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测绘资质章是原子章

2024-05-18 黑龙江测绘资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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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类总公司有资质分公司没资质分公司可以测绘嘛?分公司盖分公司的章还是必须盖总公司的章,有没有依据

测绘类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关系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和联系,一般情况下总公司会负责各类测绘资质的核发、管理和监管,而分公司则是总公司下设的经营机构之一,承担具体的工程和项目测绘工作。因此,总公司和分公司在测绘方面所具备的资质和权限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测绘资质章是原子章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规定,测绘企业承揽测绘业务必须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如果是总公司,则需要持有相应的总公司级别资质证书,如果是分公司,则需要持有相应的分公司级别资质证书。因此,如果分公司拥有相应的测绘资质,则可以进行测绘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分公司也应该盖上分公司章,而不是盖总公司的章,因为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和经营权益,与总公司有一定的分隔和区别。同时分公司的业务与资质范围有限,如果要承揽特定类型或级别的工程项目,则需要获得相应的批准或升级测绘资质。

测绘全国甲级资质是什么概念

相当于医院的三级甲等。这懂啊?是这个行业更高级别的了!

具体关于测绘资质的参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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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甲级测绘单位

2008年10月24日

北京市

北京爱地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北京长地友好制图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国电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铁道部专业设计院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中国地图出版社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总公司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测绘资料档案馆)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建设部遥感制图中心)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勘察技术工程公司

北京城市空间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四维图新导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华星勘查新技术公司

北京航天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

高德软件有限公司

易图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灵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地质出版社

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天津市

铁道第三勘测设计院

中国地震局之一监测中心

中交之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天津海事局海测大队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勘察院

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

天津港湾水运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天津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测绘院

天津金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省

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冀东公司

河北省建设勘察研究院

河北省第二测绘院

石家庄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

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一局测绘大队

河北省之一测绘院

河北省欣航测绘院

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

廊坊开发区中油四维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国化学工程之一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

河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

水利部河北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河北煤田地质局物测地质队

河北省制图院

保定地质图制印厂

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测绘工程中心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测绘中心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河北总队

秦皇岛市测绘大队

地质矿产部河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

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保定九华地质勘查测绘总院(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九大队)

保定金迪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

山西省基础地理信息院

山西省地质矿产局测绘队

山西省工程测绘院

太原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山西省第六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水利部山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地图集编篡委员会编辑部

西山煤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煤田地质综合普查队

山西华晋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

阳泉新宇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第五地质工程勘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

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航空遥感测绘院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测绘院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勘测设计院

包钢集团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隆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地图制印院

包头市测绘院

内蒙古自治区测绘院

核工业二○八大队

辽宁省

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沈阳市地理信息中心)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辽宁省第二测绘院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

辽宁省之一测绘院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辽宁地矿测绘院

辽宁省第三测绘院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

辽宁省交通勘测设计院

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

辽宁省冶金地质勘察局地质勘察研究院

大连九成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辽宁经纬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

辽河石油勘探局(地球物理勘探公司)

吉林省

吉林市勘测设计院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吉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长春市测绘院

吉林省地理信息工程院

吉林省之一测绘院

吉林省第二测绘院

吉林地矿测绘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

黑龙江省

黑龙江地理信息工程院

国家测绘局第二大地测量队(黑龙江之一测绘工程院)

国家测绘局第三地形测量队(黑龙江第二测绘工程院)

国家测绘局第四地形测量队(黑龙江第三测绘工程院)

哈尔滨地图出版社

大庆油田建设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测绘院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哈尔滨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哈尔滨测量高等专科学校测量工程公司

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测绘航空遥感中心

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航道局测量大队

黑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黑龙江省测绘科学研究所

齐齐哈尔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

佳木斯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齐齐哈尔市水利勘察设计研究院

牡丹江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上海市

上海市海事局

上海达华测绘公司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

上海市测绘院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上海东亚地球物理勘查有限公司

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

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勘察工程公司

上海海洋石油局之一海洋地质调查大队

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上海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规划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江苏省

江苏省地质测绘院

长江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中国化学工程南京岩土工程公司

华东有色测绘院

南通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徐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测绘工程院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下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南京北极测绘研究院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镇江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无锡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江苏省工程物理勘察院

