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测绘项目登记管理办法
第八条 办理测绘任务登记,必须填写《测绘任务登记申请表》。各级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应就下列内容对申请登记的测绘任务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发给《湖北省测绘任务登记证》或者《湖北省地图准印证》。
第九条 未列入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但急需实施的基础测绘项目,用户应当向管理该基础测绘项目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组织实施,所需基础测绘经费由用户承担。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地图管理的相关工作。 地图编制单位从事地图编制活动前,应当进行测绘项目登记、备案。
第八条 从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的单位,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测绘项目登记和汇交测绘成果目录或副本。第九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甲级测绘资质几年一审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1、法律分析:建筑企业资质需要年检,资质证书5年一审,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一审,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年检有两种,一种是资质动态考核,一种是资质有效期审核。
2、第十四条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30日前,测绘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依照本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延期手续。 第十五条 测绘单位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请升级。
3、第四条【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为自然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
武汉市人民 *** 关于公布保留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1、市人民 *** 决定,我市市级实施行政审批事项259项,同时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下放23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7项行政审批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的事项40项,列为审核转报的事项26项。
2、经市人民 *** 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人民 *** 规章认定的196项行政许可项目予以继续实施。 现将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公布。
3、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实施机关48个,法律、法规授权的实施机关54个,为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现将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含相应事项的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予以公布。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办法内容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测绘产品质量,维护用户及测绘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法所称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3、达到合格标准,取得《测绘产品质量检验员证》的,方可从事测绘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第十六条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为抽样检验,其工作程序和检验 *** ,按照《《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执行。
4、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生产、处理、汇交、保管、提供、获取、利用、销毁以及质量监督管理,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与公布,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