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国土资源局
商城历史悠久,秦隶九江郡,汉置雩娄县。隋开皇初,更名殷城县。北宋建隆元年,改殷城县为商城县。商城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隅,大别山北麓,淮河以南。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6′~115°37′、北纬31°23′~32°05′。东邻安徽省金寨县,南界湖北省麻城市,西与本省光山县、新县接壤,西北与本省固始县、潢川县毗邻。地势南北倾斜,逐级降纸。南部山地,海拔多在千米以上,占全县总面积的40%。境内金刚台海拔1584米,为大别山脉在河南省境内更高峰。辖区国土总面积2111.54平方公里,人口75.5万人,辖8个镇、11个乡、1个汤泉池管理处、1个产业集聚区和1个黄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商城文化艺术独具特色,地方戏剧、曲艺种类繁多,县人喜爱以歌舞表达情感,被誉为“歌舞之乡”。商城属革命老区,是全国生态示范县,人文自然资源丰富,奇山秀水相映成趣,境内有金刚台国家级地质公园、黄柏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鲇鱼山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等自然景观,是山水游、人文游、红色游的理想去处。
孙卫华 党总支书记、局长
张卫平 党总支委员、副局长
涂伯春 党总支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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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杨三 党总支委员、副局长
王辉 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
王锐 党总支委员、纪检组长
陶立早 副科级干部
刘锋 副科级干部
张建中 副科级干部
陈宜道 办公室主任
孙卫华简介:山东东平人,1957年8月出生,汉族。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 *** ,大学文化。1974年8月~1976年2月,知青下放商城县双椿铺镇张畈大队;1976年3月~1980年1月,任商城县医院支委、副院长;1980年1月~1985年8月,任县卫生局政工股副股长、股长;1990年1月~2002年8月,历任上石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长、党委书记;2002年8月~2007年9月,任商城县国土资源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2007年9月至今,任商城县国土资源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建设用地股、规划耕保股、地籍测绘股、利用股、地质矿产股、法规监察室和 *** 股10个职能股室;下设国土执法监察队、征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地质矿产管理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地价评估所和测绘队7个直属二级机构,辖长竹园、达权店、伏山、汪岗、冯店、余集、观庙、汪桥、吴河、鲇鱼山、河凤桥、双铺、鄢岗、上石桥、李集、丰集、苏仙石、金刚台、城关、产业集聚区、汤泉池和黄柏山22个国土资源所;内设工会、妇联、团委3个群团组织。现有干部职工298人。
【土地资源】据土地变更调查统计,2010年全县国土总面积210966.43公顷,农用地总面积173084.37公顷,其中耕地54026.88公顷、园地5378.77公顷、林地97828.25公顷、草地15850.47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34975.24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400.6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945.7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628.89公顷;其他土地总面积2906.82公顷。
【矿产资源】商城县地处华北地台南缘和桐柏—大别造山带东部,古老的地层及复杂的岩浆活动,形成了较好的成矿地质条件,矿产资源较为丰富,至今已发现各类矿产31种。其中,金属矿产10种,非金属矿产18种,以及矿泉水、地热水、煤等。已勘定分布在全县16个乡镇范围内的大、中、小矿床及矿(化)点有60处。商城县矿产资源的基本情况是:金属矿产种类多,但规模均较小,以小矿(化)点为主,很少能达到工业矿床指标要求;矿种以共生、伴生为主,单个样品虽达到指标要求,但矿体延长及延深均构不成规模,故无开采价值或开采价值小。非金属矿产,规模一般较大,并具有较好的利用价值,多数矿种都被开发利用过,有些目前仍继续开采为经济建设服务。境内矿产分布特点是:山区矿产分布种类多,中部及北部丘陵地带广泛分布粘土及河沙资源。
【耕地保护】2010年,商城县完善了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体系,层层建立了土地管理责任制,构建了县、乡、村分级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了耕地保护工作规范化、责任社会化。同时,对2006年以来耕地保护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土地综合整治方案、城市批次、农转用、占补平衡、重大项目占用耕地、耕地开垦费收支等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将相关资料逐一登记造册、完善归档,对缺少的资料,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查漏补缺,确保全县耕地保护迎检工作顺利通过。全年共补充耕地98.1764公顷,其中城市用地补充耕地45.3526公顷,乡镇用地补充耕地52.8238公顷,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均不低于建设占用的面积和质量,确保了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51623公顷和47231公顷,实现了全县耕地总量连续11年保持动态平衡。
【规划修编】2010年,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市统一部署,完成了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本轮土地、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为今后该县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和探矿权、采矿权申报提供了前置条件。同时,及时收集、研究有关土地数据,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年宏观调控月报、季报的编制和统计分析,做到了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节约集约用地】2010年,完成黄柏山国家森林公园、金刚台猫耳峰景区旅游开发基础设施项目、中国老年健康养生基地一期工程项目以及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用地预审;参与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建设项目可研论证;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审查,全年受理各类建设用地预审申请59件,其中建设用地预审24件、规划选址审查24件、对不符合规划或国家产业政策的退办11件。同时,对全县20家砖厂进行集中整治,16家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厂通过预审完善了手续,对死灰复燃的汪桥镇古岗砖厂、上石桥镇白集砖厂、武桥月塘砖厂和双椿铺镇三里坪砖厂进行了 *** ,有效地遏制了粘土砖生产反弹,巩固了治理整顿成果。
【土地整治】2010年,河凤桥土地整理项目全部完工,新增耕地36.47公顷,等待市局终验;上石桥土地整理项目12月底完成施工任务,可新增耕地24.15公顷;2010年之一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年底可全部完工,该项目可新增耕地面积28.36公顷;鄢岗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3%;双椿铺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前期申报、踏勘工作,现等待市局审批立项。2009年度实施的5个批次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共新增耕地238.88公顷,于2010年8月通过市局验收入库。