江苏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淮安市测绘勘察研究院

淮安市水利工程勘测院

苏州工业园区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常州市测绘院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浙江省

冶金工业部宁波勘察研究院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测绘大队

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浙江省之一测绘院

浙江省第二测绘院

浙江煤炭测绘院

浙江有色测绘院

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宁波国土测绘院

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水利水电河口海岸研究设计院

义乌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

安徽省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安徽地质测绘技术院

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之一测绘院

安徽省第二测绘院

安徽省第三测绘院

安徽省第四测绘院

安徽省公路勘测设计院

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测绘院

安徽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

马鞍山市华东探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福州市勘测院

福建省之一测绘

福建省第二测绘

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国家地震局厦门地震勘测研究中心

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福建省航道局勘测大队

福建省八闽煤田测绘院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厦门市测量队

福建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江西省

南昌市测绘勘察研究院

江西省第三测绘院

江西省之一测绘院

江西省第二测绘院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西地质调查大队

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

江西煤田地质局测绘大队

江西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赣西地质调查大队

核工业华东地质局测绘院

江西有色地质测绘院

江西省交通设计院

江西省瑞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

青岛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山东正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地质测绘院

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勘察设计开发院

淄博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山东省国土测绘院

山东中煤物探测量总公司

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院

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山东省经纬工程测绘勘察院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维坊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油田管理局

河南省

河南省地球物理工程勘察院

化工部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中铁大桥局集团之一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地质测绘总院

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河南省航测遥感院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

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测绘工程院

河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河南省地图院

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河南省水利勘测总队

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

河南黄河水文勘测总队

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焦作市中纬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小浪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省有色测绘有限公司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湖北省

武汉科岛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勘察设计研究院

武汉大学设计研究总院

武汉武大吉奥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中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长江航道局

湖北省之一测绘院

湖北省第二测绘院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中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长江水利委员会综合勘测局

铁道部第四勘测设计院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测绘总队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武汉测绘院

湖北省地图院

机械工业部第三勘察研究所

中南勘察设计院

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地球物理勘探处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湖北省国土测绘院

湖南省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八队

湖南地质调查研究院

湖南中扬建设工程公司

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株洲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工程勘察院

衡阳市规划设计院

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湖南省之一测绘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地质测绘院

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湖南地图出版社

长沙科创岩土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测绘院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湖南省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院

中南石油局第五物探大队

外地单位,在北京开分公司,测绘资质章能不能有分公司的?

一般情况下,外地单位如果有分公司的话,资质还是需要用总公司的资质,是不能用分公司的资质的。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了保证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231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

第九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师大路1号(松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江南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及对学校招生政策的发布与解读。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检察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2020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及其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2020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同时根据生源情况对调档比例作适度调整。

第十七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进档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更低录取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分数相同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选考(测)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选考要求信息为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报考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国画、工艺美术、雕塑专业及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文化课成绩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2.报考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或校级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文化课成绩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3.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或校级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4.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表演(戏剧、影视)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文化课成绩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5. 报考摄影、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媒体广告、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校考专业课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比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校考专业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满分×750)×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6.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

黑龙江省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校考专业课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比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校考专业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满分×750)×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山东省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校级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校级联考专业课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比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校级联考专业课成绩÷校级联考专业课满分×750)×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四川省、浙江省、山西省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统考专业课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比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满分×750)×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体育类本科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文化课成绩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运动康复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的考生,文化课考试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全国统一考试,体育专项测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单招体育考试测试 *** 与评分标准》实行全国统测和分区统测。学校视考试情况划定文化课成绩控制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按照项目需求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翻译、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

第二十二条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分专业时承认加分政策。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黑龙江省发改委和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高校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对于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会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网站或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处网站查询。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政策规定评定和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到边远贫困基层就业奖金,师范类学生还发放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募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任何以哈尔滨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2020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1-88067377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 *** .hrbnu.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451-88067208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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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析需求

    我们通过丰富的从业经验,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好符合您实际经营情况的资质需求。

  • 定制方案与报价

    对您的需求深入了解后,将结合您公司目前的情况,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一份资质代办方案及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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