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等规定,经审查,拟批准哈尔滨博大测绘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的乙级测绘资质,拟批准黑龙江鹏华测绘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的乙级专业类别变更。现将有关结果及主要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月7日—7月13日
如对上述单位申报的主要信息有异议,请向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hyglc6103@163.com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23年7月7日
来源: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时间:2023-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