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公司资质办理条件
测绘公司资质办理需要条件:
1、办公场所: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_,乙级不少于150_,丙级不少于40_,丁级不少于20_。
2、 质量管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3、档案保密: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生产、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档案的设备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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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员配备:大部分新资质申请需要配备25名人员,其中包括2名高级工程师,8名中级工程师以及15名初级工程师。
5、仪器设备:按各专业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所有权非本单位的、报废的、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计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市直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九江市2009年度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 *** 与标准 自评得分 考评
得分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
(16分) 1.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及各职能科室、各下属单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 5分 1、未制定不得分;
2、主要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扣2分;
3、各分管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人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各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措施加以落实。 5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不得分;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扣1分;
2、未与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的,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目标、责任和措施不明确的,每少1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部门主要领导应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2分 主要领导未任组长的扣2分。
4、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4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的不得分。
1、未实行一票否决的扣2分 ;
2、奖惩办法未兑现的扣2分;
二 安全生产综合工作
(14分) 1.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按时参加市 *** 和市安委会通知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分 1、未及时传达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扣0.5分(以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为准);
2、未结合本部门实际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扣0.5分;3、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未按时参加市 *** 和市 安委会组织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1分为止(以市安委办每次会议签到为准)。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系统、本单位发展规划,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并报市安委办备案。 3分 1、未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发展规划扣1分;
2、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0.5分;
3、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扣0.5分。(以上均以红头文件为据)
4、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
3.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2分 1、每少召开一次例会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2、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每年至少主持两次例会,每少一次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3、安全例会应有会议记录,每少一次会议记录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4.做好重要时期及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分 1、对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全国两会及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少布置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2、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计划、小结),少报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5.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3分 1、未在本部门开展创建工作不得分;
2、参加创建工作的单位应占本部门的30%以上,未达到30%的每少10%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制定创建活动验收标准,参加创建活动的单位年底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每少10%扣1分,扣完2分为止。
6.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做好安全生产 *** 工作。 2分 1、未建立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的扣1分;
2、未及时办理 *** 件并及时回复的扣1分。
三 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
(10分) 1.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分 建立适应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所需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中必须有以下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制度不健全的每缺1项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2.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台账 5分 1、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2分;
2、未明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1分。3、未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台帐的每发现少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下属各单位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 2分 1、下属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下属单位未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四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18分) 1.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分 1、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每次检查应有书面正式通报,并报市安委会备案,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建立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 3分 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不得分;
1、台帐不全的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2分为止;
2、未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按规定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 3分 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报表的,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3分为止。
4.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隐患整改销号和上报制度。 6分 1、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未建立台帐的扣2分,台帐不全的,每漏登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对已发现的重大危险源未制定监控方案并落实监控责任措施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3分 1、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未按照整治方案完成整治任务的扣1分;
2、发现下属单位未办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五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0分)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3分 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不得分;
1、未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扣2分;
2、“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3、“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2.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建立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账。 4分 1、本部门下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一人未持证上岗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年度再培训的,发现一人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3、未建立本系统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帐的扣0.5分;
4、台帐不全的每漏登1人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3.督促本系统各下属单位依法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计划报市安监局备案并建立台账。 3分 1、本系统各下属单位未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2、下属单位未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台帐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3、本部门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建档的扣0.5分;
4、培训计划未报市安监局备案的扣0.5分。
六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
(21分) 1.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2分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三同时”审批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本部门下属单位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阶段工作。 12分 未按市 *** 及市安委会的要求在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不得分。
1、工作方案及上报情况,3分
①未制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②未制定“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③两个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
2、“三项行动”开展情况,6分
①每月有活动,4分;少一月无活动扣0.5分,扣完4分为止(5—12月)
②每月“三项行动”工作书面小结应报市安委办备案,4分,每少报一月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3、11月下旬“三项行动”工作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
