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天津市远景测绘有限公司
申请测绘资质增项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天津市远景测绘有限公司申报测绘资质增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日。
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反映材料寄(送)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处。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单位)或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政务服务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300160。
电话:(022)24538185
附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2021年5月27日
附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序号 | 单位 | 审核意见 | 专业范围 |
1 | 天津市远景测绘有限公司 | 拟通过 | 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息数据处理(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应于上述限额。);工程测量:控制测量(三等以下。)、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30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50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80平方公里以下;1:5000比例尺,100平方公里以下;1:1万比例尺,200平方公里以下。)、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建筑工程测量(建筑范围1平方公里以下,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以下。)、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一般精密设备安装。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且高度在100m以下的建筑。)、市政工程测量(特大城市一般道路、大中等城市主干道路、一般立交桥。)、线路与桥隧测量(300km以下的线路,多孔跨径总长在100m以下的桥梁,4km以下的隧道。)、地下管线测量(管线长度300km以下。)、矿山测量(矿区控制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设区的市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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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天津市远景测绘有限公司申请测绘资质增项审核意见的公示
来源:https://ghhzrzy.tj.gov.cn/ywpd/cxgh_43015/zzgs/202105/t20210527_5462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