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规定,我厅开展了2023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乙级资质申请受理审查工作。经审查,共有2个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提交的3个甲级资质和3个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提交的3个乙级资质予以通过,现予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新疆 *** 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反映,并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受理部门:新疆 *** 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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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3年3月6日
原标题:新疆 *** 尔自治区2023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来源: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zzrz/202303/4a3b0849d9b24687832bada6e0f8adb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