3. 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工卫生普查、登记、建档工作。 2分 1、未开展职业卫生普查登记工作的扣1分;
2、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每发现少一个企业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4.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 5分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扣2分;
2、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但未实施的扣1分;
3、每年组织有关部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联合执法工作,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七 事故管理及应急救援 (11分) 1.修订和完善本系统、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分 1、未按规定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的扣0.5分;
2、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扣0.5分;
3、本部门应急预案未报市 *** 和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4、下属单位应急预案未逐级上报备案的,每少一个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2.建立本系统、本单位各类事故统计台帐,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3分 1、未建立本系统各类事故台帐的扣1分;
2、事故台帐不完善的,每少登记一起事故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未及时向上级和市安监局上报事故统计报表的,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分 1、未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事故结案后未及时督促事故单位执行结案处理决定的,每少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4. 本系统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措施。 2分 1、高危行业企业未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每个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2、系统内应建立应急救援协作 *** ,覆盖面应达 100%,每少25%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之一节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一、目的1、落实“安全之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2、定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总结教训、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二、责任1.企业负责人、车间负人负责执行本制度;2.企业安全科、车间安全员协助履行本制度。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分公司)、车间。四、例会内容:1、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通报表扬好人好事,推广先进经验。2、分析管理上存在问题和教训,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批评及处理意见,研究存在的隐患和整改措施。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要求。五、具体要求:1、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一次,每季度第三个月下旬召开,由公司分管安全付职主持,各职能部门及分公司、车间负责人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主要工作报告。会议准备工作由安全科协助。2、车间级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一次,每月上旬召开, 由车间主任主持,各班组长汇报工作,车间全体职工参加,车间主要负责人作工作报告。会议准备工作由车间安全员协助。3、安全生产例会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归档备查。第二节 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一、目的1.规范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2.提高本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二、责任1.人事科、安全科负责执行本制度;2.各部门履行本制度。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人员。四、厂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付职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单位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每年参加再培训。2、厂级干部、中层干部及科室管理人员、班组长、工程技术管理干部、安全技术干部每年必须按规定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考核,邀请有关安全专家上课。教育内容和考核情况记录安全教育档案。具体由公司负责实施。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1、新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新从业人员在试用期内,经二次安全培考查不合格,即予辞退。2、厂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3、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车间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 *** 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 *** 、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6、从业人员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培训分别由调入的车间、班组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7、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8、对老职工(在本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六、特种作业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1、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2、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有培训资质的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3、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国家规定每两年复审一次。无证或证书过迟者不得上岗作业。4、特种作业的人员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监督、登记,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统一参加培训或复训。七、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公司、车间、班组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利用黑板报、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造就“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安全氛围。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第三节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一、目的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二、责任1、公司安全科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2、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三、检查重点1、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剧毒品、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2、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点及其作业人员;3、直接管理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四、检查 ***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公司、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五、检查内容(一)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2、查有职工是否未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有否无证上岗作业;3、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二)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具体按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检查细则表》执行。六、厂级例行安全检查具体由厂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七、车间检查1、各车间除配合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汽、漏水等问题。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八、班组检查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九、隐患整改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科,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单位,厂安全部科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厂部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5、安全检查情况和表彰、奖惩结果分别用“通报"、“简报”、“板报”方式定期公布。第四节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一、目的1、规范设施、设备安全管理;2、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设备事故,保证安全生产;3、实现设备的本质安全。二、 责任1、企业安委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2、特种设备、普通设备都有要存档,实行分类管理;电气、动力管线的维修、运行状态和日常管理。具体由设备科负责履行本制度;3、厂房设施由厂办(或基建科)负责履行本制度;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的特种设备、普通设备、电气、动力管线和厂房设施的安全管理。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氧气、乙炔瓶等)、起重机械、客货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均应列入特种设备管理。2、特种作业设备购置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合证;安装、维修、检测要有相应资格证;并按规定登记、报废。3、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4、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5、定期检查。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好记录。6、定期维修。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维修保养情况应做好记录。7、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五、普通设备安全管理1、机械设备购置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合证;2、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要由技术、安全、使用部门负责人联合验收签署后,方可使用;3、属冲、剪、压等设备,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后方可使用。4、所有设备必须依公司有关规定,制订定期的预防性保养计划,定期维修保养;5、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具体落实到个人,并有记录;6、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设备出现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安全科及维修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8、建立设备事故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六、电气设施安全管理(一)配电房安全
1、动力配电房周围严禁易燃易爆和容易产生沉积粉尘和纤维的环境的作业。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配电房各间隔的门应向外开启;门的两面都有配电装置时,应两边开启。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实体门。长度超过7 m的高压配电室和长度超过10 m的低压配电室至少应有两个门。
