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供暖面积测绘资质

2024-05-16 湖南测绘资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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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供暖面积有没有测量规范

首先说什么是供热建筑面积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供暖面积测绘资质?供热建筑面积是指不包括公共楼梯间和敞开式阳台的单元门以内建筑面积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供暖面积测绘资质,其中原封闭式(自己封的不算)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供热建筑面积可按以下方式计算:1、以房屋竣工图为准,图纸上标出的建筑面积(不含公摊面积)就是供热建筑面积。2、若是老住宅没有竣工图作为依据,则以使用面积(公产房本上的计租面积)乘以系数1.3就可算出供热建筑面积。该系数是根据各种住宅的房型、结构,经测量求得的平均值。如双方有争议,则以现场丈量为准,两户之间的共用墙量至墙中线,外墙一律量至外墙皮。跃层住宅房屋也按以上标准收费,其上层坡顶部分局部低于2.2米的空间安装散热器的按70%收费,未安装散热器的按50%收费。对于特别高的特殊房型,挑高超过3.5米的,每增高0.35米增收10%供热费。

居民住宅供热使用面积如何计算?

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供暖面积测绘资质

城市居民住宅供热的使用面积包括套内供热面积、用热的阳台面积及供热的公共面积。其中,居民套户内使用面积计算在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米—2.1米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用热的阳台面积按结构墙体内表面所围成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供热设施的阳台面积计入供热使用面积之中。阳台内没有供热设施,但与供热房间相连,没有隔断,没有门的,阳台面积计入供热面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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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的公共面积是指住宅用户按比例分摊的整幢建筑中有供热设施的楼梯、走廊等共有面积。面积测算可由供热单位与用户共同测算,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部门进行测算,双方对采暖的使用面积测算结果有异议的,由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根据中介机构测算结果进行裁决。

参考资料:吉林供热条例

供暖面积测量第三方需要什么资质?

需要室温检测资质

找一些有合法资质的公司对地暖温度进行检测

地暖是地板辐射采暖的简称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供暖面积测绘资质,英文为RadiantFloorHeating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供暖面积测绘资质,是以整个地面为散热器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供暖面积测绘资质,通过地板辐射层中的热媒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供暖面积测绘资质,均匀加热整个地面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供暖面积测绘资质,通过地面以辐射和对流的传热方式向室内供热,达到舒适采暖目的。按不同传热介质分为水地暖和电地暖两类,按不同铺装结构主要分为干式地暖和湿式地暖两种。

房屋测量机构必须有哪些证书

一、为什么要制定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答: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房产测绘行为,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二、哪些单位具有房产测绘资格? 答: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取得测绘部门颁发的载明房产测绘精力的《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 三、哪些情形应委托房产测绘单位测绘? 答:1、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2、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3、房屋权利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 四、房产测量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 五、房产管理中房产测绘由哪些测绘部门承担? 答: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已取得房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六、房产管理部门对房产测量、房屋面积计算管理职能是什么? 答:根据建办住[2000]4号通知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屋面积管理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查处商品房面积管理中违法行为,对商品房面积测量的资质提出初审意见。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怎样获得房产测绘成果? 答:需委托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具有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八、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房产测绘单位的处罚权利有哪些? 答:1、对房产面积测算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的; 2、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 3、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 九、要求办理房产测量房屋面积计算程序有哪些? 答:呼市标准房产测绘所房屋面积计算程序是:登记 → 签字委托书 → 提供相关资料 → 现场测量 → 出具测绘成果。 十、房屋面积测算有哪些? 答:房屋面积测算有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 十一、成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哪些? 答: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获得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十二、购买商品房共有建筑面积有哪些? 答:共有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室及为整幢楼房服务的公共用房和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分摊部分。 十三、怎样分摊共有建筑面积? 答:住宅楼以幢为单位,求得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由各套房屋分摊所有建筑面积。商住楼、综合楼按功能“谁使用谁分摊”的原则进行分摊各自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十四、商品房因建筑面积发生纠纷怎么办? 答: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

长沙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屋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代表 *** 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房屋所有权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依法确认房屋权属关系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或可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或房屋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权属证书使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文本。