【土地利用】2010年,供应各类建设用地52宗,面积923亩。其中,“招拍挂”出让46宗、面积808亩、成交价3.9133亿元,划拨用地6宗、面积114.8亩;完善卫片执法检查供地10宗,面积171亩;按时完成了5个乡镇敬老院、3个廉租房项目的供地手续。同时,为强化土地供应管理,切实落实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制度,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有效供给,完成批而未供土地的供应90亩,盘活企业存量用地14宗、面积72亩,为县 *** 排忧解难,解决下岗职工的养老保险,有效地配合、支持了国有企业改制。
【建设用地管理】一是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发展用地需求。2010年,商城县申报11个批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77.3807公顷,其中4个批次城市建设用地66.1959公顷、6个批次乡镇建设用地101.1146公顷,及时有效地保障了各类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的合法、完善,从而更大限度地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二是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2010年,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要求,将市 *** 下达给本县的14公顷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部安排到县产业集聚区,以优先保障其用地需求。同时,商城县国土局积极主动服务,为县产业集聚区申报了23.0887公顷的建设用地,指导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00公顷,并调整了10.0702公顷的区位用地,确保了县产业集聚区长远发展有足够空间,为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地搭建了平台。
【征地拆迁管理】一是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0年,商城县严格按照豫明电〔2010〕6号和豫政〔2009〕87号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征地工作“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扎实做到建设项目征地协议签订完备,征地补偿款拨付到位,以此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全年征地30宗,面积849.269亩,征地补偿金额3147.064万元。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过去未完全支付的征地补偿款,统一按现行征地补偿标准补足,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
【地籍管理】严格地籍管理,制作《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图》,公开土地调查、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等办事程序,以此推进土地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遥感监测影像图,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认真填写变更调查记录表,以此重点查清耕地增减及建设用地变化情况,确保全县2010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根据《商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实施方案》和《商城县进一步推进农村“五权”确权发证工作方案》精神,以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权属界线协议书等资料,采取得力措施快速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以支持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2010年,商城局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要求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435本,其中划拨49本、出让386本,收取土地登记费308000元;做好了基本农田调整、上图、农村数据库成果汇总、上报和验收。
【地产交易市场建设】为规范全县土地市场交易行为,商城局结合实际,在软件上组织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熟悉土地“招拍挂”操作程序,鼓励考取“招拍挂”主持人资格;在硬件上动工兴建局地产交易综合楼,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土地交易规范、有序、健康运行。2010年办理 *** 手续27宗,抵押土地使用权(含续押)2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37宗,出让土地面积797.88亩,成交土地价款3.9亿元,收取 *** 费140余万元,既规范了土地市场交易行为,又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地价、测绘和档案管理】地价所、测绘队坚持以提高业务素质、服务质量为根本,认真做好宗地评估、基准地价更新调整、D级GPS控制网建设、测绘资质复审换证、“数字商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地理信息市场治理整顿等工作,积极为商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2010年,评估土地176宗,测绘土地677宗、面积4800余亩;整理各类案卷1756卷,为广大群众提供查档服务543人次,实现了档案资料有效利用,并取得省三级档案管理认证。
【矿产资源管理】一是矿业权管理进一步理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矿山动态巡查制度,全面及时掌握矿山开发现状,完成全县30个矿业权年检工作,年检合格率达97%。二是采矿权登记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发证前,严格审查资料,规范办证程序;发证后,将办理资料统一归档,以此确保全县采矿权依法、科学、合理设置。三是矿业权核查数据库成果进一步更新。完成省厅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初审意见工作,完成县级发证的采矿权核查数据成果更新任务。四是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有序。加大巡查力度,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安监局和地方 *** 的联系,2010年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41份,将严重违法且屡禁不止的汪岗富路采石厂移交县公安局处理,有效制止和打击了无证非法采矿行为,保障了矿业秩序规范有序,促进了矿业经济持续发展。