3、配电房内各通道应符合要求,不得堆放杂物。高压配电装置长度大于6m时,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m时, 应增加出口。
4、配电房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门窗及孔洞应设置网孔小于10×10mm的金属网,防止小动物钻入。通向站外的孔洞、沟道应予封堵。
5、配电房的重要部位应设有“止步,高压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应装有应急照明灯。
6、配电房应备有绝缘杆、绝缘夹钳、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站台、各种标示牌、临时接地线、验电器、脚扣、安全带、梯子等各种安全用具。应配备可用于带电灭火的灭火器材。
7、配电房内应备有高压系统图、低压系统图、电缆布线图、二次回路接线图、设备使用说明书、试验记录、测量记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等技术资料。
8、配电房内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值班制度、巡视制度、检查制度、检修制度及防火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二)配电柜(箱)安全
1、配电柜(箱)应用不可燃材料(铁壳)制作。
2、触电危险性小的生产场所和办公室,可安装开启式的配电板。
3、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铸造、锻造、热处理、锅炉房、木工房等场所,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4、有导电性粉尘或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
5、配电柜(箱)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箱)应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6、落地安装的柜(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 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7、保护线连接可靠。
8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带电体外露;必须装设在柜(箱)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可靠的屏护。
9、配电柜(箱)内各电气元件及线路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配电柜(箱)的门应完好;门锁应有专人保管。(三)电气线路安全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标准。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6M。2、电缆线路应尽量采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敷设、直接埋入地下敷设、必要时挢架敷设、支架敷设等方式,但敷设质量、高度必须符合要求。电力电缆的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保证密封良好,防止受潮漏电。3、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由班组负责人填写,车间负责人签字,安全部门审查核同意,由专职电工架设。4、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5、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严禁使用普通多用插头拖板和普通电线,应用移动配电箱和合格电缆线。经机动车辆通道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6、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7、临时电气线路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8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9、严禁无《电工作业操作证》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施、设备。(四)动力管线的维修管理1、所有动力管线是指储气罐、有汽(气)压泵、有压力的管道(水、气、暖)等。必须经设备部门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保各指示仪表无压力后,方可进行拆卸或修理。2、正在运行状态中的管路、管线不得进行修理。应报告有设备动力部门和经过批准停运后,方可进行。3、对故障原因未查清时、备品备件可能不符合时,不得轻易拆卸进行修理,以免耽误动力的正常供应。4、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进行修理。5、对各动力管线要定期巡检。“月检”(含日常检查)由各岗位人员进行;“季检”由维修技术人员协同进行;“年检”(含半年检)由安全部门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保各动力管线正常的运行状态。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6、操作使用部门及人员对各动力管路、管线发生异常现象或隐患,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以便进行修理和排除。严禁非技术人员擅自拆卸或修理。7、电力线路和水、暖、气管路的安装和敷设要符合各有关规定和标准。8、各类动力管线维修人员,要熟悉管线的规格型号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时,停送正确,确保动力的正常供给和运行。七、厂房设施安全管理1、厂区内发现危房或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必须及时修复,一时难以修复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企业人身和财产安全。2、厂区、车间和宿舍的通道(路、门等)必保持畅通无阻。消防设施健全有效。3、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4、厂区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清晰,车辆停放区域规划合理整齐。第五节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一、目的对本公司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用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险作业。必须采取特殊审批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二、责任1、企业安委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2、有危险作业部门或个人必须履行本制度;三、危险作业范围: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动火作业;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5、带电作业;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的作业;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9、其它危险作业。四、危险作业审批1、凡属于上述8种范围,在生产中不常见,又急需解决的危险作业。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企业安全科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作业。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总经理 *** 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但事后必须补办审批手续。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科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五、危险作业的实施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附表:危险作业申请单危险作业申请单申请部门 作业地点 作业名称 作业人 作业时间 现场负责人 作业的危险性:作业前采取何种安全措施: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下达任务部门意见:安全部门意见:公司主管领导意见:填表人: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贯彻
1.1 在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化学事故应急预案,生产总经理审定后,总经理批准颁发实施。
1.1 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安全教育
2.1 负责对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中的一级教育与考核,并监督检查二、三级教育考核执行情况。
2.2 配合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证的发放和复审工作。
2.3 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3 安全检查
3.1 在分管经理领导下,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定购中,把好供货方资质关、质量关,确保供货质量,做到技术资料齐全。
4 、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 、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行政部经理安 *** 责
1 、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人事安全教育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 、制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计划。
5 、做好劳保用品的发放建档工作。
6 、组织特种人员的健康查体、预防职业病发生。
7 、合理安排上岗人员、杜绝职业禁忌证人员上岗。
五、技术部门经理安 *** 责
1 、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 、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 、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 、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
5 、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6 、组织制度或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7 、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及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质量指标。
8 、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9 、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0 、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11 、参加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12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教育计划和考核工作,审批特殊动火证,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生产部经理安 *** 责
1 、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2 、在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3 、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 、负责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工作。
5 、在按排生产计划、任务时,同时安排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
3.2 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发现违章操作,有权制止或令其停止工作。
3.3 总结安全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经理汇报。
3.4 参加有关专业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 建立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书由安全 科填写,生产副经理审批),监督检查各生产车间隐患的整改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或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做好防范措施。
3.6 建立各种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和审批制度。负责动火、高处、罐内等作业许可证(票)的审批、监督。检查各票、证的贯彻执行情况。
3.7督促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做好监控工作。
4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4.1 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4.2 负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并监督有关部门按标准发放。
4.3 监督检查并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4 负责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配备工作。
5 事故管理
5.1 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发全伤亡事故后 ,立即向企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2 参加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
