牌效应和较强的管理水平;乙方有有效的信息、广泛的社会资源和一定的施工管理能力;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强强联合、互利双赢。 二、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对该工程从信息跟踪、前期运作、招 投标 到实施等全过程的施工项目的市场开发、承揽,以及办理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中标后,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项目经理部的筹建和施工项目管理,并以自身作为其权利义务的载体,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其他一切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仅按本协议的约定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管理。 甲方委派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等共1-4名,对双方合作的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乙方承担,薪酬标准为项目经理11000元/月/人,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等9000元/月/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等7500元/月/人。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甲方按月从乙方 工程款 中扣取,具体事宜在中标后双方签订的工程项目 承包合同 中明确。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其余配置(包括人力资源和其他一切资源)由乙方按需要自主配置,但必须满足工程和业主的需要,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和管理模式 1、双方合作工程项目受甲方统一管理,可以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但总体管理方式不能与甲方的管理原则相违背,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作为独立核算实体,自主经营,并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承担责任;甲方仅对合作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和管理。乙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甲方的整体经营方针和政策,不得损坏甲方的市场形象。 乙方应向甲方上交本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管理费(不含税金及工程所在地 *** 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税金(包括在本项目发生的企业所得税,暂按3.3%考虑)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或业主代收代缴, *** 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及在本项目所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上述管理费和税金由甲方从每笔应收工程款中按比例扣取。 3、合作工程项目的资金必须从财务走账。所有工程资金必须先入甲方账户,甲方在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管理费、委派人员的 工资 、风险 抵押 金和甲方就合作工程与业主签订的 施工合同 所交纳的一切费用(包括对业主的 履约保证金 )及本项目相关分包合同的价款后拨付至由甲方内部银行为乙方专设的项目账户。工程款的支付一律采用 支票 结算的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合作工程资金必须先保证项目施工的需要,即必须在支付完项目材料费、劳务费、专业分包工程款等工程费用及所有 债务 全部支付完毕后方可另外分配使用,否则甲方在拨款之前有权决定分配以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 *** 关于对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的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乙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应按甲方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归集核算、收集并保管合法的原始凭证,乙方的财务工作必须符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甲方定期对其进行财务检查和过程审计。如业主指定分包或 *** 要求或双方一致认为必须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的情况,甲方可代签分包合同并代付其分包工程款,对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事先向甲方作出承诺。如乙方未经甲方账户擅自以外部账户收款,则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擅自收取款额30%的 违约金 。 4、项目中标后,乙方为方便其业务开展,可刻制一枚项目专用章,但需经甲方总经理书面同意。该项目专用章由甲方派专人管理,仅限于合作工程项目与本合作工程的业主及监理之间的文件往来使用。乙方可以以自身的名义自行对外签订 劳务分包 、工程分包、材料购租、机械 设备租赁合同 ,并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同时报甲方合作工程管理部备案;也可以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上述合同。但乙方不得擅自以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协议或进行其他商务活动,如发现未经甲方授权同意对外签订其任何协议、合同,此协议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为无效,甲方同时对乙方每起类似情形罚款100000元,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业主 招标 文件规定或 *** 要求的必须以甲方名义签订对外分包(含劳务分包)的合同除外。 乙方同第三方在劳务费、分包工程款、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等其它各方面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对合作工程因经济和其他纠纷(包括 债权债务 诉讼 纠纷)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同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也不能由此要求甲方提供任何 证据 ,如发生诉讼、仲裁案件,甲方将对乙方按每起处50000元惩罚。如未经甲方审批同意私自刻制冠以甲方名称的任何印章,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00元惩罚,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不利后果。 5、为保证本协议的履行,乙方应按每个单项工程中标造价的1%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且每个单项工程应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不得少于20万元。此风险抵押金在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或结算审计业主已签认、投标项目经理解除备案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投标保证金 、银行信贷证明及履约担保(包括银行履约保函和开工预付款保函)由乙方承担,当业主要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时,乙方须向公司缴纳保函金额一定比例的现金 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业主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乙方在甲方收到业主或银行退还的保证金后一个月内到甲方内部银行办理退还手续。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为准,工程保修款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一般情况下,在工程保修期满、业主退款和甲方收到其工程结算总价5%的保修款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的4%保修款,留工程结算总价1%的保修款作为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工程内部质量维修基金,此内部维修基金保留一年,如果没有发生维修事宜,则该维修基金一年期满14天内全额退还给乙方。 6、乙方的项目施工组织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包括另行组织其它队伍进场施工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等措施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为达到合同履约而增加的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承接合作工程项目的需要,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结算、技术方案、施工合同、资料管理、竣工交验等方面给予乙方相应的协助和指导。 2、确定管理原则,制定规章制度和规范,对乙方的合同、财务、市场营销、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3、监督乙方对甲方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使用,若发现乙方违法违规使用上述证件,或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证件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4、负责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业主指定分包项目的分包合同、指定供料的材料 买卖合同 及其他相关合同的审核和用印工作,并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履行。 5、乙方在施工中不能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合同或发生投诉、媒体曝光等损害甲方声誉的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合作工程收回或委托其他队伍施工,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6、甲方对乙方所承接工程进行项目评估后,如发现该工程报价低于成本价,可要求乙方采取措施挽回损失或终止该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 1、负责组织对合作工程全过程的实质性投标,协调与业主以及 *** 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为甲方提供有效的投标业务数据并负责投标报价。 2、承担投标全过程的各种费用(包括从前期联系项目开销、资质审查、考察现场、投标报价、工程中标、投标答疑、澄清与解释、中介费、咨询费、投标手续费、投标保证金、合同注册备案相关税费、各种履约担保等现金或保函费用、以及有关手续费、注册登记费、办证费用、资料费等)、保证工程实施的全部费用(包括实施工程项目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间接费、各种管理费、税金、保险费、对外协调费、甲方对业主承诺形成的各种费用、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乙方应承担的各种费用和国家及地方 *** 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和实施工程保修的各项费用。如工程不中标,乙方为此工程所有花费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索赔要求。任何原因引起的乙方各种保证金、担保(现金或保函)等费用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自觉履行本工程项目所签订的一切合同或协议,包括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其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买卖合同、 劳务合同 、机械 租赁合同 、专业分包合同等全部 工程合同 。 4、乙方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负完全责任,并保证在合作工程中全面履行甲方对业主的一切承诺,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乙方不能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的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项目现场管理必须符合当地 *** 及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按甲方各项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在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均达到业主和合同及相关法律、 法规 要求。乙方遵守国家及合作工程所在地要求预防的各类传染病的规定,按规定实施、承担一切由此而造成的费用。乙方对因合作工程发生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负全部责任;如需对第三方进行赔偿,则负全部赔偿责任。 6、严禁转包和整体分包或肢解分包,严禁 非法用工 。施工前必须有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预案,并报甲方技术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审批。京内工程施工劳务队伍必须在城建合格劳务队名录范围内选用,京外工程施工劳务队伍必须符合当地 *** 的相关要求,对劳务队伍的资质、备案等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并及时上报甲方外管部。合作工程项目部及劳务队伍的具体管理事宜,必须按“城建外管发(2009)65号”文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7、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编制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并承担费用,甲方给予必要协助。负责组织及编制、洽谈工程结算并承担费用,工程结算签字后及时将原件递送甲方经营部备案。任何业主不予结算的费用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由乙方自行负担。负责协助甲方对工程尾款的清欠收款工作。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级 *** 、部门于建设工程劳务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甲方及业主和当地 *** 部门关于劳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妥善地处理相关 劳务纠纷 ,严格杜绝此类劳务纠纷事件的发生。 9、乙方所承包项目如有此类劳务纠纷事件发生,无论何种原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平息此类事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承包项目的账户上划款给事件中的劳务队伍,且不需任何结算依据,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全部费用。 10、如因乙方承包项目发生的此类劳务纠纷事件造成甲方任何经济、社会信誉等损失,甲方拥有向乙方或乙方负责人无限追索经济赔偿或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1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商 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等书面证明文件。 1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商务活动。 五、附则 1、当乙方和甲方就合作工程发生同时投标的矛盾时,应由协作各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由甲方主管领导裁决。 2、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由人民法院 管辖 。 3、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协议;(2)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5、本合作工程在中标后,甲、乙双方须签订项目承包施工协议书,对具体事项予以明确,并作为本合作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6、本合作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及审计业主已签认、工程结算价款收付已完毕、债权债务清楚并全部清偿完毕后自行失效。 本协议期满失效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续签协议。 合同订立 日期:年月日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 *** 人:委托 *** 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施工挂*合同如上,