【地灾防治】2010年,商城县国土局采取召开乡镇分管领导及局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会,深入地质灾害易发的11个乡(镇、处)举办培训班,普及防灾知识,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交通干线两侧、旅游景区、矿区、中小学校周边和依山建房户等地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监测、巡查和速报制度,落实重点地灾隐患点信息员制度,与县气象局利用手机短信联合发布防灾信息等措施,防患于未然。深入全县66个行政村143个地灾隐患点,解除地灾隐患15处,发放防灾避险工作卡68个、明白卡56份;购买省编教材320本,印刷宣传材料520份,发放地灾防治知识手册327本、宣传材料1000余份、宣传画125套,培训人员326人次,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报培训新闻48次,全面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更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5月初,成功防预一起位于双椿铺镇龙堂村歪庙组一处不稳定斜坡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从而确保12户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电子政务信息工作】2010年,商城县国土局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建设、信息编写和报送工作,6月,按时保质完成并开通了局视频会议系统;全年编写报送政务信息78篇(条),其中,被省厅采用54篇(条),被市局采用65篇(条),被县委采用28篇(条),被县 *** 采用43篇(条),被县纪委采用9篇(条),《中国国土资源报》发1篇、《资源导刊》发2篇、《信阳日报》发4篇、《信阳晚报》发6篇、《商城周讯》发48篇,该局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连续6年被县委、县 *** 和市局评为先进单位。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共排查出各类风险点189个,提出整改措施189个;对1999年以来899件土地、矿产审批项目进行复审,其中复审通过895件,限期整改4件,以此认真查找出国土资源系统易发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风险责任,制定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到政事分离、财权事权分开,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一套预防腐败的长效管理机制,进而从严规范权力运行和工作人员行为,以推动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执法监察】2010年,商城县国土局共把关、审查各类违法案件338件,涉及土地违法面积857.3亩(耕地393亩)。其中,作出行政处罚302件,面积798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7件(已受理7件),面积103亩;移送财政部门21件(已受理15件),面积121亩;移送公安机关1件(非法采矿案件),所有审查案件均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全系统工作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情况进行清理,对从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且通过依法行政考试合格的执法人员,及时申领、换发执法证;对不在岗且考试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及时除名、收回其执法证,从而规范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同时,充分发挥县、乡、村、组四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机制,加大国土资源巡查力度,注重从源头上抓起,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2010年共发现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30宗,其中立案查处75宗、 *** 15宗、依法制止40宗。
【卫片执法】严格按照《卫片执法检查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了内外业核查、查处整改、拆除复耕、数据填报和规范完善等工作。通过整改,由整改前43个图斑(面积863.9亩),占用耕地620.81亩,整改后占用耕地259.93亩,违法占用耕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为4.88%,符合市、县 *** 违法比例不超过8%的要求,确保全县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和“零问责”。
【 *** 维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轮流接访和包案下访,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项措施,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对每一件 *** 件都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受理、转送、交办和督办,及时妥善地解决好职责范围内的 *** 问题,有效避免和减少 *** 群众越级 *** 。同时,建立健全监管 *** ,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 信息,及时发现 *** 苗头,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日排查”、“零报告”制度,以确保“小事不出所、难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目标的实现。2010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件(次):人访35件(100人次); *** 7件(次)。上级交办要结果的 *** 件41件(县群工部交办27件、 *** 督查室交办10件、市局交办2件、人大交办2件),已办结40件,有1件正在办理,结案率95%,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未发生一起涉及土地、矿产资源方面到市赴省进京集体 *** 的 *** 案事件。
(陈宜道)
广东测绘资质现场审核通过没通过会告知
会。根据《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公开原则,测绘资质审查结果应当公开,审核结果会告知。测绘资质是测绘专业必须具备的资质,资质等级为甲、乙两级。2021年6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房产测绘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测绘流程如下:
开发前期设计测绘工作
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地形图是房地产设计开发工作顺利进行的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选址申请时,必须向规划部门提交经过测绘部门修正的地形图,然后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进行房地产项目的设计和规划。-般情况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要求,房地产内部的管线规划和建设必须使用1: 500的比例尺地形图,而区域整体规划则应该使用1: 200的比例尺地形图。所以测绘人员必须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前做好测绘与设计的相关工作,才能确保后期房地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施工前勘察定界测绘
施工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必须严格的按照《地籍测绘规范》的要求,做好工程用地的规划、测量以及施工方案的设计工作,同时确保工程用地审批资料的完整性与合理性。另外,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勘测工作主要包括了国有土地出让与农用土地的 *** 等各方面工作,所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的按照国家发展的基本目标与土地规划要求,确保勘测定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才能确保工程项目用地勘察定界工作的顺利完成。
施工过程的测绘工作