本办法所称测绘报告,是指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勘测报告,包括房屋分户平面图、共用建筑面积分摊方案、户室建筑面积等。第四条 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市)房屋产权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第五条 本市城市房屋实行权属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权利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第六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或房屋他项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收缴、扣押他人的房屋权属证书。第七条 房屋权属登记包括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等。第八条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提出申请。

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应按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申请。权利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按其法定名称申请。权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 *** 人代为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当事人共同申请。

房屋产权管理局管理的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登记。第九条 共有的房屋权属登记,由全体共有人共同申请,其房屋所有权证由共有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一份。房屋共有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 下列房屋由登记机关依法代为登记:

(一)依法由房屋产权管理局代管的房屋;

(二)无人主张权利的房屋;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登记机关代为登记的房屋。

代为登记的房屋,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第十一条 权利人可以委托 *** 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时,应交验权利人的有效证件。

*** 人代为申请的,应交验 *** 人的有效证件。属法定 *** 的,还应交验 *** 人的法定 *** 资格证明;属委托 *** 的,还应提交权利人的书面委托书。其中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其委托书应当进行公证,但委托律师的除外。境外权利人的委托书在境外公证的,还必须经过认证。

律师接受委托代为申请的,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律师执业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函件。第十三条 房屋权属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公告;

(四)核准登记;

(五)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六)建立房屋权属档案。

前款第(三)项适用于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公告的登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对房屋权属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核准登记。第十四条 总登记是指市、县(市)人民 *** 根据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

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本级人民 *** 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

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者换证范围的房屋,无论其权利人以往是否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当在规定日期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第十五条 总登记、验证、换证由市、县(市)人民 *** 在规定期限开始之日的30日前发布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范围和要求;

(二)申请期限;

(三)权利人应当提交的有关证件;

(四)受理申请地点;

(五)其他事项。第十六条 新建的非商品房屋,权利人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后90日内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一)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证明文件;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三)房屋竣工验收证明;

(四)测绘报告。

房屋面积重新测量需要找什么部门

房产管理中需要的房产测绘,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

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一)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二)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三)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

房产管理中需要的房产测绘,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

扩展资料

房产测绘资费:

一、房产测绘收费按不同房屋类别分别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其中,住宅用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1.00元,商业楼用房每平方米1.70元,多功能综合楼用房每平方米2.40元。

二、房产测绘收费由房产测绘机构在房产初始登记测绘,权属和现状发生变更需重新测绘确认时,向委托人收取。只需重新绘图,不进行实地测量,测绘费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

三、房产测绘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凡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应到当地价格管理部门申请换领《收费许可证》,接受价格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测绘管理办法

房产面积由哪个部门测定?

房产面积是由当地 *** 认可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测定的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供暖面积测绘资质,这样的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才算有效。房产测量主要是测定和调查房屋及其用地状况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供暖面积测绘资质,为房产产权、房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征收税费以及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测量数据和资料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供暖面积测绘资质,是常规的测绘技术与房产管理业务相结合的测量工作。

扩展资料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供暖面积测绘资质

测量步骤如下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供暖面积测绘资质

(1)基础测量。首先,测绘人员利用测绘仪器,对测区布设房产平面控制点,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其次,测绘人员依据房产平面控制点,对测区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测量,绘制1:500房地产总平面图。

(2)外业项目测量。测绘人员依据房地产总平面图和房屋竣工图,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实地测量,分幢逐户丈量记录,调查房屋权界、共有部位,采集房屋内、外部各类边长数据。房产测绘要求当事人现场配合,指认产权界限、共有面积。

(3)内业绘图、测算面积。测绘人员依据外业测量采集的各类边长数据,利用计算机绘制房产平面图,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房产测绘及房屋面积计算工作应当执行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和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面积分摊规则》。

(4)质量检查验收。测绘人员将测绘成果提交质量检查部门,质检部门依据有关技术规范,对测绘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5)出具测绘成果。房产测绘成果经检查验收质量合格的,转交产权登记部门用于房屋产权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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