施工资质挂*有风险吗

之一

《建筑法》已对挂*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建筑法》明确禁止挂*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

挂*人与被挂*企业之间的“挂*”行为的效力。各地法院在审理涉及挂*纠纷时,对于挂*人与被挂*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分包协议》或《内部承包协议》一般都认定为无效。《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之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第三

关于被挂*企业与业主方签订的总承包施工合同效力问题。关于被挂*企业与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效力,法学界主流观点均认同司法解释的意见,该解释之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因此,只要是确有证据证明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业主方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则该施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依笔者看来,该条规定无疑对业主方具有非常大的法律风险。为什么这么说呢,请看该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该条司法解释得以成立的前提显然是总承包施工合同有效。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了承包人将建设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情形,发包人仅仅具有总承包施工合同的解除权,而没有宣告总承包施工合同无效的权利。

第四

民诉法解释规定:挂*承担连带责任,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更高法对挂*行为的否定态度。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四条 以挂*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人和被挂*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人和被挂*人为共同诉讼人。以挂*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人和被挂*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人和被挂*人为共同诉讼人。

工程资质设立分公司

工程资质加盟是鉴于挂*的基础上开发出一个全新合法合规的模式,是在施工方或户籍所在地以总公司名义在全国办理分公司,分公司独立运营,独立核算,独立财务,独立账户。分公司独立投标接工程,开发票报税也很方便,成功加盟后,分公司共享总公司资质、安许、八大员以及建造师。就目前国家严厉打击非法挂*行为,资质加盟是现在工程行业首选的方式。

一级资质

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二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里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

三级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施工劳务分包不分等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特种工程(钢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加盟有三大优势:

1.资金安全性,分公司独立银行账户,所有工程款直接打入分公司账户不走总公司的账,资金安全有保障。

2.开发票便捷:分公司在您当地税务局有一整套开发票合法手续,自己选择税种省心省时间还可以合理避税。

3.省挂*费,只收取加盟费,合同期内承接多少工程,承接多大工程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关于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 和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留言咨询
提交留言

您将免费获得

  • 全面诊断

    您将获得专家对您公司申请资质所需条件的全面诊断服务,我们不同于传统代办公司,仅是提供一些通用的,浅显的建议

  • 找出疏忽点

    我们在了解您公司的基本情况之后,将挖掘出您公司目前不利于资质申请的疏忽点,还将详细说明您在申请资质时应当改善的确切的事项。

  • 分析需求

    我们通过丰富的从业经验,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好符合您实际经营情况的资质需求。

  • 定制方案与报价

    对您的需求深入了解后,将结合您公司目前的情况,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一份资质代办方案及报价单。

获取方案

×
请设置您的cookie偏好
欢迎来到资质参谋
我们希望在本网站上使用cookie,以便保障本网站的安全、高效运转及服务优化,有关我们使用cookie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了解更多。
接收Cookies
决绝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