建设部门]在完成房地产项目的选址意见书报批工作与规划工作后,地质.勘察.测绘应该及时的开展用地情况的检查与规划工作,并在相关审批工作结束后,,向施I企业颁发临时建筑项目的规划许可证书,为工程项目正式进入施工阶段做好准备。房地产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后,房产测绘部]应该根据相关的要求做好房产建筑平整度测绘、建筑放样、相关管线道路等各方面的测量工作。在测绘工作完成后,根据建筑规划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图纸的设计工作,为房地产建设项目的施工提供准确的依据。
完整的房产测绘工作
房产测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 技术要求高的专业化测绘工作,该工作主要包括了房地产行业调查、房产平面控制测量图绘制、房产要素测量、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验收等各方面的工作。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在开展房地产测绘工作时,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平面控制测量工作。只有切实做好平面控制测量工作,才能确保后期房地产项目施工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由于汽车,房产要素测量。房产要素测量主要指的是房屋建设用地与其他相关要素的测量工作,这一工作的开展为后续房屋产权登记与产籍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另外,由于成果验收不仅是房产测绘工作的最后一项工作,更是确保房产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的关键,只有通过验收合格之后的房屋,才能允许其售卖或交付使用。
竣工测绘和房产测绘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运,用科学合理的测绘 *** ,对房地产工程项目的施工图、面积界定图、放线图、设计图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信息等进行准确的测绘和数据记录工作,为后续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与城市地理数据库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房地产项目竣工后,房产测绘部门]必须及时的组织工程项目施工各方开展房地产项目的住宅面积、公共面积、绿地面积等的测绘工作,才能及时的发现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现象。
另外,房产测量工作完成后,房产测绘部门]必须按照实际的测绘数据绘制工程项目的竣工图、房屋管线完工图以及分间分层平面图等,最后将相关图纸交由规划管理部门]开展验收工作,才能确保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参考资料:房产测绘
广州市人民 *** 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 *** 令
(第178号)
《广州市人民 *** 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2020年12月23日市人民 *** 第15届1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市 长:温国辉
2021年1月31日
广州市人民 *** 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 *** 职能,市 *** 决定将187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区(含功能区,下同)实施,其中22项采取下放方式,165项采取委托方式;收回13项原调整由区实施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对于下放事项清单中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规后方可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作为实施主体的市有关部门应当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年内,依照法定立法程序提出修订相关法规的立项建议。
各区和市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交接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事项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等内容。自交接之日起,各承接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原实施部门此前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各区应当主动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衔接落实,严格依法规范办事,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市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帮助各区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
下放事项清单
序号事项类别实施单位实施清单事项名称承接单位备 注1行政许可市 *** 测量标志拆迁审批广州开发区管委会1.具体由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落实2.仅限于市、县设立测量标志的拆迁审批2行政许可市 *** 丁级测绘资质核准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由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落实3行政许可市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新增)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仅包括:1.非跨区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项目核准;2.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核准4行政许可市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项目变更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仅包括:1.非跨区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项目核准;2.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核准5行政许可市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项目延期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仅包括:1.非跨区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项目核准;2.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核准6行政许可市发展改革委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不招标事项)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仅包括:1.非跨区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项目核准;2.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核准7行政许可市发展改革委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自行招标事项)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仅包括:1.非跨区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项目核准;2.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核准8行政许可市发展改革委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邀请招标事项)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仅包括:1.