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因为法人征信有问题不能变更怎么办
测绘资质因为法人征信有问题变更步骤如下。
1、公司所在管辖区上海市黄浦区测绘资质有问题的工商局领取如下表格:《登记申请书》上海市黄浦区测绘资质有问题,《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上海市黄浦区测绘资质有问题,《公司登记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上海市黄浦区测绘资质有问题的证明》,《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2、按顺序跑四个地方办理所有上海市黄浦区测绘资质有问题的手续工商局:所需物品有:所有填写完毕的表格(就是从工商局领取的表格),股权 *** 协议,公司任命决定书,新的,单位公章,原正副本原件。
当地 *** 对测绘资质不认可怎么办
对测量的结果有权提出异议,按你说的情况可以向 *** 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或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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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等级认定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主管下的资质认定,该认定属于行政审批的范畴。凡是从事测绘相关业务的企业,应当取得该资质的认定,否则不得从事该领域的经营活动。
上海市测绘成果管理规定(2010修正)
之一条 为加强本市测绘成果的管理上海市黄浦区测绘资质有问题,保证测绘成果的合理利用上海市黄浦区测绘资质有问题,提高测会工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主管本市测绘成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测管办)负责组织本市基础测绘成果及其有关专业测绘成果目录的接收、搜集、整理、储存、提供使用和日常管理。第三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本市完成的基础测绘成果以及有关专业测绘成果,必须依照规定按年度在第二年六月底前向市测管办汇交下列成果目录或副本上海市黄浦区测绘资质有问题:
(一)按国家技术标准测制的三、四等天文大地测量成果及5秒级以上的城市测量成果的 *** 目录及副本(一式一份)上海市黄浦区测绘资质有问题;
(二)用于测制1:500--1:25000各种比例尺成图的各种航空摄影底片的目录(一式一份);
(三)1:500--1:25000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底图的目录及副本,地籍图、影像地图、海图、专题地图的目录(一式一份);
(四)正式印制的各种地图(一式两份);
(五)经市人民 *** 批准的重大工程的基本控制测绘成果和图件目录(一式一份)。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年度汇交的测绘成果目录或副本,由市测管办统一汇编成册。第四条 基础测绘成果国家秘密等级的划分、调整和解密,均按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专业测绘成果国家秘密等级的划分、调整和解密,由有关专业测绘成果管理部门按规定确定,并报市测管办备案;其密级不得低于原使用的地理底图和其他基础测绘成果的密级。
各部门、各单位使用保密测绘成果,必须按国家保密法规进行管理。
保密测绘成果的销毁,应当经测绘成果使用单位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严格进行登记、造册和监销,并向提供该成果的管理机构备案。第五条 使用测绘成果的单位,可向市测管办查阅目录。下列基础测绘成果,由市测管办统一提供使用:
(一)按国家测绘局和上海市城市测绘规范、图式、细则测绘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及航摄影像图;
(二)市、区、县、乡等各种行政区域的挂图、地图集、地下管线图;
(三)根据国家和本市统一座标系统测量的平面控制点成果;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统一高程系统测量的高程控制点成果;
(五)与上述各项测绘成果直接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不属于前款范围的测绘成果,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使用。第六条 使用测绘成果的单位,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晒制全区、全县或相当于全区、全县面积以上的1:500--1:5000地形图或相应的综合管线图,必须凭用图单位公函,经市测管办批准后提供;
(二)密级基础测绘成果必须凭统一印制的测绘资料归口管理专用介绍信提供;
(三)外省市需要使用本市基础测绘成果的,必须凭当地省级 *** 测绘成果管理部门的公函提供;
(四)本市单位需要使用外省市基础测绘成果的,必须向市测管办办理转函手续;需要使用外省市专业测绘成果的,按专业测绘成果所属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五)军事部门需要使用 *** 部门测绘成果的,由总参谋部测绘主管部门或大军区、军兵种测绘主管部门通过市测管办统一办理;
(六)本市 *** 部门或单位需要使用军事部门测绘成果的,由市测管办通过总参谋部测绘主管部门或大军区、军兵种测绘主管部门统一办理。第七条 基础测绘成果和财政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除前款规定外,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各级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使用测绘成果。第八条 市测管办应按照国家测绘局有关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负责对本市基础测绘和地籍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第九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提交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