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第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第四条 银川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主管部门,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具体负责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银川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 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其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在 *** 设立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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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当履行《宁夏 *** 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职责。第二章 招标第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建设工程达到本办法第七条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 *** 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 *** 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第七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标准为: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装饰装修为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
(二)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设备单台价格为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服务单位的选用,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之一、二、三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 *** 融资的项目,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装饰装修为2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设备单台价格为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属强制招标范围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可以直接发包,但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 本办法规定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机关核准后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或者其他有保密要求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或者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勘查设计招标技术复杂或者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五)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六)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
(七)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 市、县(市)人民 *** 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公开招标。第十条 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机关核准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而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二)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请问招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营业执照;
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一般由开户行出具);
税务登记证;
施工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ISO9001;
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
法人代表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其他企业获得的荣誉或能体现行业地位的证件。
需要的人员证件
人员证件
1)相关类别的工程师证(作为项目部成员)、高级工程师证(作为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员证(作为项目部成员);会计师证(作为项目部人员)。
2)相关类别的建造师证(担任项目经理)。
3)造价员证。
4)特种作业证(如登高作业证等)。
工程招标需要什么资质?
工程招标需要什么资质?工程招标资质是指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类别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按行政区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认定的甲级工程招标 *** 机构名单在认定后的15日内通报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和有关部门。
(一)工程招标甲级资质标准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 *** 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取得乙级工程招标 *** 资格满3年;
9、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 *** 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10、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 *** 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 *** 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11、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1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二)工程招标乙级资质标准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 *** 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 *** 资格满1年;
9、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 *** 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10、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 *** 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 *** 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11、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1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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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自治区人民 *** 关于发布《宁夏 *** 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投资、集体投资以及国家、集体参与投资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投资,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大规模修缮等各类建设工程,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进行封锁或者垄断。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自治区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做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
各行署,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按职责划分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第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权限和总投资额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一)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自治区各部门和国家直属单位、军队直属单位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不包括保密建设工程项目)以及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二)行署,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三)自治区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在宁以及自治区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并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第三章 招标第六条 建设单位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三)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四)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五)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前款第(二)、(五)项规定条件的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或者工程监理等中介组织 *** 招标。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正式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已办理报建手续;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审批;
(三)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建设工程资金已经落实,并有经办银行的资信证明;
(五)已经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和施
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者一并列入招标范围。第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可以采取建设工程项目全部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形式。但不得将单位工程肢解为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第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具体办法包括:
(一)公开招标。由建设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工程监理等中介组织(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发布招标广告。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向二个以上有相应工程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
(三)议标。对不宜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可以选择有相应工程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实行议标,但必须经招标投标主管部门批准。第十条 招标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报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审批;
(二)组织编制标底文件;
(三)成立评标小组,制定评标、定标办法,报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审批;
(四)发出招标广告或者招标邀请书;
(五)对投标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六)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有关图纸资料;
(七)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并就招标文件予以答疑;
(八)开标、评标、定标;
(九)办理中标通知书;
(十)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第十一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增加附加条件;确需修改或者补充的,应当报招标投标主管部门核准,在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