非跨区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项目核准;2.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核准9行政许可市发展改革委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公开招标事项)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仅包括:1.非跨区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项目核准;2.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核准10行政许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图审核(主要表现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图)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1其他行政权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华测绘外国组织或个人办事机构备案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2行政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及时协助当事人办理网签手续或擅自办理网签手续的行政处罚区房屋管理部门(不含南沙区)、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3行政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中介服务分支机构不备案进行经营的行政处罚区房屋管理部门(不含南沙区)、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待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相关法规规定后下放区实施14行政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买卖合同和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中包含减轻、免除责任的行政处罚区房屋管理部门(不含南沙区)、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5行政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配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区房屋管理部门(不含南沙区)、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6行政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未办理租售方案公示、备案手续租售车位(车库)或违反规定租售车位(车库)的行政处罚区房屋管理部门(不含南沙区)、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7行政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介服务机构发布虚假房屋交易信息或者发布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交易条件的房屋交易信息的行政处罚区房屋管理部门(不含南沙区)、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8行政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备案进行经营的行政处罚区房屋管理部门(不含南沙区)、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待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相关法规规定后下放区实施19行政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卖人未办妥产权分割登记,销售商业用途存量房的行政处罚区房屋管理部门(不含南沙区)、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行政处罚市交通运输局线路经营者不服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调度、指挥的行政处罚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待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相关法规规定后下放区实施21行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察测量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勘察测量(以下简称城市勘测)管理,确保城市勘测质量和资料的完整、准确和统一,适应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城市勘测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勘测工作,是指为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城市建设管理提供必要基础资料所进行的勘察测量工作。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市供水水文地质勘察。
(二)城市工程地质勘察。
(三)城市环境地质勘察。
(四)城市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测量。
(五)城市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测量及修测,航摄与遥感测绘。
(六)城市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定线、放线,市政工程、地下工程等各项城市工程测量。
(七)编辑出版城市各种比例尺地形图、专题图和地图集(册)等(行政区域界线图除外)。第四条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是本市城市勘测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城市勘测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城市勘测规划、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勘测的行业管理,对城市勘测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按规定权限核发资格证书。
(三)对从事城市勘测的单位进行验证注册,办理城市勘测任务登记。
(四)审验城市勘测成果,统一管理城市勘测资料。
(五)管理城市测量标志。第五条 本市城市勘测统一采用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以及统一的图幅分幅和编号,并实行城市勘测成果按统一标准验审,城市勘测资料统一归口管理和城市勘测成果互用的原则。第六条 城市勘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二章 勘测业务管理第七条 在本市设立城市勘测的单位,应经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向有关机关核领《工程勘察证书》。第八条 在本市从事城市勘测的单位,必须持《工程勘察证书》、《收费资格证书》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到本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验证手续,取得《广州市城市勘察测量许可证》,方可承接业务。第九条 《广州市城市勘察测量许可证》实行年度验审制度。年度验审由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受验单位的勘测活动综合业绩进行评定。逾期未年检的,原许可证无效。第十条 在本市承接城市勘测任务的单位,必须到本市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城市勘测任务登记,交付承接勘测任务的合同书和技术设计书副本等文件,经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其承担勘测任务与其资质相符的,发给《任务登记通知书》。第十一条 承接城市勘测任务的单位应建立城市勘测技术质量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城市勘测标准、定额、技术规范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擅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另行设置平面坐标系统或高程系统,以及图幅分幅和编号。第十二条 城市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必须按已批准的图纸进行定点放线及工程竣工验线,并由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城市勘测单位实施,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均不得承担定点放线和竣工测量任务。第十三条 城市勘测人员进行勘测时,应当持有统一制作的城市勘测证件。
