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如何办理准生证
1、怀孕期间夫妻二人需要在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由专干向其宣传《计生条例》有关规定并发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2、夫妻按要求在登记表上填写基本情况,并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提交相应材料。
3、村级专干或本人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生育证。
4、发证机关应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定村级专干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发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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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村级专干应在发证机关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生育证及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未签发生育证的理由告知文书送交夫妻本人。
扩展资料
2015年8月,广西出台《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方案》,取消“一孩”生育审批改为登记制度。改制前,夫妇得在孩子出生前办理生育服务证,也就是大家说的“准生证”。
改制后,如果夫妻双方均没有生育过,在结婚登记至生育后3个月的这段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
2015年12月30日,自治区卫计委下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生育服务证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由夫妻自主生育。夫妻在生育后3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进行生育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南宁市人民 *** 门户网站-广西将推行网上办理“准生证” 登记相关信息即可
办理准生证需要哪些资料
一、办理准生证需要哪些材料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二、准生证什么时候办
按照规定,“准生证”应该在怀孕之前办理。“准生证”的有效期是2年,若办理“准生证”后2年之内未能怀孕生育,应在“准生证”到期之前,续办新的“准生证”。
另外,准生证也不一定非要什么时候办才好,只要有时间就去办了吧。因为到宝宝出生了以后,办出生证明都是需要准生证的,在宝宝出生前把它办好就行。
而很多夫妻都是在怀孕前没有意识到办理准生证的问题,那么建议大家,如果一旦发现怀孕,更好在初期及时将准生证办下来
办准生证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所需材料:1、双方身份证:给孩子办理准生证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看是否符合结婚年龄,是否是本地人等。2、双方户口本: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本,是否真实有户口,是否符合结婚年龄,是否是本地的派出所户口,是归本计生单位管理等证明。3、结婚证:提供结婚证,没有结婚证就是私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无法办理孩子的准生证的。4、街道村的证明信:需要提供本村的证明信,证明是归本计生单位管理范围,情况属实,是父母关系等。5、单位证明信:如果父母一方有是单位国家人员,需要提供单位的工作证明,证明是非农业户口,另一方是农业的,可以到乡镇计生部门办理的。6、县办理:如何双方都是国家人员,乡级单位是不予办理的,需要到县计生局办理准生证,一胎准生证提供上述资料即可,二胎的需要提供允许生二胎的证明信等。7、父母合影的照片:照片更好和结婚证的照片一致,要求免冠三张,彩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办准生证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办准生证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 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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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准生证需要什么证件呢
步骤一:生育之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之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之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1、准生证在你们双方户口听在地的街道都可以办理,拿着你们的结婚证,身份证,去街道开具初婚未育证明,然后带着上述证件到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去领准生证。
2、至于孩子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准生证在父母哪一方领的都可以任选 一方落户,准生证不影响户口,因为全国各省对准生证的要求不同,有的要求男方办理有的要求女方办理,户口只要跟直系亲属任何一方就行。
3、孩子只要符合国家政策出生,而且办理相关流程办理准生证以及出生证明以后,就可以根据家庭具体情况选择入户到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的,上户是不受准生证影响。
4、办理上户口手续时,一般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办理。
(1)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2)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3)父母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4)小孩出生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对于准生证的办理,目前各地的具体要求其实并不完全一样,并且现在也有不少地区废除准生证,而是改用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的时间,一般是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之后给孩子上户口,往往也是需要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