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勇
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220号
你(单位)于2020年4月30日提出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申请内容:申请乙级测绘资质。经本厅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之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乙测资字3311157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业务范围及作业限额:
乙级:大地测量:重力测量(专业重力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摄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2m,1000平方公里以下;0.2m,2000平方公里以下;0.2m~1m,30000平方公里以下。);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息数据处理(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工程测量:工程测量监理(相应于上述限额。);地图编制:真三维地图(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其他专用地图(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
还可以承担以下业务范围:
丙级:海洋测绘:海域权属测绘、海岸地形测量(50平方公里以下。)、水深测量(50平方公里以下。)、水文观测(50平方公里以下。)。***
请持本决定书到我厅613室领取《测绘资质证书》。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18日
原标题: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http://zrzyt.zj.gov.cn/art/2020/5/21/art_1229536892_58939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