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总承包施工劳务资质升级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务总承包资质证书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目录一览: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二级标准是什么?
- 2、建筑企业资质怎么升级和升级流程
- 3、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升级条件及材料有哪些?呢
-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一级标准是什么?
- 5、建筑公司的资质怎么升上去?要些什么证才能升级到总承包二级
- 6、建设部关于建筑劳务服务资质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二级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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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资质标准
1.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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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1.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5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 6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1.3 三级资质标准
1.3.1 企业资产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3.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4 承包工程范围
1.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1.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以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建筑企业资质怎么升级和升级流程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办理流程如下:
1、满足资质升级条件,准备企业符合要求的材料。
2、材料准备充分后,到所属地区的建筑主管部门申请。
3、建筑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批,审核企业的资格。
4、经主管部门审核合格,颁发相应资质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在资质升级办理中,企业办理三级升二级资质的,需经过所在地的省级建筑部门审核;办理总承包资质二级升一级的,企业还需要报建设部审批。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注意事项:
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反国家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公众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升级条件及材料有哪些?呢
答:
一、房建资质三升二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房建资质三级升二级需要满足的条件需要企业有4000万以上的净资产、8年经验的技术负责人和一定的工程业绩。住建部226号文颁布,取消了资质升级的专业人员要求。证明升级所需要的工程业绩,仍需要提供配套人员材料。
1、企业职称人员: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人员15人。
2、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现场施工管理人员30人,且都持有岗位证书。
3、企业技术工人:企业技术工人75人,且都是中级以上的技术工。
4、企业建造师: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不少于9人。
二、房建资质三升二需提供的材料:
1、资质升级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资料;
3、企业上一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
4、企业业绩相关的人员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结算单等。
很高兴为您解答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一级标准是什么?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一)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二)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 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 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三)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 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四)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 程质量合格
(一)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18-24 层的民 用建筑工程 2 项;
(二)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80-100 米(不 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三)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2 项;
(四)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 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 构单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建筑公司的资质怎么升上去?要些什么证才能升级到总承包二级
我们是专业 *** ,给你一份详细的办理指南,希望对你有帮助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升二级(房建总包) 企业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1 、 网上申报资质的 密码锁 ; 2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 3 、 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 (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 4 、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 5 、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 (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6 、 办公场地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 (复印件各 1 份) ; 7 、 原始和每次变更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复印件各 1 份) ; 8 、 达到规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原始或历次增资的验资报告 (复印件各 1 份) ; 注:以上1-8 项企业必须完整提供。 9 、 企业近三年(2007-2009年)财务年度报表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各 1 套) ; 10 、 企业近三年(2007-2009年)统计报表 (建筑业 602 表、 102 表和 103 表复印件各 1 套) ; 11 、 企业近三年(2007-2009年)审计报告,其报告中必须体现企业现在的净资产在2500万元以上,企业近三年更高年工程结算收入达到8000万元以上 (原件和复印件各 1 套) ; 注:以上9-11 项企业根据要求自行完善。 12 、 企业具有的二级建造师不少于12人 (建造师注册证原件、注册印章及扫描件和复印件各 1 份) ; 13 、 企业法人、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即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即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和经营负责人(即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有效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一寸彩色照片各三张 (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 14 、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2人),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10人),其他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78人(20人);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15人)。以上人员提供有效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 注:以上12-14 项由 *** 机构协助企业注册齐备。 15 、 企业在职员工不少于150人参加养老保险,提交缴纳养老保险的发票150人(45人)和盖有当地社保局缴费核定印章的人员花名册150人(150人) (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 16 、 企业具有与承包范围相适应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购买或租赁发票(500万元以上)、调拨单及设备台帐等 (注:到中国设备网查询 ) (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 注:以上15-16 项企业必须完整提供。 17 、 代表工程业绩资料:企业近5年承担过以下6项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提供招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预决算书、施工设计图(CAD图和蓝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四方竣工验收表、竣工备案表、工程竣工实物照片 (注:以上资料必须满足项数与相应类别的经济技术指标要求。如不能反映工程的技术指标,企业还应提供能反映工程技术指标的设计图纸、施工许可证、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单等有关证明材料。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作为代表工程)。 (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 ①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②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③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④单跨跨度21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⑤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⑥单项建安合同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注:此项由 *** 机构协助企业完善。 注: 1 、 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以上 2-5 项必须是通过每年年检后有效的证照; 3 、新身份证必须扫描或复印正、反两面; 4 、 企业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书; 5 、 非本企业评定的职称人员除要求本企业出具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外,还必须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原件:原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该人员的调出、下岗或存档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现企业对该人员的 “ 三项社会保险交纳证明 ” (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部关于建筑劳务服务资质的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五、有关说明和指标解释
(三十三)对于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以下简称原标准)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7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作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时,应将上述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拆除作业按工程性质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企业承担。
(三十四)对于原标准中并入了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高耸构筑物、电信、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堤防、水工大坝、水工隧洞、火电设备安装、炉窑、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管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12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可按工程性质和规模由具有相应类别和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其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车站建筑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
(三十五)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资质情况如下:
1、涉及公路方面的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涉及水运方面的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涉及水利方面的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涉及通信方面的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涉及铁路方面的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6、涉及民航方面的资质: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7、涉及多个专业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三十六)中央建筑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主业为建筑业或下属一层级企业中建筑业企业数量较多的企业。
中央建筑企业下属一层级企业是指中央建筑企业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建筑业企业。
扩展资料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
(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设区的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五)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按照更低等级资质核定。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七)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八)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
(九)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十)《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内容,可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相应的资质内容。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申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并限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实施。
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
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
(十一)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除外)、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企业资产的审核,由企业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其中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以下简称“中央建筑企业”)直接申报的,由中央建筑企业审核。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中央建筑企业将审核结果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审核结果与企业基本信息一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公示,并组织抽查。
(十二)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等事项,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商投资或由外商投资变为内资的,承继原资质的企业应当同时申请重新核定,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十三)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证书,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后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1、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首次申请要求提交材料。
2、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以及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按照升级要求提交材料。
3、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增项要求提交材料。
4、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证书有效期的,按照延续要求提交材料。
5、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商投资或由外商投资变为内资的,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中所列情形提交材料。
6、企业因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本省级区域内)等发生变化需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按简单变更要求提交材料。
7、企业遗失资质证书,需补办资质证书,按照遗失补办要求提交材料。
(十四)企业应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套。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专业资质的,每涉及一个方面专业,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
(十五)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材料不得修改更换。
(十六)资质许可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存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证明材料,必要时须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十七)附件材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A4(210mm×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十八)企业的申报材料必须使用中文,材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附件材料必须清晰、可辨。
(十九)实行电子化申报资质的具体要求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总承包施工劳务资质升级和劳务总承包资质证书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