市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勘测工作证件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第三章 勘测成果管理第十四条 城市勘测成果须报市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查,经审查合格,加盖资料验审章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勘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勘测成果的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五条 城市勘测资料由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管理,统一归档保管,并提供各有关单位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或 *** 城市勘测资料。
城市勘测单位在本市完成的各种地质勘察、地市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测量及小于1∶500(包括1∶500)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测量的数据和图件,遥感测绘数据与图件应向市城市勘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副本,其他勘测成果应提交勘测成果目录。
地籍房产测量资料由市土地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归档管理。第十六条 城市勘测单位抄用本市的城市勘测资料,应凭《任务登记通知书》向市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并按规定实行有偿使用。
广州市测绘管理办法(2019修订)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广东省测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不含军事测绘)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市、区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协调,建立健全测绘管理体制。第四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五条 本市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水平。对在测绘科学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六条 市、区人民 *** 应当将测绘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下列用途:
(一)基础测绘;
(二)地籍测绘;
(三)地下管线普查;
(四)基础测绘设施建设;
(五)测量标志维护和管理;
(六)测绘成果接收和管理;
(七)其他公益性测绘项目。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系统第七条 本市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以及广州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测绘技术的规范和标准。第八条 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确需在本市建立其他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应当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部门批准。第九条 本市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相联系,并将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转换参数汇交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第十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本市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应当先将制订计划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并在发布之日起60日内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章 基础测绘第十一条 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水务、海洋、林业和园林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 *** 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 *** 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由各专业测绘管理部门按职能分工组织实施。
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应当根据基础测绘规划、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城乡建设管理的需要进行编制,并征求规划、水务、海洋、林业和园林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第十二条 本市基础测绘包括:
(一)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空间定位系统的建立、更新与维护;
(二)基础地理信息的航空摄影和航天遥感测绘资料的获取;
(三)相应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的测制与更新以及相应深化产品的测制与更新;
(四)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及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五)基础测绘设施建设;
(六)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基础测绘事项。第十三条 本市建立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制度。
本市的平面坐标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及空间定位系统应当至少3年维护、监测一次。
本市建成区和重点建设地区的1∶500地形图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其他建设地区的1∶500地形图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1∶2000地形图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1∶5000地形图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本市每两年开展航空摄影和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工作,每年采购一次0.1米以上高分辨率卫星影像。第十四条 本市地形图测制的基本比例尺系列为1∶5000至1∶500,分幅标准为40cm×50cm或者50cm×50cm。
地籍图、正射影像图等基础图件的比例尺和分幅标准依照前款规定执行。