5.3 配合有关部门在事故处理中,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执行。
八、保安部经理安 *** 责
1 、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管理工作。
2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 、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4 、组织火灾的扑救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抢修核实工作,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5 、做好治安、保卫及车辆进出、停放的安全管理。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定购中,把好供货方资质关、质量关,确保供货质量,做到技术资料齐全。
4 、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 、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行政部经理安 *** 责
1 、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人事安全教育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 、制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计划。
5 、做好劳保用品的发放建档工作。
6 、组织特种人员的健康查体、预防职业病发生。
7 、合理安排上岗人员、杜绝职业禁忌证人员上岗。
五、技术部门经理安 *** 责
1 、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 、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 、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 、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
5 、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6 、组织制度或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7 、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及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质量指标.
8 、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9 、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0 、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11 、参加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12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教育计划和考核工作,审批特殊动火证,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生产部经理安 *** 责
1 、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2 、在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3 、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 、负责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工作。
5 、在按排生产计划、任务时,同时安排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
6、严格限制外来人员及未成年人员非班上人员进入生产区内。
九、供应、销售部经理安 *** 责
1 、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技术资料齐全有验收记录,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2 、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 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 、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4 、销售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
十、财务部经理安 *** 责
1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把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计划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 、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技措经费和上缴安保基金,并对上级拨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要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
3 、在审定和编制本单位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情况。
4 、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等,确保资金到位。
5 、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 、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十一、安全主任安 *** 责
1 、 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 、协助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 、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 、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十二、车间主任安 *** 责
1 、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本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 、组织制定、修订本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应急事故预案的演练和接警后的实施。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 、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考核,新上岗人员的安全、业务考核工作。
5 、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做好监控使用,及时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
6 、组织或参加本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7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十三、值班长安 *** 责
1 、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对本班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 、组织本班员工的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活动。
3 、经常进行巡回检查,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4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 、督促教育本班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各种消防器材。
6 、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落实好防范措施。调度好应急事故预案演练和接警后的实施。
十四、车间安全员职责
1 、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监督责任。
2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 、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 、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 、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 、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8 、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十五、电工安全责任制
在生产部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用电负全面责任,如因违反上级电力部门的操作规程,不按规定对电器设备进行安装,拆卸、检查、维修不及时 ,造成电器设备、生产及人身伤害事故负直接责任。
组织本班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开展业务学习,负责对新上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搞好各用电单位的巡回检查,达到用电单位用电保护装置、设施灵敏可靠,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保护好消防器材、绝缘器具,按规定做好定期校验。
严格劳动纪律,杜绝“三违”现象发生,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要采取监控措施,必要时可以通知值班长,先停电后处理,如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十六、岗位操作人员安 *** 责
1 、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清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7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对因“三违现象”及操作失误失职等原因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之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更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之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南昌市安全生产条例(2005修订)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建设工程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之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 *** 统一领导下,实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群众参与监督、社会支持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五条 各级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每年六月份为本市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月。第六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控体系。第七条 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督促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八条 乡、镇人民 *** 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了解掌握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第九条 工会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对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民主监督,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维护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之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出租生产经营场所的,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没有明确的,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责任。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安全生产规定:
(一)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工艺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经考核合格。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八)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考核标准,形成包括全体从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责任体系。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四)具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八)重大危险源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登记制度;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八大制度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八大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制度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